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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行为成立 被引量:3
1
作者 马良全 张菲菲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29-133,共5页
行政行为成立对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行政法实践有着重要意义。对比我国大陆地区和法、德等国模式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可以发现,我国的行政行为的涵义是广义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的成立则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存在一些... 行政行为成立对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行政法实践有着重要意义。对比我国大陆地区和法、德等国模式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可以发现,我国的行政行为的涵义是广义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的成立则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大陆地区的现行理论进行重新构建,实现行政行为广义涵义与行为成立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比较研究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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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权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唯一一般要件 被引量:11
2
作者 周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33-141,共9页
把行政权在行政行为成立要件中的地位和其他因素等同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通说,这种观点难以解释某些司法实践中已经认可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属性,使某些行政行为缺乏制约。行政权和其他因素在行政行为成立中的地位不同:行政权决定着行政行... 把行政权在行政行为成立要件中的地位和其他因素等同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通说,这种观点难以解释某些司法实践中已经认可的行政行为的行政属性,使某些行政行为缺乏制约。行政权和其他因素在行政行为成立中的地位不同:行政权决定着行政行为成立的其他因素的性质,使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组织的其他行为,能够解释各种行政法学说,它是行政行为产生、目的实现的前提。行政行为成立要件应该包括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行政权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唯一一般要件。证成"行政权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唯一一般要件",完善了行政行为成立理论,解决了行政司法实践的困惑,使行政法理论能够指导行政司法实践。我国行政权的应有判断标准应当包括权力标准、职责标准、先行行为、行政合同和不可归因于私权利的权力标准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成立 行政 一般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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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行政行为成立理论的检讨 被引量:4
3
作者 周伟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46-50,共5页
行政行为成立与其成立或构成的要件是分不开的,其核心意义在于判断某种行为的"行政"属性。我国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素)一般包括主体要件(素)、权力要件(素)、意思要件(素)和法律效果等要件,行政行为成立时,这些要件必须同时具... 行政行为成立与其成立或构成的要件是分不开的,其核心意义在于判断某种行为的"行政"属性。我国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素)一般包括主体要件(素)、权力要件(素)、意思要件(素)和法律效果等要件,行政行为成立时,这些要件必须同时具备。这种理论导致现行的行为成立理论与实践陷入困境。为此,有必要重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将权力要件视为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主体要件、意见要件和法律效果要件勿需同时具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成立 困境 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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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立比较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周伟 《行政与法》 2008年第8期96-98,共3页
我国行政行为成立理论是借鉴了大陆法系的理论建立起来的。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包括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通过比较发现,我国的行政行为的概念定义是法国式——广义上的行政行为,而成立理论是德国式——具体行政行为成立,这必然导... 我国行政行为成立理论是借鉴了大陆法系的理论建立起来的。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包括法国模式和德国模式。通过比较发现,我国的行政行为的概念定义是法国式——广义上的行政行为,而成立理论是德国式——具体行政行为成立,这必然导致我国的行政行为的概念与行政行为成立相悖,从而导致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上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进行反思与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成立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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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立比较研究 被引量:1
5
作者 马良全 张菲菲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78-82,共5页
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是在借鉴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陆法系的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法律行为,不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和准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甚至是对外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内部... 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是在借鉴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陆法系的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法律行为,不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和准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甚至是对外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内部行政行为;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是广义上的行政行为,已经而且应当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但是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理论与大陆法系的行政行为成立实质上是相同的。有必要把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成立与大陆法系行政行为成立理论进行比较、鉴别,以完善我国大陆地区的行政行为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比较研究 权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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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要件价值取向研究
6
作者 黄南铨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第1期101-102,共2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4年11月1日、2017年6月27日对《行政诉讼法》分别进行了不同的修改。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核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成立并不等于行政行为合法,它仅是启动行政责任的基础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4年11月1日、2017年6月27日对《行政诉讼法》分别进行了不同的修改。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核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成立并不等于行政行为合法,它仅是启动行政责任的基础条件,《行政诉讼法》正是通过对各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约束来规范和调整各种行政关系。行政行为的成立是行政行为合法性评价的基础,是实体法约束的问题,行政行为成立后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从诉讼程序方面对其所做的价值取向判断,故研究行政行为成立与合法性要件的价值取向有利于规范各种行政行为,有利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合法要件 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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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立主体要件否定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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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伟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114-121,共8页
通说将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的原因在于满足行政司法实践的需要,但由于受刑法、民法等部门法相关理论影响,导致对行政行为存在和行政行为成立的混淆,对成立要件和责任要件的混淆,对行政主体的具体性认识不足等问题。除此之外,... 通说将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成立要件的原因在于满足行政司法实践的需要,但由于受刑法、民法等部门法相关理论影响,导致对行政行为存在和行政行为成立的混淆,对成立要件和责任要件的混淆,对行政主体的具体性认识不足等问题。除此之外,把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成立要件还在于学者们受行政法是控权法思想的影响以及防止非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心理。把行政主体作为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在理论上存在逻辑错误,并违背了行政主体存在的目的,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随着主体是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理论的衰落,行政主体不再是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因为行政主体不会先于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行政主体的行政性取决于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主体不能决定行为的行政性质。行政主体存在的意义在于它是行政主体承担责任的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主体要件 责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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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第75条立法瑕疵评析--从行政行为的成立理论出发
