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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学的运用方式及实践意义——评里森和菲韦格的论题学理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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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伟才 《南大法学》 CSSCI 2021年第4期1-14,共14页
里森运用西塞罗和昆体良的论题学分析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当中记载的21个学派争议,试图证明论题学是古典罗马法学家所运用的重要方法。同时,她以罗马法学、法律实践和论题学之间的三角关系为基础解释学派争议产生的原因。她为我们生... 里森运用西塞罗和昆体良的论题学分析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当中记载的21个学派争议,试图证明论题学是古典罗马法学家所运用的重要方法。同时,她以罗马法学、法律实践和论题学之间的三角关系为基础解释学派争议产生的原因。她为我们生动地展示了论题学的运用方式,但她所强调的论题学对罗马法学的重要意义并没有得到证明,其理论也无法经受住检验。从论题学的运用方式来看,它也不适合为现代法学家使用。出于这个原因,菲韦格改造了西塞罗的论题学,同时在思维方式和技术两个层面上使用论题学的概念,并将“论题目录”修改为“观点目录”以维持其理论与古代论题学的联系。然而,经其改造的理论也未能为实践提供特别的帮助。总而言之,论题学(包括西塞罗的和菲韦格的)在现代法学中的实践意义,仍然无法得到证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论题学 地方论 学派争议 罗马法学 菲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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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方论”到“论题目录”——真正的“论题学法学”揭秘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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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栋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97-203,共7页
在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的手里,Topica是借助一些关节点的提示寻找论据的学问,地方是可以从中找到论据的场所。16世纪的荷兰学者阿格里科拉把地方的含义改造为表征事物的符号,Topica由此成为一个彼此关联的事物的符号的清单,即论题目录。... 在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的手里,Topica是借助一些关节点的提示寻找论据的学问,地方是可以从中找到论据的场所。16世纪的荷兰学者阿格里科拉把地方的含义改造为表征事物的符号,Topica由此成为一个彼此关联的事物的符号的清单,即论题目录。这种Topica传导到法学,成了一种把庞杂的罗马法缩减为一些彼此关联的要点,从而有效地加以学习的方法。荷兰学者尼古拉斯·埃维勒尔茨用它整理出了包括100个罗马法问题的清单,他用"共同的地方"(老生常谈)置换"地方",以此把自己的职责限定为只探讨最常见的法律问题。德国学者奥尔登多尔普继承了埃维勒尔茨的路线,但他的共同的地方的清单更法律化,他用这样的论题学法学整理当时的共同法。德国学者菲韦格正是基于对这样的论题学法学的观察提出自己的论题学法学,但他把这样的论题学法学的意旨投射到亚里士多德和西塞罗的Topica,犯了以今度古的错误。论题学法学并未如一些学者宣称的那样已死亡,当代西班牙学者弗朗西斯科·穆略斯仍运用这种方法阐释法哲学学科的内容,其他学者则用一些法谚概括民法学科的内容。从寻找论据的学问到粗材萃取的学习方法的转变,表明了Topica学问从面向法庭到面向教室的历程。由于古今Topica的含义不一,不宜把所有时代的Topica都翻译为"论题学"。把Topica定性为问题取向型的方法的说法也存在缺陷,事实上,16世纪以降的Topica代表了一种开放性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 论题目录 地方论 论题学法学 菲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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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雷尔曼与提特卡的地方理论和论式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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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栋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62-71,162,共11页
相较于菲韦格的《地方论与法学——论法学的基础研究》,佩雷尔曼和吕西·奥尔布莱希特-提特卡合著的《论论证——新修辞学》在中国传播得非常有限,找不到一篇完整介绍其内容的文章。实际上,该书的价值比菲韦格著作的价值大,因为它... 相较于菲韦格的《地方论与法学——论法学的基础研究》,佩雷尔曼和吕西·奥尔布莱希特-提特卡合著的《论论证——新修辞学》在中国传播得非常有限,找不到一篇完整介绍其内容的文章。实际上,该书的价值比菲韦格著作的价值大,因为它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地方论传统,把地方看作论据的仓库,并从可欲性比较的角度设计了一系列的地方;同时,其还把一些古人言及的地方改造成论式,由此实现了古代地方论的地方与论式的二分化。相反,菲韦格把地方论单纯地方法论化,无力提出自己的地方体系,显得干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论论证——新修辞学》 佩雷尔曼 提特卡 地方论 地方 论式 菲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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