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虚假的选择性罪名
- 1
-
-
作者
桂亚胜
-
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39-151,共13页
-
文摘
选择性罪名可以分为真正的选择性罪名与虚假的选择性罪名。真正的选择性罪名具有“可合可分不并罚”的特点,故在逻辑关系上,当选择性要素之间具有同一关系、包含关系或是交叉关系时,该罪名都是虚假的选择性罪名。而在选择性要素是全异关系的场合,是不是真正的选择性罪名还需要进一步判断。只有那些符合法益侵害相当性而无需数罪并罚的,才是真正的选择性罪名;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均为虚假的选择性罪名。选择性罪名的真假区分,不仅在理论上是必要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其现实意义。虚假的选择性罪名应当进行必要的整合,以还原其属于单一罪名、并列罪名的本来面目。
-
关键词
选择性罪名
虚假的选择性罪名
选择性要素
数罪并罚
罪名整合
-
Keywords
selective charges
false selective charges
selective elements
combined punishment for several crimes
charge integration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