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亚萨蒂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萨蒂亚甚司)与韩国大恒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恒公司)签订出口5000吨尿素的销售合同,交货条件是USD140 per Metric ton Inchcn(仁川港),不得分批装运。总价款70万美元.保险...2003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亚萨蒂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萨蒂亚甚司)与韩国大恒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恒公司)签订出口5000吨尿素的销售合同,交货条件是USD140 per Metric ton Inchcn(仁川港),不得分批装运。总价款70万美元.保险险别为ICC(B).支付条件为即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装运时间为2003年9月10日之前。展开更多
文摘2003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亚萨蒂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萨蒂亚甚司)与韩国大恒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恒公司)签订出口5000吨尿素的销售合同,交货条件是USD140 per Metric ton Inchcn(仁川港),不得分批装运。总价款70万美元.保险险别为ICC(B).支付条件为即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装运时间为2003年9月10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