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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台海使槎录》所记“钓鱼台”与“薛坡兰”考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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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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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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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边界与海洋研究》
2019年第4期75-8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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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抗战胜利前后国民政府对钓鱼岛主权的诉求研究(1927—1949)”(16BZS09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国民政府对琉政策的演变——兼议钓鱼岛列屿主权”(2014M55040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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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台海使槎录》中所记的“钓鱼台”就是我们今天所言的钓鱼岛,而“薛坡兰”则为河流——“秀姑峦溪”,现位于我国台湾省花莲县境内。尽管这两个地方距当时台湾的政治与经济中心甚远,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关系到清政府在台的长治久安。《台海使槎录》中有关“钓鱼台”的记载,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世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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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黄叔璥
钓鱼台
薛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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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uang Shujing
Diaoyutai
Xue Po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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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9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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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鞠德源著《钓鱼岛正名》举正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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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海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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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香港中文大学亚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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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交史研究》
2013年第1期1-13,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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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位于东中国海大陆架上的钓鱼岛列屿,自古以来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文献、地理和地质构造、以及国际法的角度来评判,其领土权皆属中国。正因如此,本文着重强调,研究钓鱼岛问题应以可靠的史料为依据,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尤其应以适合国际法的史料为依据。否则只会徒增纷扰,使钓鱼岛问题研究更加复杂化;甚至授人予柄,效果适得其反。史家陈寅恪的"考据三法",对我们研究边疆史地、特别是钓鱼岛问题亟具指导意义。尊重前人学术成果,引述他人著作必须注明出处,这是起码的学术规范;以杂撮他人著述为能事,自欺欺人,最终必然害己误人,学术界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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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海经
流求国
钓鱼岛
薛坡兰
福建往琉球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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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823-5
[政治法律—外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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