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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证券虚假陈述董事勤勉尽责抗辩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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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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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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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投资者》
2021年第1期191-204,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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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证券法律对董事承担虚假陈述责任采过错推定原则,但具体案件中董事应如何提出抗辩证明自身并无过错,相关法律尚付阙如。案例研究发现,我国实践中董事存在几类常见的抗辩理由,但法定抗辩体系及判断标准的缺位致使抗辩制度形同虚设。在《证券法》修改后责任强度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如何精准细致地认定责任,同时保障董事的抗辩权利,显得尤为重要。对此,美国《1933年证券法》下确立的董事勤勉尽责抗辩体系可资参考。我国亦可确立相应抗辩体系,转变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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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董事虚假陈述责任
勤勉尽责抗辩
过错推定原则
证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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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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