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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财产管辖权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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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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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际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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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50-5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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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无条件的被告财产管辖权作出了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亦遵循此规定。但被告财产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领域是极具争议的问题,经常被打上过度管辖的烙印。德国法与美国法对其都经历了从传统上完全承认到逐步进行限制的演变过程,而欧盟布鲁塞尔体系则是从一开始就予以禁止。从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的现实状况出发,我国应结合原、被告利益的平衡与涉外判决执行的需要,保留被告财产所在地管辖规则,并可视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定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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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民事诉讼
被告财产管辖权
准对物管辖权
过度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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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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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财产管辖权: 比较法之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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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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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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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70-78,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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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中规定了无条件的被告财产管辖权,司法实践亦遵循此规定,但被告财产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领域是极富争议的问题。对此问题进行比较法考察,既有制度借鉴的理论意义,也有考察被告财产管辖权被国际社会接受程度的现实意义。德国、美国和欧盟布鲁塞尔管辖权体系是三个最有影响的涉外管辖权体系,比较法考察表明,被告财产管辖权在传统上都被承认,但近几十年普遍受到了限制。从现实主义出发,结合原、被告利益的平衡、各国竞相扩大管辖权的现实以及涉外判决执行的需要,我国应保留被告财产管辖权,但应视我国涉外管辖权体系的未来变动情况对其给予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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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民事诉讼
被告财产管辖权
准对物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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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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