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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人条件立法的缺陷与矫正
被引量:
2
1
作者
陈业宏
向华萍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9-39,共11页
我国《收养法》中的收养人条件规定存在严重瑕疵,其实施结果与立法初衷相背离,既不能激励公民收养孤残弃儿童,也不利于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阻碍了公民合法收养行善,使绝大部分应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未被合法收养。收养人条件立法应增...
我国《收养法》中的收养人条件规定存在严重瑕疵,其实施结果与立法初衷相背离,既不能激励公民收养孤残弃儿童,也不利于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阻碍了公民合法收养行善,使绝大部分应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未被合法收养。收养人条件立法应增加收养人品行良好、心理健康、未受过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罚,夫妻一方可单独收养其配偶的子女,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的收养条件相同且须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等规定,将收养人年龄改为年满25周岁,明确收养人应有的具体能力,废除收养人无子女,只能收养一人,单身男性收养异性须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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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收养法
立法目的
收养人条件
被收养人身心健康
行善激励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收养人条件立法的缺陷与矫正
被引量:
2
1
作者
陈业宏
向华萍
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9-39,共11页
文摘
我国《收养法》中的收养人条件规定存在严重瑕疵,其实施结果与立法初衷相背离,既不能激励公民收养孤残弃儿童,也不利于被收养人的身心健康,甚至阻碍了公民合法收养行善,使绝大部分应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未被合法收养。收养人条件立法应增加收养人品行良好、心理健康、未受过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罚,夫妻一方可单独收养其配偶的子女,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的收养条件相同且须办理涉外收养公证等规定,将收养人年龄改为年满25周岁,明确收养人应有的具体能力,废除收养人无子女,只能收养一人,单身男性收养异性须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等规定。
关键词
收养法
立法目的
收养人条件
被收养人身心健康
行善激励
Keywords
Adoption Law
purpose of legislation
requirements for adopters
adoptee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encouragement of good deeds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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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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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收养人条件立法的缺陷与矫正
陈业宏
向华萍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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