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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民法典草案债务人补救权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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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根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61-72,共12页
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合同及法律之规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旦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追究债务人之违约责任。然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精神等,欧洲民法典草案赋予债务人在履行不符时补救其... 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合同及法律之规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旦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追究债务人之违约责任。然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精神等,欧洲民法典草案赋予债务人在履行不符时补救其履行之权利。但基于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之平衡,欧洲民法典草案同时为债务人之补救权设定了一定条件。欧洲民法典草案的这些规定对于我国民法典债务人补救权制度的起草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民法典草案 债务人补救权 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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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债务人补救权制度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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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根 《财经法学》 2016年第5期67-79,共13页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鼓励交易、合同维持目的,欧盟各国国内法、UCC、CISG、PICC、DCFR等均直接或间接肯定债务人享有补救其违约行为之权利。为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规范、统一裁判标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并有效衔接债权人...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鼓励交易、合同维持目的,欧盟各国国内法、UCC、CISG、PICC、DCFR等均直接或间接肯定债务人享有补救其违约行为之权利。为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规范、统一裁判标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并有效衔接债权人违约救济权利,在未来民法典中我们有必要借鉴前述立法例而明文规定债务人补救权制度。具体条款设计上,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本。但其在消费者合同下债务人补救权与债权人解除权关系上存在"商化过度"问题,在补救权行使条件设定上也有可斟酌之处。对此在未来民法典起草中应予注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债务人补救权 人解除 消费者保护 商化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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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G第48条卖方补救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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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根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55-65,共11页
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合同及法律之规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旦卖方未能按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然而,基于诚信原则、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等精神,CISG赋予卖方在不履行时补救其履行的权利。但为维持买... 买卖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合同及法律之规定履行各自义务。一旦卖方未能按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然而,基于诚信原则、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等精神,CISG赋予卖方在不履行时补救其履行的权利。但为维持买卖双方利益之平衡,CISG根据法定补救权与意定补救权之不同而分别设定了行使条件。在卖方补救不履行期间,买方有权中止履行对应义务,但不得行使与卖方补救权相悖之救济措施。补救期限内卖方未能补救违约的,买方可行使法律所规定之救济措施。补救期限内即使卖方已做出补救,也不影响买方就其所遭受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买方非法拒绝卖方补救时,买方丧失相应法律救济权利。当卖方补救权与买方合同解除权、实际履行请求权及宽限期通知制度相冲突时,哪一种权利优先应视法定补救权与意定补救权之不同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ISG 卖方补救权 合同解除 实际履行 宽限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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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SG中的卖方补救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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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彦韬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110-134,共25页
卖方补救权是CISG中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机制,在公约违约救济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补救权基于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后者统一以合理性为其边界;法定补救权的行使令卖方负担补救履行的义务,令买方负担协作义务:补救权能够影响... 卖方补救权是CISG中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机制,在公约违约救济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补救权基于约定或法律规定产生,后者统一以合理性为其边界;法定补救权的行使令卖方负担补救履行的义务,令买方负担协作义务:补救权能够影响或者对抗买方与之不相容的救济选择,它不仅优先于买方的减价权以及履行请求权,而且决定着损害赔偿的最终范围;此外,不履行被合理补救的可能性以及卖方提供补救的明确意愿原则上能够排除根本违约的构成,从而间接影响买方宣告无效权的成立。通过这一权利的设置,公约确保了卖方赚取原合同下全额价款的第二次机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ISG 补救权 违约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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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统一商法典》中的货物补救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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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浩然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9年第7期107-108,共2页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其对货物的补救是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但是大部分国家的货物买卖法只是规定了履约期未满时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只有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了履约期满后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当然为了维护买方的权益...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其对货物的补救是一项重要的补救措施。