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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民事裁判范围制约机制及其构建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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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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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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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53-15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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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民事审级中,有关裁判范围的制约机制主要体现在对上诉审裁判范围的制约上,这一制约机制主要通过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确立发挥作用。从域外来看,各国和有关地区均在理论或司法实践上不同程度地体现了该原则的内涵。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则未能对判决结果明确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也未体现该原则的精神实质,配套的制度建设更是极为缺乏,从而使得我国上诉审裁判范围处于制约失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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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裁判范围制约机制
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附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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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striction mechanism of judge scope
principle of prohibiting alteration for interests
incidental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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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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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宪性审查的生成逻辑与裁判权范围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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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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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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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78-8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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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曙光计划(11SG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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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合宪性审查基本和核心的功能是保障宪法。保障宪法不仅是保障成文的宪法,还包括不成文宪法条件下应予保障的个人权利。合宪性审查的功能是研究合宪性审查裁判权范围的理论前提,合宪性审查的生成逻辑是实现合宪性功能的制度化路径。以合宪性审查的生成逻辑来研究合宪性审查的裁判权范围和合宪性审查分类,能够帮助我们更清晰理解特定国家合宪性审查的建立和运行的机制,包括理解选择何种形式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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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宪性审查
功能
裁判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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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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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司法权的基本特征
被引量:47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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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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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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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87-9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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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从宪政角度阐述了司法权的基本特征。认为司法权具有独立性 ,表现为司法权形态的独立性和司法权运行过程的独立性 ;消极性 ,表现为司法权的被动性、司法裁判范围的有限性和庭审的消极性 ;终极性 ,表现为司法裁决效力的至上性、终局性 ;交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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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权
基本特征
独立性
消极性
终极性
交涉性
国家权力
司法裁判范围
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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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icial power
independence
negative nature
ultimate nature
nature of negotiation
fe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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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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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民事再审之诉的客体
被引量: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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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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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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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21-12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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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事再审制度改革是当前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建立民事再审之诉,作为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对于如何构建民事再审之诉,尚有诸多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哪些生效裁判可以提起再审之诉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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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再审
制度改革
民事诉讼制度
客体
裁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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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reform on the civil retrial system
the suit for civil retrial
the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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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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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研究
被引量: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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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永雄
黎蜀宁
宋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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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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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96-10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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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进行正酣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上诉审程序并未引起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应有关注。本文从比较法制先进国家及地区的上诉制度角度,结合我国司法实践,进而提出上诉审查制度应当采用间接规制审查模式,明确审查范围与裁判范围的关系以及裁判范围是否受当事人上诉请求的限制等改革措施。而且,文章还主张区分质的审查与量的审查;对上诉裁判形式的条件进行修正,以消弥裁判形式与有限审查原则之间的冲突;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应确立附带上诉制度;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可在二审中追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扩大可上诉裁定范围;防止不当减损二审程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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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裁判范围
附带上诉
民事上诉制度
制度改革
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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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ppellate system
adjudicative limits
qualitative censor
collateral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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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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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本土化构想——以日本为借鉴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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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力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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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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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47-5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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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对于约束法官裁判行为和保障上诉人权益具有重要价值。我国立法尚未规定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且学者对该原则的基本概念存在混淆,但根据对裁判文书的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确立了这一审判理念。由于中日两国上诉"请求拘束"的理论基础以及判决理由的效力存在较大区别,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改造是构建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的前提。具体来说,增加关于上诉请求约束裁判范围的立法,"不利益"的范围扩大至判决理由中的事实判断,增设附带上诉制度并修改发回重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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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上诉审
禁止不利益变更
审理范围
裁判范围
判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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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appeal trial
prohibiting the change of adverse interests
scope of trial
scope of judgment
judgment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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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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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上诉请求拘束原则的误识及应对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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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力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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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波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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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汉斯)》
2020年第1期68-7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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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并不存在上诉请求拘束原则,将二审审理范围以及再审事由的规定作为其法律依据,是对审理范围和裁判范围这对概念的混淆。实事求是的审判理念和程序保障观念薄弱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为此应在保留当前二审审理范围规定的同时,增加关于上诉请求约束裁判范围的立法,构成对法官权力的双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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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请求拘束
审理范围
再审事由
裁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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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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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裁判的形式与范围(下)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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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嘉仪(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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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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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0年第2期131-147,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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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主要就裁判的形式、范围及三类特殊的裁判形式进行论述,第一部分通过分析裁判的本质,指出裁判应具有对抗、被动、确定与溯及既往的形式;第二部分通过引入迈克尔·波兰尼的"多元任务"概念、分析裁判的边界范围,指出多元任务无法保持"通过证据与合理论证参与裁判"的意义,因而不适于裁判;第三部分通过分析"混合、寄生、异常"三类裁判形式的利与弊,指出特殊裁判形式的实用性,提示其具有的潜在风险及滥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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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裁判形式
裁判性质
多元任务
裁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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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6.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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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论民事再审审查制度实施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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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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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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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4年第1期85-90,15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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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法院适用申请再审管辖新规定,应当在保障当事人选择权的前提下,对于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程序进行上诉化改造,建立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再审材料,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由原审法院受理或由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报送案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新机制。因民事诉讼法将有权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法定两类第三人,有必要保留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并根据新的立法规定对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进行完善。再审裁判的范围关系到当事人应当通过申请再审还是申请检察监督寻求救济,应当尽快研究明确。同时,关于裁定再审的标准、再审法院的选择和再审不中止执行的问题,也应明确其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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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再审案件管辖
上诉化改造
案外人申请再审
再审裁判范围
再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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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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