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辩护权制约裁判权的三种模式 被引量:18
1
作者 陈瑞华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09-121,共13页
在辩护权制约裁判权的方式上,存在着三种模式,分别是"诉权控制模式"、"裁判权控制模式"和"诉权影响裁判权模式"。根据辩护权对裁判权施加影响的程度,上述后一种模式又可以被细分为"强影响模式"... 在辩护权制约裁判权的方式上,存在着三种模式,分别是"诉权控制模式"、"裁判权控制模式"和"诉权影响裁判权模式"。根据辩护权对裁判权施加影响的程度,上述后一种模式又可以被细分为"强影响模式"和"弱影响模式"。在这些诉讼模式中,被告人和辩护律师诉讼权利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都各不相同。作为一种行使诉权的方式,被告人的诉讼请求不一定都能为法院所接受,但至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旦提出某一诉讼请求,法院就应在程序上给予必要的回应,对该项请求是否成立进行讨论,给出一项附理由的裁决,并给予被告人获得救济的机会。这应当是辩护权得以实现的最低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权控制模式 裁判权控制模式 强影响模式 弱影响模式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