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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对《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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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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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北省司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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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律师世界》
2003年第6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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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是关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规定。该条第3款为“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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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防卫过当
防卫权
不法侵害
暴力犯罪
防卫行为
具体罪名
新《刑法》
非法拘禁罪
防卫不适时
行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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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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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刑法中的“行凶”建议尽快作出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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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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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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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检察调研与指导》
2018年第6期121-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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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8年8月发生的江苏昆山'持刀砍人反杀案'受到社会极大关注,最终司法机关认定死者刘某系持刀行凶、于某系正当防卫。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文中对'行凶'一词定义的模糊,导致了对'昆山持刀砍人反杀案'定性的纠结和困惑,而这种纠结和困惑,又直接牵动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和担忧。因此,对'行凶'一词的概念应当进行明确解释,作出更为清晰的界定。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在我国被称为特别防卫条款,是公民对特定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行使特殊防卫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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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殊防卫权
严重暴力犯罪
暴力程度
行凶行为
刑法修正案
犯罪类型
加害人
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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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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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凶器”问题初探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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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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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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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3年第7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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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凶器”是指与犯罪行为相关且已被实际使用的器具。对于器具的无效携带(即在犯罪过程中未被使用)行为,不能适用因凶器的使用而衍生的罪名。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规定,只适用于行为人在犯罪过程出示、显露或使用了所携带器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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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凶器
抢夺行为
抢劫罪
认定标准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行凶行为
目的性携带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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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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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审理寻衅滋事流氓犯罪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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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必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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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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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0年第8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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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凶伤人,是流氓犯罪行为的重要表现之一,对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很大。处理此类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全面分析寻衅滋事流氓犯罪的主观、窖观要件正确定罪 寻衅滋事流氓犯罪,客观上常表现为无端滋事生非,行凶殴打无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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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公共秩序
故意杀人罪
公私财物
故意伤害罪
客观要件
犯罪行为
主观故意
管理秩序
行凶行为
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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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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