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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方案的理论比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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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珺仪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28-32,共5页
文章从理论的角度采用成本—收益比较的方法,就对自然垄断产业是放松规制(甚至是零规制)、采用高效能规制还是低效能规制进行了比较分析,着重考虑了信息不对称、规制俘虏、寻租、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中国应根据国情来决定是否对自然垄... 文章从理论的角度采用成本—收益比较的方法,就对自然垄断产业是放松规制(甚至是零规制)、采用高效能规制还是低效能规制进行了比较分析,着重考虑了信息不对称、规制俘虏、寻租、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中国应根据国情来决定是否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垄断产业 放松 低效能规制方案 高效能规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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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嵌入政府治理的权力异化风险及其规制方案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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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锐 王文玉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81-90,共10页
算法嵌入政府治理能够有效提升治理的高效性、中立性和理性化水平。但政府运用算法展开治理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权力异化风险:政府治理权力被商业机构俘获、民众的权利空间被压缩,从而侵害政府和民众的自主性;传统程序制度被架空、相关责... 算法嵌入政府治理能够有效提升治理的高效性、中立性和理性化水平。但政府运用算法展开治理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权力异化风险:政府治理权力被商业机构俘获、民众的权利空间被压缩,从而侵害政府和民众的自主性;传统程序制度被架空、相关责任难以合理分配,从而破坏行政权力的有限性、规范性和节制性;弱势群体被歧视、算法系统无法合理展开价值判断,从而危及政府治理权力行使的正义性。对此,应当积极建立算法应用清单制度,以明确可以应用算法决策的政府治理领域;建立统一的监督审查机构,完善算法决策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建构算法解释制度以提升算法的透明性;强化相关主体的技术和法治知识,明确政府部门在治理权力行使中的主导性地位;完善政府运用算法展开治理的责任制度,从而合理分配相关损害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决策 政府治理 权力异化 规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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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声誉罚的程序保障——以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规制为切入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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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娟 黎浩田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84-193,共10页
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法律属性不明,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制,亟待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优化设计,以兼顾公布前合法性和公布后法律效果的双重目标。将该行为解释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其他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仍不足以面对其网络... 行政机关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行为的法律属性不明,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制,亟待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优化设计,以兼顾公布前合法性和公布后法律效果的双重目标。将该行为解释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其他行政处罚中的声誉罚,仍不足以面对其网络传播风险扩散对传统行政正当程序的挑战,因此,亟须建立一套网络声誉罚的程序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启动公布的事前程序保障,内嵌“调查-约谈-检查”的程序链,强化听取意见、拓展说明理由内容与双向回避等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要素;其次,辅之以公布平台企业违法事实过程中的“审核-撤销”等程序机制,构建披露内容尺度的“适度标准”,精准控制网络声誉罚的信息含量;最后,增加前置审查程序和“撤销-增删”程序,塑造后续程序性限制措施,全面夯实以程序装置为保障的网络声誉罚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布行为 声誉罚 规制方案 程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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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的风险预防及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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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毋文文 《医学与法学》 2023年第1期52-60,共9页
当面临不确定性健康风险时,公共卫生具有预防取向,其规制应秉持风险预防观念;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等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预防,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健康风险,但由于生物病原体及其引发传染病的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其规制措施的... 当面临不确定性健康风险时,公共卫生具有预防取向,其规制应秉持风险预防观念;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等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预防,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健康风险,但由于生物病原体及其引发传染病的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其规制措施的启动和实施,具有较大裁量空间,且容易侵害个人权利,故须对潜在健康危害及其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作科学的辨识和评估;在规制应对层面,执政者除应进行尺度宽松的合比例性分析、努力实现妥当规制之外,还应持续学习、适时调整规制措施,和公众共同决策,以构建公开、透明、动态的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卫生 风险预防 规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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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恶意诉讼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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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晶晶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44-48,共5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知识产权也成为了国家竞争实力的重要体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是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初衷,但部分企业和个人出于不正当目的,却假借维护合法权利的名义恶意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旨在打击竞争对手,获取非法利益,这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知识产权也成为了国家竞争实力的重要体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是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初衷,但部分企业和个人出于不正当目的,却假借维护合法权利的名义恶意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旨在打击竞争对手,获取非法利益,这类行为给相对人造成了损失,并严重阻碍司法权威的树立以及法治社会建设。目前我国对于专利恶意诉讼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一些不法分子以专利诉讼为工具,来达到其损害他人利益或者使自身获利的目的。文章将通过对专利恶意诉讼的分析,借鉴各国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从而得出适用我国发展的专利恶意诉讼规制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诉讼 专利恶意诉讼 故意 惩罚性赔偿 规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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