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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获益赔偿的立法模式的选择——以现行法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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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859-864,共6页
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均明确规定了侵权获益赔偿。通说认为,获益赔偿只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式。实质上获益赔偿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理念不同,其还有效保护权利、剥夺不当得利、威慑未来侵权行为等功能而非仅仅是填补损害,具有独... 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均明确规定了侵权获益赔偿。通说认为,获益赔偿只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式。实质上获益赔偿与补偿性的损害赔偿理念不同,其还有效保护权利、剥夺不当得利、威慑未来侵权行为等功能而非仅仅是填补损害,具有独立地位。就获益赔偿,我国知识产权法有补充式和选择式两种立法模式,前一模式认为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的替代性计算方式,后一模式赋予受害人可选择主张损害赔偿或获益赔偿。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大都以选择式立法模式为主。选择式立法模式在权利保护和行为威慑上具有明显优势而且毋庸采取推定的立法技术,应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较为科学和理想的立法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 获益赔偿 立法模式 知识产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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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语境下的违约获益赔偿责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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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语湘 《财经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47-154,共8页
合同法调整的是交易双方的契约关系,在利益的取舍上要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但在守约方没有受到财产损失,而违约方却获利的情形下,现有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公平价值为依托,无法提供充分的补偿。以法经济学为研究视角,从经济学成本—收益... 合同法调整的是交易双方的契约关系,在利益的取舍上要遵循基本的经济规律,但在守约方没有受到财产损失,而违约方却获利的情形下,现有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公平价值为依托,无法提供充分的补偿。以法经济学为研究视角,从经济学成本—收益与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将传统损害赔偿责任的起点从守约方的损失转向违约方的获益。通过考察论证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正当性,追索效率与公平的协调机制,对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安排作经济的分析,并以此为契机,规范相应的制度设计,弥补传统违约救济局限性,完善我国违约赔偿责任体系的救济功能及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经济学 违约损害 违约获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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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获益赔偿的定性与适用语境——兼评《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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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求索》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4-73,共10页
随着《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正式颁布,违约获益的定性从征求意见稿中的一种独立的违约赔偿计算方法演变为预期损害赔偿计算的一个衡量因素。违约获益赔偿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赔偿计算方法,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而且故意违约并非获益赔偿的... 随着《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正式颁布,违约获益的定性从征求意见稿中的一种独立的违约赔偿计算方法演变为预期损害赔偿计算的一个衡量因素。违约获益赔偿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赔偿计算方法,有充分的正当性基础,而且故意违约并非获益赔偿的一般性适用要件。违约获益赔偿适用于如下典型语境:违反信义义务、违反目的在于保护特定交易秩序或管理秩序的合同、违反不作为义务、未产生特定损失但违约方有获益等情形。“一物二卖”常被误认为是获益赔偿的适用语境,但实质上其是预期损害赔偿的适用语境。获益在预期损害赔偿中的衡量因素因《合同编通则解释》第60条的恰当运用而只能居于边缘且适用概率较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获益赔偿 预期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 适用语境 “一物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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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的性质、功能与适用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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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54-163,共10页
学界通常认为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法,体现的是"填平"理念,而《侵权责任法》第20条确定的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与损害赔偿的理念不符,其功能也绝不仅仅是填平,而更多地体现了威慑、剥夺不当得利以及保护人身权支配性... 学界通常认为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法,体现的是"填平"理念,而《侵权责任法》第20条确定的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与损害赔偿的理念不符,其功能也绝不仅仅是填平,而更多地体现了威慑、剥夺不当得利以及保护人身权支配性。获益赔偿的适用独立于损害赔偿、不当得利与不法无因管理,也不应要求被害人必须证明损害;获益赔偿应只适用于故意行为;法律应当允许在获益计算时扣除可变成本,但对扣除项目应作严格限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益赔偿 人身权侵权 损害赔偿 填平原则 威慑功能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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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兼评《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第20条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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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良国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121-128,共8页
