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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开放构成要件关系之辩证 被引量:3
1
作者 王昭振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1-5,共5页
开放构成要件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范畴,而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刑法理论中鲜有涉及。对国内外不同刑法理论语境的具体考察发现,在德、日刑法理论中开放构成要件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内容上的同一性,但在中国刑法理论语境... 开放构成要件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是刑法理论中的重要范畴,而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刑法理论中鲜有涉及。对国内外不同刑法理论语境的具体考察发现,在德、日刑法理论中开放构成要件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内容上的同一性,但在中国刑法理论语境中,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则是开放构成要件内容的一种有效表现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开放构成要件 刑法理论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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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谦抑认定
2
作者 孔祥参 徐启明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95-101,共7页
刑法在罪状的描述中采用了大量的需要司法者价值判断的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主要包括法律评价要素、经验法则评价要素及社会评价要素等三类,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司法诠释决定了具体案件事实和刑法规定的符合性判断。由于语言的限制,规... 刑法在罪状的描述中采用了大量的需要司法者价值判断的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主要包括法律评价要素、经验法则评价要素及社会评价要素等三类,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司法诠释决定了具体案件事实和刑法规定的符合性判断。由于语言的限制,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中可能包含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因此必须秉持谦抑理念,采用实质解释的立场限制对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对法律评价要素要限制法律法规的范围,对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法益是否与刑法保护法益相同做实质判断;对经验法则评价要素要注重专业的判断;对社会评价要素要以法益保护为导向,根据社会发展而相应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法律评价要素 经验法则评价要素 社会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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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淫秽性”谈规范构成要件要素认定的实体及程序路径 被引量:2
3
作者 陈洪兵 麻侃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4期63-65,共3页
“淫秽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故意的认识因素。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错误,阻却故意,不构成淫秽物品犯罪。应该在将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大为降低的前提下,将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证明责... “淫秽性”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故意的认识因素。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错误,阻却故意,不构成淫秽物品犯罪。应该在将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大为降低的前提下,将欠缺“淫秽性”认识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淫秽性 认识错误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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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明确性原则关系之辨正 被引量:10
4
作者 高锋志 王昭振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7年第6期25-32,共8页
在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明确性原则关系的探讨中,传统刑法理论从明确性原则角度审视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往往自陷困惑。如果从规范构成要件要素本身存在的原则基础出发,审视其与明确性原则之间的关系或许是一个很好的观察视角。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明确性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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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思维:刑法中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的法理根据 被引量:16
5
作者 王昭振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42-153,共12页
理性至上与科学实证主义为刑法中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创建及其普遍化提供了原动力,而同时它们的历史局限性也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产生与存在敞开了大门。法学方法一元论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特征与开放结构奠定了认识论基础,而规... 理性至上与科学实证主义为刑法中记述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创建及其普遍化提供了原动力,而同时它们的历史局限性也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产生与存在敞开了大门。法学方法一元论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特征与开放结构奠定了认识论基础,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结构则是法学方法一元论在刑法中的一种具体体认。对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体内涵的把握也必将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刑法诠释方法的发达必将成为其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法学方法一元论 类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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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刑法内涵与类型 被引量:7
6
作者 王昭振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6-34,共9页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界定与类型建构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德、日刑法理论的研究思路,然而这与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在逻辑结构与诠释方法并不相符。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有类型性特征与开放结构,作为在法...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论研究在我国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其界定与类型建构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德、日刑法理论的研究思路,然而这与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在逻辑结构与诠释方法并不相符。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具有类型性特征与开放结构,作为在法规范系统下需要法官进行必要的社会文化、道德的价值补充的情况,在其具体类型中应当排除法评价的要素的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界定标准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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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故意及错误——以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为例 被引量:29
