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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优先认购权:理论基础、行权规则与救济路径
被引量:
1
1
作者
何林峰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81-91,共11页
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公司增资扩股中最为重要的特殊权利,学界对其内涵和性质意见纷呈。综合考虑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作用、内容及立法模式,可知新股优先认购权是一种形成权、自益权,其价值体现为维持现有股东的比例性利益和公司的权力格局。...
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公司增资扩股中最为重要的特殊权利,学界对其内涵和性质意见纷呈。综合考虑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作用、内容及立法模式,可知新股优先认购权是一种形成权、自益权,其价值体现为维持现有股东的比例性利益和公司的权力格局。为促进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实现,建议明确现有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股份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排除现有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从而确保公司能够及时筹到所需资金;探寻新股优先认购权的诉讼救济路径,妥善保护现有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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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股优先认购
权
权
利属性
行权规则
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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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企业破产预重整程序主导权归属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敏
《市场周刊》
2022年第10期178-182,共5页
在新的经济形态下,传统的破产重整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困境企业谋求新生或者退出市场的需求,预重整制度应运而生。当前,我国预重整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各地实践中形成了债务人、债权人、法院、政府等不同主体主导的预重整模式,预重整...
在新的经济形态下,传统的破产重整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困境企业谋求新生或者退出市场的需求,预重整制度应运而生。当前,我国预重整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各地实践中形成了债务人、债权人、法院、政府等不同主体主导的预重整模式,预重整的制度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此,应该厘清债务人、债权人、法院、政府的功能定位,明确预重整主导权归属,逐步构建科学规范的预重整流程,推进预重整制度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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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重整
债务人主导
行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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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已出让受益权的信托受益人还能否向信托公司索赔——兼论《信托法》第22条的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
被引量:
4
3
作者
李晓云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56-61,共6页
受益人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是信托中的财产性权利,广义的非财产性的权利并不能通过受益人的转让行为转让。包括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在内的非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的法定权利,受让人基于受让而取得受益人之身份就可以行使保障信托的各项...
受益人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是信托中的财产性权利,广义的非财产性的权利并不能通过受益人的转让行为转让。包括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在内的非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的法定权利,受让人基于受让而取得受益人之身份就可以行使保障信托的各项非财产性权利。已经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原受益人也是受益人,允许其依据《信托法》第22条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并将损失赔偿归入信托财产,符合监督受托人尽职管理和保障信托顺利实施之目的宗旨。信托受益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可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二者意见分歧时应由法院裁定何者更符合信托目的。受益人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不需要以行使撤销申请权等其他权利为前提,但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请求恢复信托财产原状不可能同时并行。受益人主张损失赔偿可以有一些计算标准,原则上应包括信托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国外在判例中确定了一系列计算标准的规则,我国还有待在司法判例中总结提炼我国的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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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托受益人
信托受益
权
转让
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
权
行权规则
原文传递
题名
新股优先认购权:理论基础、行权规则与救济路径
被引量:
1
1
作者
何林峰
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出处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81-91,共11页
基金
2023年陕西省社科联青年项目“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法治统一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QN0180)。
文摘
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公司增资扩股中最为重要的特殊权利,学界对其内涵和性质意见纷呈。综合考虑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作用、内容及立法模式,可知新股优先认购权是一种形成权、自益权,其价值体现为维持现有股东的比例性利益和公司的权力格局。为促进新股优先认购权的实现,建议明确现有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股份不享有新股优先认购权;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排除现有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从而确保公司能够及时筹到所需资金;探寻新股优先认购权的诉讼救济路径,妥善保护现有股东的权益。
关键词
新股优先认购
权
权
利属性
行权规则
救济机制
Keywords
preemptive rights
rights attributes
exercise rules
remedies mechanisms
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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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企业破产预重整程序主导权归属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敏
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
出处
《市场周刊》
2022年第10期178-182,共5页
文摘
在新的经济形态下,传统的破产重整制度已经难以满足我国困境企业谋求新生或者退出市场的需求,预重整制度应运而生。当前,我国预重整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各地实践中形成了债务人、债权人、法院、政府等不同主体主导的预重整模式,预重整的制度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对此,应该厘清债务人、债权人、法院、政府的功能定位,明确预重整主导权归属,逐步构建科学规范的预重整流程,推进预重整制度体系建设。
关键词
预重整
债务人主导
行权规则
Keywords
pre-reorganization
debtor dominance
right boundary
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已出让受益权的信托受益人还能否向信托公司索赔——兼论《信托法》第22条的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
被引量:
4
3
作者
李晓云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56-61,共6页
文摘
受益人所转让的信托受益权是信托中的财产性权利,广义的非财产性的权利并不能通过受益人的转让行为转让。包括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在内的非财产性权利是受益人的法定权利,受让人基于受让而取得受益人之身份就可以行使保障信托的各项非财产性权利。已经出让信托受益权的原受益人也是受益人,允许其依据《信托法》第22条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并将损失赔偿归入信托财产,符合监督受托人尽职管理和保障信托顺利实施之目的宗旨。信托受益权的出让人和受让人都可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二者意见分歧时应由法院裁定何者更符合信托目的。受益人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不需要以行使撤销申请权等其他权利为前提,但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请求恢复信托财产原状不可能同时并行。受益人主张损失赔偿可以有一些计算标准,原则上应包括信托财产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国外在判例中确定了一系列计算标准的规则,我国还有待在司法判例中总结提炼我国的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规则。
关键词
信托受益人
信托受益
权
转让
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
权
行权规则
分类号
D922.28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新股优先认购权:理论基础、行权规则与救济路径
何林峰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23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企业破产预重整程序主导权归属
王敏
《市场周刊》
2022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已出让受益权的信托受益人还能否向信托公司索赔——兼论《信托法》第22条的信托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
李晓云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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