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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行政立法不作为违法——基于法律文本的解析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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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佑勇
尚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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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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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45-55,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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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江苏省"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政府不作为及其法律规制问题研究"(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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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不作为既是行政不作为的新形态,也是行政立法违法的主要类型,其不作为违法之构成除应当具备立法义务之外,还必须客观存在着怠于履行立法义务之不作为状态,且已经逾越法定或合理期限。以法律文本为素材,深入解析行政立法不作为之违法构成要件,对于推进行政不作为的类型化研究以及限制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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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
行政不作为
行政立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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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aw
administrative inaction
administrative agency' s failure to make statuto-ry instr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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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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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内涵、认定及责任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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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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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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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7-6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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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不作为指在行政机关有明确行政立法任务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未行使或怠于行使职权以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情形。行政立法不作为是否违法,其认定应当同时具备是否具有行政立法义务、是否具有立法权限,是否超出规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三要件。对于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法律责任之承担,其责任重心在于如何对行政相对人负责并提供法律救济。建议逐步将行政立法不作为违法纳入国家赔偿范畴。明确行政立法不作为的责任和责任承担方式,是实现对行政立法不作为法律控制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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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不作为
违法
认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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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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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评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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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练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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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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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55-57,7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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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房屋拆迁中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探寻拆迁法治之路,应廓清立法观念,尽快修改《行政诉讼法》,将一定范围的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审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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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不作为案
行政不作为
案例分析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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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inaction
administrative lawsuit
house removing
case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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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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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立法不作为的理论分析与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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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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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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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与法》
2006年第4期88-9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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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不作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行政法学理论界的新热点,同时也是实务界的老难点。理论和实践的不成熟,值得我们深入的探讨。本文以行政立法不作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的理论分析,希冀可以对行政立法不作为行为提出有效的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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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不作为
理论分析
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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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omission
analysis in the abstract
means of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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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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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立法不作为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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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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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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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
2007年第2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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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不作为
行政主体
行政法规
行政相对人
行政权主体
行政机关
行政不作为
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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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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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略论行政立法不作为及其救济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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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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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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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07年第2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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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不作为是行政法学界探讨较少的一个问题。文章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在参考法国行政法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实证地考察了我国可能出现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几种情况,进而提出了设立由利害关系人启动监督程序的机制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立法法》实施细则等富有创见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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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不作为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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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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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立法不作为责任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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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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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际关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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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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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际关系学院科研立项"行政立法责任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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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作为现代行政的表征之一,已经在法治实践中成为实施法律的桥梁,甚至在某些领域成为实现社会秩序的主要依据。但何时应当立法,何时不当立法始终是个判断难题。基于不同制度安排,各国的回答也截然不同。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具有判断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与否的基本制度条件。确定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的条件需综合考虑现存义务、客观需要、主观努力及时间等因素。判定行政立法不作为成立后,行政立法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一定条件下也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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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不作为
责任
成立条件
责任形式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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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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