7
作者 江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49-56,共8页
在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中,二审法院与辩护律师的争议之一在于赵春华是否具备犯罪故意。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一个实质的犯罪故意概念,该犯罪故意不仅包含构成要件故意,而且包含罪责故意与不法意识(社会危害性认识)。认定赵春华具备非法... 在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中,二审法院与辩护律师的争议之一在于赵春华是否具备犯罪故意。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一个实质的犯罪故意概念,该犯罪故意不仅包含构成要件故意,而且包含罪责故意与不法意识(社会危害性认识)。认定赵春华具备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首先必须证明其对于"枪支"这一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具备完全的意义认识,但从本案的案情来看,根据"外行人领域的平行评价标准",赵春华缺乏这一意义认识,因此成立构成要件错误,从而排除故意;其次必须证明其对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这一空白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明知,但从案情来看,这一明知也无法成立。即使认定赵春华对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存在明知,其也可以援引不可避免的禁止错误为其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故意 构成要件错误 禁止错误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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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虐待罪之“虐待”谈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定 被引量:1
8
作者 王伟 《知识经济》 2010年第23期20-20,共1页
虐待罪中的"虐待"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在理论与实践中都较难把握。本文试图以虐待罪之"虐待"为例,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来探讨对它的认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虐待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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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麦耶(Mayer)的构成要件理论 被引量:7
9
作者 王充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88-92,共5页
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历史中,麦耶的构成要件理论地位十分特殊。一方面他继承了贝林(Beling)开创的构成要件理论,认为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评价层面;另一方面他又超越了贝林的理论,认为在构成要件中存在规范的构成要... 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历史中,麦耶的构成要件理论地位十分特殊。一方面他继承了贝林(Beling)开创的构成要件理论,认为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评价层面;另一方面他又超越了贝林的理论,认为在构成要件中存在规范的构成要件和主观的违法要素,因此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由此可见,麦耶的理论是古典犯罪论体系与新古典犯罪论体系之间的过渡,他既完善了贝林的构成要件理论,又为梅兹格(Mezger)的构成要件理论奠定了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 规范构成要件 主观的违法要素 文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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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华案”的构成要件该当性研究
10
作者 王新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86-90,共5页
法秩序统一性不要求对法秩序中的所有词语做统一解释,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必须根据《刑法》的特有目的进行解释与判断,而不能直接援用行政机关的解释与判断。赵春华持有的玩具枪不属于刑法上的枪支,不满足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客观构成... 法秩序统一性不要求对法秩序中的所有词语做统一解释,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必须根据《刑法》的特有目的进行解释与判断,而不能直接援用行政机关的解释与判断。赵春华持有的玩具枪不属于刑法上的枪支,不满足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理论要求行为人以自己的认识水平理解了具体化在规范概念中的立法者的评价即可。赵春华缺乏对于"枪支"这一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故并不具有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主观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统一性 非法持有枪支罪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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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失灵与修复
11
作者 田淼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35-46,共12页
作为空白刑法规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兼具参照功能与衔接功能,能够实现刑法与前置法的协调。然而,司法实务中,前述功能呈现失灵症状。体系定位不明与规范填补不清乃是症结所在。对于前者,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说... 作为空白刑法规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兼具参照功能与衔接功能,能够实现刑法与前置法的协调。然而,司法实务中,前述功能呈现失灵症状。体系定位不明与规范填补不清乃是症结所在。对于前者,客观构成要件要素说与违法阻却事由说片面关注单一功能的发挥因而难堪重用,复合机能说虽兼顾两大功能但存在难以消解的逻辑矛盾。构成要件的规范要素说既同时关照两大功能且逻辑自洽,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重启扫清理论障碍。对于后者,构建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引致规范所指明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辐辏式前置法规范群,充实“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内涵,为其功能运行供给充足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构成要件规范要素 规范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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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之主观明知 被引量:21
12
作者 高巍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84-89,共6页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蕴含价值关系或评价内容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是成立故意的前提。对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实质上是对其意义的认识,应当采用"外行的平行评价"标准。此外,对于具有类别关系...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蕴含价值关系或评价内容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是成立故意的前提。对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实质上是对其意义的认识,应当采用"外行的平行评价"标准。此外,对于具有类别关系和属种关系的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也应该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明知 判断 类别 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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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错误类型分析 被引量:22
