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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明确的被告”与被告主体审查制度构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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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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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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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99-10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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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中将"明确的被告"解释为"可识别的被告",在此规定下,是否能切实解决在起诉阶段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问题,以及在送达阶段、审理阶段被告主体的程序审查标准和提供被告信息责任分担缺乏相应规定的问题,使得司法传统中依附于"明确的被告"条款的被告主体程序审查体系的结构性调整势在必行。从程序的功能目的和程序利益平衡理论出发,"明确的被告"概念界定问题可以被解析为起诉阶段、送达阶段、审理阶段三个层面被告主体程序审查的问题,这使得以前错综复杂的"明确的被告"之适用问题得以清晰呈现并逐步得出相关程序重构之方案——提出当事人信息提供责任之分担及归责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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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确的被告
立案登记制
被告主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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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lear defendant
filling of the complaint mechanism
review of defendants" capa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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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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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诉讼被告适格要件之理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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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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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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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3期104-10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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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探讨立案受理制度下“被告明确”要件的性质与处理模式,分析是否应在起诉阶段以“当事人适格”标准判断,以及应采取何种程序回应。结合司法案例,从诉讼要件与诉的利益理论层面分析,促进诉权保障,分散诉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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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当事人适格
被告明确
诉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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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arty qualification
defendant clarity
litigation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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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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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教义学视野下的“明确的被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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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想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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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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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湘江青年法学》
2018年第1期147-162,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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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过去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于起诉条件的研究过于重视理论的构建,而缺乏对于法规范体系和司法实践的关注,因而无法指引实践中的规则适用,"明确的被告"这一起诉条件便是典型。现行有关"明确的被告"起诉条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虽然不够体系化,但经过教义学方法的梳理,可以理顺其逻辑关系并确定面向司法实践需求的规则适用指引。"明确的被告"这一起诉条件,在实践中呈现出裁判方式的单一化、对司法解释的错误理解和适用、标准的高阶化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其内在、深层的原因。我国可以考虑引入驳回诉状的裁判方法,建立对"明确的被告"的二阶段审查制度来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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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起诉条件
明确的被告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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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ditions of prosecution
clear accused
Leg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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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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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民事诉讼被告之“明确”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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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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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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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64-176,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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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庭审中心视角下的事实主张阶段化审查模式研究”(项目号:19YJC82002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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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明确的被告”系我国民事诉讼起诉受案条件之一,界定“明确”的标准不明引发了实践中裁判方式的混乱以及双方当事人确定标准的不同。在民事诉讼理论层面上,即涉及将被告明确作为诉的合法性要件进行审查还是作为诉的有理性要件加以应对。民事诉讼法试行之初,在当事人更换制度的配合下,基于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明确性仅指主体的特定性,并不要求具有解决纠纷的妥当性,即适格。而在废止当事人变更的情形下,应将被告的明确性界定为适格,以节约审判资源并维持当事人适格审查的一体化。被告是否适格具有先决性,必须确定存在后方可续行审理并作出实体判决,当被告“不适格”时应裁定驳回起诉而不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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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明确的被告
当事人适格
当事人更换
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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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efinite defendant
the proper of parties
parties'replacement
dismiss the su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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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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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送达信息的创新性应用:以手机短信送达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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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朴田
庄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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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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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139-149,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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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转型时期,“送达难”是基层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当事人缺乏事先收集受送达人送达信息的意识及司法人员对于受送达人送达信息的“忽视”又加剧了送达难度。在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立的送达体系下,运用法解释学方法,吸收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推广约定送达地址制度,强化审判中送达信息的有效运用,顺应司法电子化趋势创新电子送达方式是缓解“送达难”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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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送达难
明确的被告
送达信息
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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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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