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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裁判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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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国强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43-47,共5页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通过使用裁判式调解的方式解决民商事案件纠纷,应当说体现了其较好的现实反思性和开拓创新的意识,但裁判式调解的概念并非该院首创。由于裁判式调解有可能压制和贬损调解的本质——当事人自愿及处分原则,与...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通过使用裁判式调解的方式解决民商事案件纠纷,应当说体现了其较好的现实反思性和开拓创新的意识,但裁判式调解的概念并非该院首创。由于裁判式调解有可能压制和贬损调解的本质——当事人自愿及处分原则,与调解本身应具有的高效优势相悖,还存在增加法院在法律责任评判方面产生错误的风险,再加之司法实践中无适用之必要,故而,裁判式调解不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不可能受到法官的普遍欢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判式调解 法院调解 自愿及处分原则 效率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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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式领导和教练式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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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凯 付常青 《中国医院院长》 2012年第7期94-94,共1页
赛场上,裁判依靠惩罚来监督赛场秩序。球员们大部分时候似乎很守规矩,但是他们会趁裁判不注意时,用假摔来蔑视裁判权威。
关键词 医院 行政管理 裁判式领导 教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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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课程鉴定式分析方法考察及本土化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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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龙 《保定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81-86,共6页
在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大背景下,应当反思和改进我国法学院校本科刑法案例课程教学的传统模式。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特色鲜明,在思维模式、分析内容以及过程等方面有诸多可取之处,但其在我国的本土化实践并不顺利。无论是从理念、规范层面... 在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大背景下,应当反思和改进我国法学院校本科刑法案例课程教学的传统模式。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特色鲜明,在思维模式、分析内容以及过程等方面有诸多可取之处,但其在我国的本土化实践并不顺利。无论是从理念、规范层面,还是政策、现实需求层面,借鉴并试行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均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探索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本土化路径是问题的关键。目前及将来一段时间,既不宜在我国全面推行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也不应彻底排斥其适用,而应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在满足对象特定、模式固定、试行稳定三大前提下,继续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作为传统裁判式案例分析方法的重要补充,试行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本土化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案例课程 鉴定 裁判式 法律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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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式调解”现象透视——兼议“事清责明”在诉讼调解中的多元化定位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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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晓燕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01-111,193-194,共12页
近年来,以"事清责明"为特色的"裁判式调解"悄然进入司法的视野。一方面,"事清责明"作为调解标准,在经历了"调解热"时期的"否定""不当调解"反思中的"否定之否定"... 近年来,以"事清责明"为特色的"裁判式调解"悄然进入司法的视野。一方面,"事清责明"作为调解标准,在经历了"调解热"时期的"否定""不当调解"反思中的"否定之否定"之后,携"裁判式调解"之势回归;另一方面,在"裁判式调解"的实践形态中,作为调解标准的"事清责明",较之作为裁判标准的"事清责明",在内容、程序、载体上存在差异。这是因为,在法治社会初步建成的背景下,纠纷主体的理性度增加、纠纷模式的聚合度增强、纠纷类型的多样化发展,决定了规则指引的有效性、规则治理的示范性、规则创新的必要性,从而使"事清责明"调解标准的回归成为法律规则下当事人处分之治的必然要求;但在同时,法律规则在不同案件调解中的作用度、在不同调解程序中的参与度、在不同形式载体中的昭示度均不同,导致不同案件调解所需要的、不同调解程序能达到的、不同形式载体所揭示的"事责"清明度也有不同。因此,应以"事清责明"的多元化标准,作诉讼调解的程序分流,根据案件类型,确定所需要的"事责"清明度;根据所需要的"事责"清明度,决定应选择的分流程序;根据所选择的分流程序,决定应选用的"事责"载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判式调解 事清责明 法官审判权 当事人处分权 程序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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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话式裁判对民事程序瑕疵之矫治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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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福勇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97-106,共10页