某些人身权包含财产价值,对这些人身权侵权适用获益赔偿具有正当性,能有效实现侵权责任法行为威慑的功能和权利保护的目标。人格权侵权获益赔偿的要件包括加害行为及其不法性、加害人获益、加害行为与获得利益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恶意、... 某些人身权包含财产价值,对这些人身权侵权适用获益赔偿具有正当性,能有效实现侵权责任法行为威慑的功能和权利保护的目标。人格权侵权获益赔偿的要件包括加害行为及其不法性、加害人获益、加害行为与获得利益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恶意、获益超过损害。获益的计算可以是净利润也可以是毛利润,既包括实际获益也包括拟制获益。获益赔偿适用于所有包含财产价值的人身权并延及相关法益,并是补充性的救济方式。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关于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的规定在总体上值得肯定,但在诸多方面有待改进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身权侵权 获益赔偿 补偿性 侵权责任 威慑 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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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益损害赔偿制度的中国问题与体系构建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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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16-127,共12页
中国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已经承认在某些情境下可以通过非法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即所谓获益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的获益赔偿制度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实践,已经成为实践中对私权进行救助和赔... 中国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已经承认在某些情境下可以通过非法行为人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即所谓获益损害赔偿制度。中国的获益赔偿制度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也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实践,已经成为实践中对私权进行救助和赔偿的重要制度工具。但遗憾的是,中国获益赔偿制度的法律实践较之法律表达尚严重滞后,不仅没有一个统一的获益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而且已有的知识产权法、侵权法、证券法相关规则也因为其替补角色和缺乏操作性的弊端只能流于表面,很少被应用于法律实践,成为形同虚设的、无多少实践价值的制度。要充分发挥中国获益赔偿制度的功能,就需统一该制度的法理基础、建构其富有层次的内部结构体系、强化获益证明的操作性标准,并回归私法的当事人中心主义的本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益赔偿 侵权获益 违约获益 公司归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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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价值:私法中获益赔偿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5
7
作者 孙良国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96-99,共4页
"损害"与"赔偿"的天然链接背后的哲学基础为校正正义和伤害原则。然损害与赔偿并非唯一组合,法院通过惩罚性赔偿、忠实义务的运用、知识产权和人身权侵权承认获益赔偿等方式将获益与赔偿结合起来。该结合保护了权... "损害"与"赔偿"的天然链接背后的哲学基础为校正正义和伤害原则。然损害与赔偿并非唯一组合,法院通过惩罚性赔偿、忠实义务的运用、知识产权和人身权侵权承认获益赔偿等方式将获益与赔偿结合起来。该结合保护了权利人权利中积极形态的获益功能。只有财产权或者有财产权因素的人身权才能够产生获益,获益与财产权或人身权中的财产因素具有相关性是获益赔偿的条件之一。获益赔偿是私法赔偿的一种独立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 获益赔偿 补偿性 权利保护 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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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成本、价值损失抑或获益赔偿?——瑕疵履行救济的研究 被引量:4
8
作者 孙良国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3-47,共15页
瑕疵履行时,法院是施加救济成本还是价值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的难点之一。赔偿计算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期望损害赔偿的目标。目前流行的Peevyhouse规则、经济浪费规则和价值损失规则都有明显缺陷,而综合考虑意图、合理性以及政策则是目前... 瑕疵履行时,法院是施加救济成本还是价值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的难点之一。赔偿计算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期望损害赔偿的目标。目前流行的Peevyhouse规则、经济浪费规则和价值损失规则都有明显缺陷,而综合考虑意图、合理性以及政策则是目前规则的最好取代。而且获益赔偿可作为补救成本、价值损失之外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期望损害赔偿目标的计算方式。我国现行《合同法》过于强调救济成本虽总体可行,但没有认真对待救济成本与价值损失之间的关系,也没有考虑获益赔偿的可能性,并不妥当。未来《合同法》应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救成本 价值损失 获益赔偿 瑕疵履行 期望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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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合同法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 被引量:6
9
作者 陈凌云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82-91,共10页
违约获益赔偿责任是英美合同法中的新型违约赔偿责任,其以违约人的获益作为赔偿内容,在守约人没有因违约受到财产损失,而违约人却因违约获益的场合发挥重要作用。这种赔偿责任弥补了合同救济的软弱性,遏制效率违约,促进合作,强化信任,... 违约获益赔偿责任是英美合同法中的新型违约赔偿责任,其以违约人的获益作为赔偿内容,在守约人没有因违约受到财产损失,而违约人却因违约获益的场合发挥重要作用。这种赔偿责任弥补了合同救济的软弱性,遏制效率违约,促进合作,强化信任,尤其在瑕疵履行合同、违反特定物买卖合同、违反忠实义务的合同及禁止性义务的合同中,可以使守约人免受无法获得充分救济的风险。违约获益赔偿责任具有威慑性,是期待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的有益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获益赔偿责任 违约人获益 违约赔偿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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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合同法之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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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凌云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09年第1期239-256,共18页