8
作者 朱瑶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5-17,共3页
在行政法学理上,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讨论行政行为无效的前提是其已依法成立,而新《行政诉讼法》第75条列举的第一项无效确认情形的规定有违以上共识,忽视了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错误地将"... 在行政法学理上,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讨论行政行为无效的前提是其已依法成立,而新《行政诉讼法》第75条列举的第一项无效确认情形的规定有违以上共识,忽视了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错误地将"无权行政行为"混同于"无效行政行为"。或者可以认为,此规定是受到了"假象行政行为"的不当干扰。据此可以认为,该项规定构成新《行政诉讼法》的一处瑕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行为成立要件 无权行政行为 假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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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9
作者 侯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61-62,75,共3页
行政行为的成立,通常又称行政行为的形成或做出,指行政行为在什么情况或形式下就算已经成立了,其成立要件包括行政权能的存在及公法上的意思表示。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能够依照它做出的目的,发生行政主体欲产生的约束行政相对... 行政行为的成立,通常又称行政行为的形成或做出,指行政行为在什么情况或形式下就算已经成立了,其成立要件包括行政权能的存在及公法上的意思表示。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能够依照它做出的目的,发生行政主体欲产生的约束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效果,其生效要件有合乎权限、内容确定、符合程序、具备法律形式及符合生效规定五项。二者的构成要件有着本质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权能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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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别
10
作者 侯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64-66,共3页
文章认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行为的成立着眼于行政行为的存在与否,而行政行为的生效则关注行政行为是否发生行政主体所预期的法律效果。有关行政行为的诸要件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事实判断... 文章认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行为的成立着眼于行政行为的存在与否,而行政行为的生效则关注行政行为是否发生行政主体所预期的法律效果。有关行政行为的诸要件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事实判断或法律属性判断标准,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是一法律逻辑判断标准,行政行为的有效要件是一法律价值判断标准,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则是一司法审查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行为的有效 行政行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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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行为概念的嬗变 被引量:1
11
作者 周伟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25-38,123,共14页
学界通说认为行政行为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概念通说的首要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其体系混乱、确定性与灵活性不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现代行政对民... 学界通说认为行政行为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概念通说的首要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其体系混乱、确定性与灵活性不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现代行政对民主性、科学性的日益关注,服务行政逐渐在我国的法律中开始出现,法的人权保障首要价值逐渐攀升到法的价值的顶端。行政行为概念通说价值上不符合法的价值位阶,内容上不能涵盖服务行政,在形式上不能解释服务行政的方式,因此行政行为概念应该根据中国司法实践作扩大解释。扩大后的行政行为概念将人权保障作为其首要价值,内容包括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准行政(法律)行为,从而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行为体系。按照法的价值位阶和我国的司法实践要求,确定的行政行为需要对我国行政行为成立理论进行修正,从而实现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协调、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服务行政 行政行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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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制度之适用 被引量:1
12
作者 彭波 李春芳 《宜宾学院学报》 2013年第11期32-36,共5页
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制度的适用在司法实务中颇有争议。基于起诉期限制度的立法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理论,法官有必要限定最长起诉期限制度的适用范围,其中20或5年期限的适用,应将适用对象限定为第三人,并将期限起算点的&qu... 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制度的适用在司法实务中颇有争议。基于起诉期限制度的立法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理论,法官有必要限定最长起诉期限制度的适用范围,其中20或5年期限的适用,应将适用对象限定为第三人,并将期限起算点的"作出"解释为"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最长起诉期限 行政法律秩序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与生效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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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何以不可诉
13
作者 柳砚涛 陈希国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74-83,共10页
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不一定不可诉,法律拟制不成立、欠缺要式等背景下同样可以成就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成立不是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也非可诉时点。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不以最终行为成立为前提,作为可诉标准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并非必须... 不成立的行政行为不一定不可诉,法律拟制不成立、欠缺要式等背景下同样可以成就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成立不是行政行为的可诉标准,也非可诉时点。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不以最终行为成立为前提,作为可诉标准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并非必须系于最终行为和以四要件齐备为前提。一个行政行为过程并非只有最终行为一次成立,成立也不系于四要件齐备背景下的法律效果要素,其他成立要件同样可以具有外部性、处理性和权利义务实际影响功能,并可以单独成就阶段性行为的可诉性。应以动态的“行政过程运行+权利义务实际影响”而非静态的“最终行为成立+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模式来析出可诉行政行为,如此才能拓展可诉行为范围和前移可诉时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成立 可诉性 可诉时点 权利义务实际影响 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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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行政违法行为的成立要件 被引量:11
14
作者 冯健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67-176,共10页
近年来,证券领域违法案件频发,证券监管机关作出了大量的行政处罚。然而,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缺失造成了行政处罚证明标准抽象化、归责原则适用混乱等问题。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存在亲缘性。建构证券行政违法行为... 近年来,证券领域违法案件频发,证券监管机关作出了大量的行政处罚。然而,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缺失造成了行政处罚证明标准抽象化、归责原则适用混乱等问题。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存在亲缘性。建构证券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理论需要做好对刑法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扬与弃”的工作,从违法客观方面、违法客体、违法主观方面、违法主体等方面进行规定。违法客体依附违法客观方面。违法客观方面包括违法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违法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应以危害结果纳入为原则,不纳入为例外。违法主体是必要条件,但已内含于证券从业要求。违法主观方面,应当充分考虑主观过错在违法认定中的影响。四方面内容在结构上并非是同一平面上的耦合式逻辑,而是一种递进式、阶层式的逻辑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违法行为成立要件 犯罪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 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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