在传统"职权干预型"程序结构下,法官"独白"式裁判导致程序瑕疵案件层出不穷,引起当事人不满,备受社会质疑。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维护司法权威角度出发,程序瑕疵必须得到治理,而抑制程序瑕疵的路径,应当构建对话... 在传统"职权干预型"程序结构下,法官"独白"式裁判导致程序瑕疵案件层出不穷,引起当事人不满,备受社会质疑。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维护司法权威角度出发,程序瑕疵必须得到治理,而抑制程序瑕疵的路径,应当构建对话式裁判,确立对话理念,明确对话范围、对话程序和对话限度。从提升法官对话能力和促进当事人积极对话着手,健全配套措施,保障对话式裁判规范有效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审判 程序瑕疵 对话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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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对抗式刑事卷宗--基于推进庭审实质化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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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迎修 王雷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0-111,共12页
当下的司法改革致力于通过隔断法官庭审前与卷宗的联系渠道来实现庭审实质化,但实践证明,此种进路的改革削弱了卷宗对于法官判断的全面支撑,导致庭审混乱并损及庭审效能;鉴于阅卷式裁判的制度惯性,更为可行的路径是去改造卷宗,并通过加... 当下的司法改革致力于通过隔断法官庭审前与卷宗的联系渠道来实现庭审实质化,但实践证明,此种进路的改革削弱了卷宗对于法官判断的全面支撑,导致庭审混乱并损及庭审效能;鉴于阅卷式裁判的制度惯性,更为可行的路径是去改造卷宗,并通过加强案卷移送尝试将阅卷式裁判与庭审实质化进行调和,在强化卷宗对抗性的基础上提高法官阅卷的全面性,进而实现庭审实质化的目标。为此需要落实追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的责任,保障律师意见及其他辩护材料全面附入卷宗,借助于卷宗的公开与责任属性强化辩护权的保障,使法官聚焦案件争点,提高庭审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阅卷裁判 庭审实质化 对抗刑事卷宗 辩护卷宗移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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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推理的四种有效模式——以否定式裁判推理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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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昌明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3年第6期12-16,共5页
当前的主流理论把裁判推理的有效模式刻画为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缺陷在于忽视了法律规定的多样性和事实不明的可能性,特别是不能说明否定式裁判推理之有效性。重建裁判推理的有效模式,须以整体适用的思维反映裁判推理的实际,将所有... 当前的主流理论把裁判推理的有效模式刻画为一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其缺陷在于忽视了法律规定的多样性和事实不明的可能性,特别是不能说明否定式裁判推理之有效性。重建裁判推理的有效模式,须以整体适用的思维反映裁判推理的实际,将所有那些或明或暗地起着实际作用的法律规范都纳入大前提之中,并且注意证明责任对裁判的特殊影响。由此,可以确立以充要条件假言规范命题为大前提的四种裁判推理有效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三段论 否定裁判推理 证明责任规范 充要条件假言规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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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程序性问题的决策机制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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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浩旭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79-81,共3页
我国审前程序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根源在于追诉机关自我授权的决策机制,这种机制不能有效地回应社会对程序正义的诉求,同时,以这种方案解决程序性争议的样态,由于过分追求决策的效率而缩减中间环节,单方的决策方案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 我国审前程序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根源在于追诉机关自我授权的决策机制,这种机制不能有效地回应社会对程序正义的诉求,同时,以这种方案解决程序性争议的样态,由于过分追求决策的效率而缩减中间环节,单方的决策方案由于缺乏第三方的监督,极易引起程序性违法行为的产生,这一问题值得反思。对程序性问题的司法化解决方案是各法治国家的普遍做法,司法裁判式的决策机制由于遵循了三方构造的程序法理,优于二方构造的行政决策式机制,程序法治化的必然结果在于决策机制的司法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性问题 决策机制 司法裁判式 司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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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罗马刑法特点及其对后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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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永锡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3期76-80,共5页
本文主要分析古代罗马刑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着重阐述了古代罗马刑法报复刑、献祭刑、刑罚的残酷性、同罪异罚、裁判式、命令式的治罪等有特色的制度以及罗马刑法对后世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韩国的影响的微观研究,如对尊... 本文主要分析古代罗马刑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着重阐述了古代罗马刑法报复刑、献祭刑、刑罚的残酷性、同罪异罚、裁判式、命令式的治罪等有特色的制度以及罗马刑法对后世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韩国的影响的微观研究,如对尊属杀害的加重处罚,特别刑法之规定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刑法 献祭刑 报复刑 裁判式治罪 阻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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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权视角下资管交易的穿透式规范 被引量:9
10
作者 王乐兵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68-179,共12页
