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科学心理学的三种范式
被引量:5
- 1
-
-
作者
彭运石
袁俏
-
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CSSCI
2009年第5期114-117,共4页
-
文摘
科学心理学的发展先后呈现出心理主义范式、行为主义范式与信息加工范式三种方法论样态。在对心理学成为自然科学应有的方法论选择上,三种范式的做法各有千秋,展示出科学心理学追寻心理学独特个性的曲折历程。心理学的未来发展仍需以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看待人的本质,真正确立与人的全面本质相适应的心理学研究方式。
-
关键词
科学心理学
方法论
心理主义范式
行为主义范式
信息加工范式
-
Keywords
scientific psychology
methodology
psychological paradigm
behaviorim paradigm
information-processing paradigm
-
分类号
B84
[哲学宗教—心理学]
-
-
题名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分析框架
被引量:24
- 2
-
-
作者
宋亚辉
-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963-982,共20页
-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适应商业创新的市场规制体制研究”(项目编号:21AFX02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0105143701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理解竞争的本质是识别不正当竞争的前提。竞争的本质是争夺交易机会,因交易机会此消彼长所导致的竞争利益损害不可避免。此谓“竞争利益的相对性与损害的相互性”。这意味着,竞争是否正当的关键不在损害,“权益—损害范式”存在误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优胜劣汰的竞争不被扭曲,识别不正当竞争应采用行为中心主义范式。行为背后的竞争利益对行为定性并无决定性意义,损害亦然。损害概念在反法上旨在解决责任承担问题,与行为评价分属不同的系统。首先,行为评价由“行为构成”和“违法性”二要件展开,前者旨在评价涉案行为客观上是否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的行为样态,后者旨在评价符合行为样态者是否扭曲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竞争之目标。其次,归责评价聚焦于行为违法后的责任承担议题,具体由过错、损害、因果关系等归责事由进行“有责性”判断。经由三阶层要件塑造的统一分析框架,使《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释适用更加规范化、体系化。
-
关键词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利益
竞争损害
行为主义范式
-
Keywords
Anti-unfair Competition Law
Competitive Interests
Damage in Competition
Behaviorist Paradigm
-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