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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行为严重性的阶层性判断——中德刑法规范的比较性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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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书鸿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11-122,共12页
建立在不法基础上的行为严重性判断,作为判断依据的构成要件事实上并不能提供一个能够比较严重性的序列性概念。对此理论上努力的方向是,根据被害人生活质量受到的损害来判断行为的严重性。这一方面是因为生活质量标准本身具有类型性思... 建立在不法基础上的行为严重性判断,作为判断依据的构成要件事实上并不能提供一个能够比较严重性的序列性概念。对此理论上努力的方向是,根据被害人生活质量受到的损害来判断行为的严重性。这一方面是因为生活质量标准本身具有类型性思考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因为根据生活质量标准可以确定一个可比较性的序列。因此,以被害人生活质量受到的损害为标准可以实现对行为严重性的阶层性判断。该结论在中德刑法针对自然人实施的犯罪和针对组织体实施的犯罪中都能得到规范性的检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严重性 阶层性判断 生活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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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活动与量刑规范:论确定刑罚的基础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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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山河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65-75,共11页
国家确定刑罚的正当性建立在对刑罚预防效果的假设之上,但实际刑罚裁量却只是一个以确定行为严重性为导向的、仅对有限报应性变量进行笼统性评价的活动,而刑罚的预防目的却始终处于边缘化位置。因此,从实际刑罚裁量中并不能得出说明国... 国家确定刑罚的正当性建立在对刑罚预防效果的假设之上,但实际刑罚裁量却只是一个以确定行为严重性为导向的、仅对有限报应性变量进行笼统性评价的活动,而刑罚的预防目的却始终处于边缘化位置。因此,从实际刑罚裁量中并不能得出说明国家确定刑罚正当性所需的预防性效果。事实上,刑罚裁量始终只是一个建立在与不法相抵偿这个单一目的之上的活动,行为严重性决定了刑罚的严厉性。但根据我国理论通说的理解,对作为量刑基础的"所犯罪行"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却并不能纳入行为严重性的判断。因此,作为决定刑罚严厉性的量刑基础,行为严重性应当取代刑法所规定的"所犯罪行"与"承担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的正当性 刑罚裁量活动 刑罚的表达 行为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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