但是大部分国家的货物买卖法只是规定了履约期未满时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只有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了履约期满后卖方对货物的补救权。当然为了维护买方的权益,卖方的这种补救权受到了各种限制,主要表现在:卖方原来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不符合合同的交付是可以接受的;卖方应该把补救的意图及时通知给买方。合理的理由可能存在于先前的商业往来、履约过程或者交易惯例以及缔约时的客观环境,补救权则可能包括对货物的调换或修理,而判断补救货物意图的通知是否及时也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的具体内容。而这些内容都是值得我国合同法借鉴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一商法典》 补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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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CISG中的卖方补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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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开磊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81-87,共7页
作为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机制,卖方补救权在CISG的违约救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卖方通过行使补救权,可以获得履行原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全额价款的二次机会。CISG中的卖方补救权由多款条文组成,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 作为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机制,卖方补救权在CISG的违约救济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卖方通过行使补救权,可以获得履行原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全额价款的二次机会。CISG中的卖方补救权由多款条文组成,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意定补救权或者期前、期后补救权。卖方补救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并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但由于CISG中原条款规定不甚周全,导致解释难度增加;同时卖方补救权与关联制度之间的关系也存在多种解释。厘清卖方补救权的行使要件,明析卖方补救权的分类及法律效果,可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促进公平交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卖方补救权 CISG 买卖合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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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的思考与重构——以“苏宁”商标转让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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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昭宇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97-104,共8页
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是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对商标转让行为作出的限制。在“苏宁”商标转让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以双方签订商标共存协议为理由,对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的适用进行抗辩;受理法院则以商标共存协议只是混淆可能性的参... 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是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对商标转让行为作出的限制。在“苏宁”商标转让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以双方签订商标共存协议为理由,对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的适用进行抗辩;受理法院则以商标共存协议只是混淆可能性的参考因素为由,未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因此诉争商标转让未成功。基于商标混淆可能性对该案进行深度思考,通过分析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中“近似”的含义,探讨在商标转让前提下,商标共存协议的存在价值;借鉴国外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在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中加入事后补救措施,以此为基础对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条款进行重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近似商标 混淆可能性 商标共存协议 事后补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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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的“多数派暴政”问题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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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立东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2003年第5期86-91,共6页
团体内的多数原则内生着“多数派暴政”问题 ,这直接威胁着基本人权和多数统治本身。作为团体的公司亦概莫能外 ,克服公司中的“多数派暴政”问题 ,必须立足于公司自治 ,借助合同法理通过确立控制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信义义务 ,赋予少数股... 团体内的多数原则内生着“多数派暴政”问题 ,这直接威胁着基本人权和多数统治本身。作为团体的公司亦概莫能外 ,克服公司中的“多数派暴政”问题 ,必须立足于公司自治 ,借助合同法理通过确立控制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信义义务 ,赋予少数股东评价补救权等对应性权利 ,建立“有限多数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治理机构 股东 评价补救权 公司自治 信义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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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进路下不完全履行的定位和效果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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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腾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53-164,共12页
《民法典》第582条是关于不完全履行的一般规定,可能被误解为我国债务不履行体系实行原因进路的表现形式。严格意义上的原因进路是指在不同的不履行形态之间,解除、实际履行、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等救济的构成要件存在实质差异,故必须为... 《民法典》第582条是关于不完全履行的一般规定,可能被误解为我国债务不履行体系实行原因进路的表现形式。严格意义上的原因进路是指在不同的不履行形态之间,解除、实际履行、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等救济的构成要件存在实质差异,故必须为其分别设计规则群,并尽可能精准地予以区分。《民法典》合同编中只存在救济进路,不履行形态的划分仅是为了使救济内容更具体或者使抽象的构成要件具体化。不完全履行规定中的救济方式与迟延履行规定中的救济方式目的相同时,发生规范竞合;目的不同的,相关救济方式可以聚合。债务人试图通过有效的补正实现完全履行的,其依据《民法典》第582条享有独立的抗辩权,可中止债权人与其补正内容相冲突的履行请求权或者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该规则不仅有助于在补正方式之间进行合理选择,也有助于协调实际履行与代替给付的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完全履行 救济进路 违约责任 债务人补救权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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