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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确立的与文章写作主体相关的几个范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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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炳海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209-221,240,共14页
先秦文章作者具有不确定性,汉代文章则明确著录作者姓名,这是著作权意识开始自觉的标志。汉代文章写作主要有四种方式,各自为后代树立了风范。单独个人写作宁静淡泊的心态、发愤著书的精神诉求、呕心沥血的惨淡经营、援笔立就的即兴挥洒... 先秦文章作者具有不确定性,汉代文章则明确著录作者姓名,这是著作权意识开始自觉的标志。汉代文章写作主要有四种方式,各自为后代树立了风范。单独个人写作宁静淡泊的心态、发愤著书的精神诉求、呕心沥血的惨淡经营、援笔立就的即兴挥洒,都有垂范后世的意义。集体协力写作的兼取众长;众人唱和的娱乐、竞赛属性;文献整理所写文章的逻辑砺练,在古代也成为后世效法的对象。汉代对文人的衡量标准,兼顾才气、学问和见识,成为古代通用的尺度。汉代所确立的与文章写作主体相关的范型、对文人衡量标准的历史定型,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具有建规立制的作用,具有普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文学 主体范型 著作冠名 写作体制 文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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