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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盐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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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著奇 《盐业史研究》 1992年第2期10-13,共4页
井盐生产、销售,按斤计价;征榷盐税,按斤课纳。衡量轻重者,惟其盐秤也。故历代盐务机关,对盐秤严加管理,勤于考校,务期准确。本文对川盐衡量作一介绍。 量值 盐秤素为官府颁发,不得私造。《唐律疏议》记载:唐初永徽四年,国家规定度量衡... 井盐生产、销售,按斤计价;征榷盐税,按斤课纳。衡量轻重者,惟其盐秤也。故历代盐务机关,对盐秤严加管理,勤于考校,务期准确。本文对川盐衡量作一介绍。 量值 盐秤素为官府颁发,不得私造。《唐律疏议》记载:唐初永徽四年,国家规定度量衡事务由太府寺管理,凡私自制造,处以杖刑,鞭打40至70杖。公元1132年,宋朝“绍兴二年,十月丙辰颁度量权于诸路,禁私造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太府寺 征榷 永徽 《唐律疏议》 盐务管理局 盐运使 行司马 盐场公署 灶商 库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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