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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行为主义人工智能的哲学意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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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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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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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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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具身智能视域下句子加工的心脑机制研究(SISU2022YZ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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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为主义人工智能,作为人工智能三大技术流派之一,深受行为主义和控制论的影响。行为主义人工智能主张基于感知运动来模拟人类智能,认为智能是从感应器的信息转换以及智能体与世界互动中涌现出来。从哲学本体论角度来说,人工智能具有智能的类人性与具身性,反映主体间性、默认表示、在世界中的存在、在手状态等哲学观。从哲学认识论角度来说,人工智能作为认知科学要素,具有自然性和人工性的双重特征,折射出新形态的人技关系。从哲学方法论角度来说,行为主义人工智能继承分而治之的机械还原论,基于涉身认知方法论探讨人工智能的内在机制,包含感知行为、世界学习和预测等研究纲领。总之,行为主义人工智能的哲学探讨,有助于厘清其概念、本质、属性特征,为未来人工智能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研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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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为主义人工智能
本体论
认识论
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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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ctionism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tology
epistemology
method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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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B26
[哲学宗教—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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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历史视野下人工智能流派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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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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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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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35-4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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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719世纪英国自由传统与专利制度的演进研究(19FFXB077)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法挑战与应对(17SFB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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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工智能的流派大体上可分为符号主义、联结主义和行为主义,它们在历史上与知识产权法各自存在相应的联系。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符号主义人工智能以符号化的知识表征和逻辑推理为主要特点,客观上为知识产权法统一本质的概括提供了新的理论,并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法专家系统的建构。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联结主义人工智能以模拟人脑的神经网络和学习过程为主要特点,与知识产权法具有共同的“鼓励学习”宗旨,又在专利客体、创造性审查、创新本质界定和法律伦理等方面提出了挑战。与互联网联系更加密切的行为主义人工智能强调智能行为是适应周围环境的进化行为,其契合了网络时代知识产权立法一定程度的“行为规制”转向,也对相关主体的权利博弈、保护对象的进化升级、智能交互行为的法律规制等带来了挑战。不同流派的人工智能既是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又是其完善工具,它们应当彼此进行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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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流派
知识产权法
符号主义人工智能
联结主义人工智能
行为主义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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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chool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ymbolic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nnectionis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havior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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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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