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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蒙自道道尹任职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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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旭峰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89-99,共11页
清朝末年,自临安开广道添设以来,蒙自即为治所之地。进入民国后,临安开广道改为蒙自道,其行政长官道尹则依照法律命令执掌道内行政事务,并承担滇越边界事务的管理与涉外事宜的交涉。民国时期,道尹是中央(或省)政令在边疆地区的具体贯彻... 清朝末年,自临安开广道添设以来,蒙自即为治所之地。进入民国后,临安开广道改为蒙自道,其行政长官道尹则依照法律命令执掌道内行政事务,并承担滇越边界事务的管理与涉外事宜的交涉。民国时期,道尹是中央(或省)政令在边疆地区的具体贯彻者,也是边疆基层治理的决策者与参与者,关乎地方社会的治与安。蒙自道(包括临安开广道)在民国存在的18年时间里,初期,观察使(道尹)的任命须经中央简任,旨在"虚省实道",故道尹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之后,道尹由省府任命,但作为镇守一方的大吏,又有卷入地方派系争斗之祸患。此外,由于地方匪患不止,军人当权,道尹多无实权,少有政绩卓著者。1929年,云南省政府裁蒙自道,所属各县直隶省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 蒙自 道尹 西南近代史实 地方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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