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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立法程序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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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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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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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与法》
1997年第3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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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或规章活动的程序.行政立法程序是整个行政立法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立法程序不象专门的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那样复杂严格,相对比较简便灵活,讲求效率.但作为一种立法性质的活动,它被要求在体现行政行为特点的同时,又符合立法行为的一般要求.关于行政立法程序,目前各国缺少较统一系统的规定.实践中大致经过起草、协商、审批、公布等几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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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程序
行政立法机关
行政法规
行政程序法
国家行政机关
必要性和可行性
听取意见
行政首长
通告程序
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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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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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种新的行政立法模式构想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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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淑芳
关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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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
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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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1999年第3期43-4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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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机关
立法模式
社会组织
政府职能转变
价值取向
立法过程
立法主体
其它利害关系人
有利害关系
法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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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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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完善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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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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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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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24-2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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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程序是行政立法过程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行政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立法程序主要应包括组织起草、调查听取意见、协商协调、审查审议、公布等环节。本文提出了在每个环节上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作者认为,编制行政立法规划是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基础性阶段,是行政立法程序的“前奏”;对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则是行政立法程序的后续性阶段。二者是同行政立法程序紧密相联的两个重要环节,但不属于行政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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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机关
行政立法程序
行政规章
行政法规
立法规划
法规和规章
立法草案
授权立法
备案审查
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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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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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论行政立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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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湛中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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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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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1993年第2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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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政立法过程是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起草法律、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法规清理、法规编纂及监督法规执行等一系列活动过程的总称。这是从全面的、宏观的、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行政立法过程的具体含义的。这样的行政立法过程便可以区别于“行政立法程序”,并可以视之为“行政立法程序”的动态延伸与扩展,而较之“行政立法程序”具有更广泛、更丰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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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程序
行政立法机关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编制立法
执法监督
法规清理
法制工作
立法预测
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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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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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我国行政立法体制的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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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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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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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论坛》
1998年第1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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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现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行政立法体制,并且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行政立法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来看,我国的行政立法制度仍很不完善,还存在着许多比较严重的问题和缺陷,亟待解决和完善。本文拟就行政立法体制的完善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行政立法权限不清 行政立法权限,是指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分工和限制。我国的行政立法体制是多级多层制的体制,很多行政机关都拥有行政立法权。但是,法律对诸多的行政主体的立法权限却没有作明确的划分,因此行政立法权限不清。 立法权限不清是行政法理论不完备在立法实践中的表现,它的直接后果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的统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主要应该对行政立法主体的行政立法权限作科学的、合理的划分。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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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立法体制
立法权限
行政立法机关
效力等级
行政法律规范
中央行政立法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地方法规
法律效力
行政立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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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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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的演化模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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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俊志
钟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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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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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7-3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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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7AZZ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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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政治过程和民主规范的角度看,人大选举组织体系是一项事关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乃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制度。1953年至今,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已历经六十年有余,但是,却少有系统梳理其发展演变的研究。实际上,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经历了从"行政机关主导"到"行政—立法机关协作",再到"立法机关主导"的演化模式。虽然这三种模式下的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因其主导的中坚力量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是党领导下的自上而下动员、组织的三级分工模式:最高层负责整体部署,中间层负责协调指导,基层负责组织选举。未来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可从理性化与公正性两方面加以完善。在理性化方面,应补充制订党参与人大选举事务的相关规范,同时考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代表选举与联络机构;在公正性方面,应先从理论上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选举组织规范,而后再考虑相关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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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大选举组织体系
行政机关主导模式
行政-立法机关协作模式
立法机关主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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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electoral organization system of NPC
pattern led by administrative organ
administrative-legislative cooperative pattern
pattern led by legislative o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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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2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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