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内容是被告的获益,因其威慑功能与既有的私法补偿功能迥异,合同法一直持否定态度,但英国法院于2001年在Blake案中,正式承认违约案件可以适用获益赔偿责任。作为特殊的赔偿责任,其只有在原告拥有履行上的法定权利以及... 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内容是被告的获益,因其威慑功能与既有的私法补偿功能迥异,合同法一直持否定态度,但英国法院于2001年在Blake案中,正式承认违约案件可以适用获益赔偿责任。作为特殊的赔偿责任,其只有在原告拥有履行上的法定权利以及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无法提供充分救济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益赔偿责任 履行上的法定权利 威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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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虚假专利标记法律制度的修订及评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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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允银 《中国科技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29-135,共7页
从追溯美国虚假专利标记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入手,分析最新的修正案的价值诉求,以及亟需明确的诉权享有者、竞争性损害测量和损失补偿方法等三大问题。在此基础之上,简要回顾中国有关虚假专利标记法律规制的演进,分析中美在该问题上制度... 从追溯美国虚假专利标记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入手,分析最新的修正案的价值诉求,以及亟需明确的诉权享有者、竞争性损害测量和损失补偿方法等三大问题。在此基础之上,简要回顾中国有关虚假专利标记法律规制的演进,分析中美在该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差异,以期为中国虚假专利标记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专利标记 修正案 竞争性损害 获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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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约方获益”之归属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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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凌云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37-145,共9页
在故意违约情由中,违约获益会超过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方权衡后会选择承担责任而拒绝履行合同,此时守约方所获救济是不充分的。投机性故意违约行为并不能促进效率,不仅破坏了对方的期待和信赖,也摧毁了契约精神与合同的道德基础,潜... 在故意违约情由中,违约获益会超过其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违约方权衡后会选择承担责任而拒绝履行合同,此时守约方所获救济是不充分的。投机性故意违约行为并不能促进效率,不仅破坏了对方的期待和信赖,也摧毁了契约精神与合同的道德基础,潜移默化影响市场整体交易秩序。因此应剥夺故意违约行为所获利益,并赔偿给受损的相对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获益 效率违约 威慑性 获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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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违约遏制论——以完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为线索 被引量:13
13
作者 陈凌云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85-92,共8页
效率违约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典理论之一,其试图通过违约损害赔偿代替合同履行,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使得违约无法实现效率,效率违约理论成为伪命题。遏制效率违约行为,必然以完善违约赔偿责任为目的。将购买替代物的价格与合... 效率违约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典理论之一,其试图通过违约损害赔偿代替合同履行,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使得违约无法实现效率,效率违约理论成为伪命题。遏制效率违约行为,必然以完善违约赔偿责任为目的。将购买替代物的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作为赔偿内容,或者剥夺违约获益并赔偿给守约方,是较为直接的遏制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效率违约 合同财产理论 购买替代物损害赔偿 违约获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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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权财产利益的法律保护——以《侵权责任法》第20条为中心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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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业鹏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77-89,193,共13页
人格权财产利益的救济面临理论、实践及道德三重困境。《侵权责任法》第20条采一元论的规范模式,综合补偿、预防双重立法目的,确立了实际损失、侵权获益以及酌定赔偿等多元化的赔偿数额计算方式。该条规定适用于侵害非物质性人格权益造... 人格权财产利益的救济面临理论、实践及道德三重困境。《侵权责任法》第20条采一元论的规范模式,综合补偿、预防双重立法目的,确立了实际损失、侵权获益以及酌定赔偿等多元化的赔偿数额计算方式。该条规定适用于侵害非物质性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形,且以侵犯可商业化利用的人格标识为典型。侵权获益赔偿的理论基础在于不法管理,权利人需提供侵权人总收益额的初步证据,由侵权人证明与侵权无关的收益以及可以扣除的成本或费用。酌定赔偿标准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自由裁量,建议以人格权益客观价值为基准,结合具体个案情形酌定赔偿数额。被侵权人应当有权选择最有利于损害救济的赔偿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格权财产利益 财产损害赔偿 侵权获益赔偿 酌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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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案”的法律再思考——兼评《侵权责任法》第20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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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清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6期78-82,共5页
歌手韩雪2006年曾以侵犯肖像权为由状告重庆爱德华医院,终因欠缺支撑人身损害的相关证据,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在侵权责任法功能重塑的背景下,《侵权责任法》第20条确立了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制度。该制度的出现,确实有利于解决... 歌手韩雪2006年曾以侵犯肖像权为由状告重庆爱德华医院,终因欠缺支撑人身损害的相关证据,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在侵权责任法功能重塑的背景下,《侵权责任法》第20条确立了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制度。该制度的出现,确实有利于解决类似韩雪案的侵权赔偿问题,但仍存一些待完善之处。建构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制度,必须增加侵权人恶意这一构成要件,并应扩大《侵权责任法》第20条之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韩雪案 不当得利 人身权侵权 获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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