资产收益权是我国各类资管交易的私法基础和交易客体,其在促成交易的同时也便利了监管套利。资产收益权类型多样、内容繁杂,超出了民法相关概念的承载范围,是金融创新的结果,但亦因此导致私法基础存疑。资产收益权的债权性质便利了交易... 资产收益权是我国各类资管交易的私法基础和交易客体,其在促成交易的同时也便利了监管套利。资产收益权类型多样、内容繁杂,超出了民法相关概念的承载范围,是金融创新的结果,但亦因此导致私法基础存疑。资产收益权的债权性质便利了交易,但导致了高杠杆经营和多层嵌套,诱发了资管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对资产收益权交易法律性质的判断在监管和裁判上均可遵循“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并根据其风险特征,判断其法律效力。对处于金融监管与司法裁判夹缝中的资管交易法律效力的判断,应遵循司法谦抑原则,原则上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而对影响金融稳定的交易应否定其效力,但需对特定资管交易如何影响金融稳定予以论证阐释,把握好市场自治和国家司法干预的平衡。穿透式监管有效抑制了监管套利的金融创新,也为穿透式裁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金融监管和司法裁判应当积极协同,实现对资管市场的有效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产收益权 资管交易 金融创新 监管套利 穿透监管 穿透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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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问题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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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新清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44-153,共10页
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是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刑事裁判文书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不匹配,需要说理的没有充分深入说理,不需要深... 实现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是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刑事裁判文书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多元化审判程序不匹配,需要说理的没有充分深入说理,不需要深入说理的也得"八股文式"地列举"裁判理由",导致"繁者不繁、简者不简",不利于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控辩双方在审判中的对抗程度"是审判程序、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决定因素,审判程序类型是决定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直接标准。要式裁判文书适用于"对抗式审判程序",应当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而且必须进行充分深入的释法说理。"简式裁判文书"适用于"合意式审判程序",其释法说理以简单的形式进行,一般不需要长篇大论式地阐述裁判理由,只要把有关事项,特别是对"认罪认罚""控辩协议"等事情进行真实的记载,就是在为裁判主文阐述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判文书 繁简分流 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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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机制研究——以C市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情况为样本分析 被引量:7
12
作者 林遥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5期135-142,共8页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举措。法院司法资源有限,无法保障每一个案件都运用复杂、标准、完整的民事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机制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开示法官的审理思路,聚焦争...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举措。法院司法资源有限,无法保障每一个案件都运用复杂、标准、完整的民事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机制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开示法官的审理思路,聚焦争议要素的对抗性,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要素举证、质证。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庭前与庭审衔接,做好司法语言研究,做好审助配合,发挥要素式审判在民事庭审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庭审改革 要素审判 要素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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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法院推行民事案件要素式审判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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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遥 陈超群 《东南司法评论》 2018年第1期170-182,共13页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举措。法院司法资源有限,无法保障每一个案件都运用复杂、标准、完整的民事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机制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开示法官的审理思路,聚焦争议...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举措。法院司法资源有限,无法保障每一个案件都运用复杂、标准、完整的民事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机制要求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开示法官的审理思路,聚焦争议要素的对抗性,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要素举证、质证。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庭前与庭审衔接,做好司法语言研究,做好审助配合,发挥要素式审判在民事庭审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庭审改革 要素审判 要素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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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漏洞类型化及其补充——以物权相邻关系为例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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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海龙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8-89,共12页
基于发现法律漏洞和填补法律漏洞的不同方式,应把法律漏洞分为禁止拒绝裁判式漏洞、目的漏洞和原则漏洞三种大类。在具体操作层面,基于应然判断的逻辑形式,类推在逻辑上并非基于案件的实质相似性,而是一个先抽象反思(归纳)再演绎的过程... 基于发现法律漏洞和填补法律漏洞的不同方式,应把法律漏洞分为禁止拒绝裁判式漏洞、目的漏洞和原则漏洞三种大类。在具体操作层面,基于应然判断的逻辑形式,类推在逻辑上并非基于案件的实质相似性,而是一个先抽象反思(归纳)再演绎的过程;目的性扩张为类推的一种特殊类型;总体类推应属于目的漏洞而非原则漏洞。在漏洞确认和漏洞填补两者的关系上,目的漏洞和原则漏洞没有本质不同,即在这两者漏洞确认和漏洞填补都并非是一个完全同一的过程。运用民法不动产相邻关系中的具体例子,来具体说明法律漏洞补充的理论,从而也对物权法不动产相邻关系相关规范的具体解释适用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漏洞 禁止拒绝裁判式漏洞 目的漏洞 总体漏洞 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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