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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设立——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为例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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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晋玲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2-21,共10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的规定存在着没有反映出姻亲关系的真实特性、不符合中国父母家产传承或对子女为赠与的习惯、忽视了赠与者对子女配偶将来履行赡养责任的预期等不足之处。为了避免法院在处理父母赠与房产纠纷中或者全有或者全无的不公平结果,应寻求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的动态处理模式。而《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1款所规定的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借鉴。通过借鉴这一制度中的行为基础事后丧失规则,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赠与基础丧失规则即赠与行为发生后,由于当事人进行赠与的基础不再存在,此时如果不能合理期待做出无偿给予的一方愿意维持现有的财产关系,法律允许当事人在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对已生效的赠与行为进行调整或解除的规则,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在于这一规则的设立不仅符合我国婚姻法处理家庭关系的立法宗旨,而且也避免了法院在处理当事人未约定、法律也没有相应规范调整的房产赠与问题时的两难处境。在适用时,辅之以一定的限制,即对结婚时间达一定期限且因抚育子女、照料配偶方父母、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不适用赠与基础丧失规则,但受赠人对婚姻破裂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以期达到司法解释所预期的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基础障碍制度 法律行为基础丧失规则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 赠与基础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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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理念的“原则”与“规则”之争——兼析《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改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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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鲍冠艺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37-39,共3页
英国"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和美国"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领域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从全球金融市场的现状看,"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以其灵活性和普遍适用性更能适应金融市场的创新变化,并赋予... 英国"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和美国"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是国际金融监管领域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从全球金融市场的现状看,"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以其灵活性和普遍适用性更能适应金融市场的创新变化,并赋予监管当局和监管对象更多的创新空间,因此正成为金融监管的主导方向。尽管我国当前的监管环境和条件与国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但应及早吸收"以原则为基础",辅之以必要规则的监管模式,为中国未来的金融监管做好准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监管 原则为基础 规则为基础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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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际公域化想象和南海秩序:主权、海域、机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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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新军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94-108,共15页
国际公域化是弱化公域化对象的主权和海洋权利属性,以此处理或解决主权和海域争端的一种秩序安排。美国在南海以对中国遏制为目的,通过所谓的“以规则为基础”操作,并以“南海仲裁案”为抓手,推动旨在否定中国主权和海洋权利的激进公域... 国际公域化是弱化公域化对象的主权和海洋权利属性,以此处理或解决主权和海域争端的一种秩序安排。美国在南海以对中国遏制为目的,通过所谓的“以规则为基础”操作,并以“南海仲裁案”为抓手,推动旨在否定中国主权和海洋权利的激进公域化路线。美国的这一南海国际公域化想象,聚焦在其试图废止主权、海洋权利和进行非军事化的区域——混合着主权和海域争端的主权敏感海域。“以规则为基础”缺乏正当性并存在不确定性。在本身就孕育着冲突风险的主权敏感海域,旨在否定主权和海洋权利的激进公域化路线,不仅没有降低冲突风险,反而随遏制的冲动日益增大。“准则”谈判应该对此进行评估并摸索更为和平和安定并具有现实意义的南海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规则为基础 主权敏感海域 国际公域化 争端解决 南海 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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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被引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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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从燕 《中国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24-43,204,205,共22页
近年来,一些国家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并未明确“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所指“规则”系指“国际法”并据此阐述其关于国际秩序的规则观。事实上,这些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实践表明,其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国... 近年来,一些国家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并未明确“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所指“规则”系指“国际法”并据此阐述其关于国际秩序的规则观。事实上,这些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实践表明,其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区域国际法凌驾于普遍国际法以及将国际法泛政治化的规则观。这种规则观损害了国际法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违背了完善全球治理和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时代要求。为纠正这些国家经由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追求的规则观,中国主张“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体现的规则观是,确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和核心的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权威规则体系,同时不排除不违反国际法的其他规则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国内法 区域国际法 国际法泛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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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国际法中的“特别受影响国家理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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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曦笛 《国际法研究》 2023年第4期39-56,共18页
在习惯国际法识别过程中,受到拟议规则特别影响的国家应被给予较其余国家更多的考量。然而,这种“影响”和“考量”的实际意义尚未被充分澄清,规则适用效果亦不甚明确。尽管如此,“特别受影响国家理论”已经在国际法院、主要国际组织和... 在习惯国际法识别过程中,受到拟议规则特别影响的国家应被给予较其余国家更多的考量。然而,这种“影响”和“考量”的实际意义尚未被充分澄清,规则适用效果亦不甚明确。尽管如此,“特别受影响国家理论”已经在国际法院、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实践中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与运用。在国际法的多个领域中,各方围绕特别受影响国家理论的存废与内容产生激烈论辩,且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仍然较大。特别受影响国家理论问题在国际法范围内的持续讨论,本质上反映了各国对于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具体内涵的不同看法,体现了差异化的国家利益诉求与国际秩序的想象。中国有必要把握规则发展的“空窗期”,采取平衡的国家立场,提出同“负责任大国”定位相适应的建设性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别受影响国家 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国际造法 主权平等 习惯国际法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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