13
作者 柏浪涛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80-92,共13页
根据违法性标准,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应分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整体评价要素属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就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外行人的平行评价"公式降低了故意的认识要求,有类... 根据违法性标准,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应分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整体评价要素属于虚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就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而言,"外行人的平行评价"公式降低了故意的认识要求,有类推评价之嫌;相反,借助中间概念,因循涵摄过程可以鉴别真正的构成要件错误与不重要的涵摄错误。就空白要素而言,若其功能是补充构成要件要素,则其错误是构成要件错误;若其功能是补充说明违法性,则其错误是涵摄错误或违法性错误。其中,行政违法性认识与刑事的实质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认识具有同质关系,与刑事的形式违法性(被刑法禁止性)认识具有条件关系,而构成要件故意的认识内容是能体现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事实,既不包括社会危害性本身,也不包括被刑法禁止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外行人的平行评价 构成要件错误 涵摄错误 违法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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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初探 被引量:2
14
作者 杨剑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7年第1期20-24,共5页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构成要件中需要法官进行规范评价的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具有普遍性、相对性和变易性的特征,可以分为伴随事实判断的要素、纯粹法律判断的要素和依赖价值判断的要素三类。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特征 分类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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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认识错误的类型、层级与判断
15
作者 魏东 张福英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2期138-163,共26页
法律的评价要素是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中“最封闭”的类型,是法官从前置法规范中析出的行为人应当认识的“补强违法性的基础事实”,在法律的评价要素认识错误判断中应采用“垂直涵摄”。非法律的规范性要素(文化价值的、经验法则的评价要... 法律的评价要素是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中“最封闭”的类型,是法官从前置法规范中析出的行为人应当认识的“补强违法性的基础事实”,在法律的评价要素认识错误判断中应采用“垂直涵摄”。非法律的规范性要素(文化价值的、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相对于法律的评价要素的开放程度更高,判断的难度更低,采用“外行人的平行评价”标准即可解决非法律的规范性要素的认识错误问题。法律的评价要素认识错误判断在个案中可能演变为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错误判断,相应判断方法应由“垂直涵摄”转换为“外行人的平行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补强违法性的基础事实 认识错误 外行人的平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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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之主观明知
16
《公安研究》 2011年第11期66-66,共1页
高巍在《法律科学》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蕴含价值关系或评价内容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是成立故意的前提。对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实质上是对其意义的认识,应当采用“外行的平行评... 高巍在《法律科学》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蕴含价值关系或评价内容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是成立故意的前提。对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明知实质上是对其意义的认识,应当采用“外行的平行评价”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明知 《法律科学》 价值关系 评价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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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
17
作者 项佳航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1期288-308,共21页
研究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对完善我国的阶层犯罪论体系有重要作用。规范性和描述性不可能被截然区分,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均可能具有规范性的一面,其与描述性的关系是流动的。构成要件要素在语言学上可以分离成规范性语义限制和描述性... 研究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对完善我国的阶层犯罪论体系有重要作用。规范性和描述性不可能被截然区分,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均可能具有规范性的一面,其与描述性的关系是流动的。构成要件要素在语言学上可以分离成规范性语义限制和描述性语义核心两部分,皆有限制处罚范围的功能。经过正当合理的立法设置及法律解释所确定的规范性语义限制不会和明确性原则发生冲突,反而正是明确性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其存在本身不会有不正当的问题。关于其外延边界,规范性语义限制首先是构成要件要素的一部分,不是构成要件要素内容的部分就不可能属于规范性语义限制的范畴。“开放的构成要件要素”“空白要素”和“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会有条件地与包含了规范性语义限制的构成要件要素发生交叉,“对整体行为的评价要素”和“整体评价要素”则与此不具有同质性。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的发现使得对构成要件本质的认识由“行为类型说”转为“违法类型说”,或对“行为类型说”进行了修正,同时也使得构成要件的犯罪个别化机能与保障机能之间的冲突更为紧张。而且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的承认与否影响到对构成要件与违法性之间关系的认识,进而波及对构成要件的违法推定机能的认识。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属性的发现在完成对以上两处的认知升级后,更是乘势而下引发了“构成要件实质化”思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性语义限制 明确性原则 开放的构成要件要素 整体评价要素 构成要件的实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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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要件:形式抑或实质类型 被引量:16
18
作者 刘艳红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45-154,共10页
刑法中的构成要件是形式意义的类型还是具有实质内涵的规范评价类型,是一个与犯罪论体系是形式还是实质有关的重要问题。大陆法系刑法中规范性要素和主观要素的发现与推广,使得构成要件由抽象形式类型发展为具有价值属性的犯罪类型。我... 刑法中的构成要件是形式意义的类型还是具有实质内涵的规范评价类型,是一个与犯罪论体系是形式还是实质有关的重要问题。大陆法系刑法中规范性要素和主观要素的发现与推广,使得构成要件由抽象形式类型发展为具有价值属性的犯罪类型。我国刑法犯罪构成要件是从整体上说明行为社会危害性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各种要件之统一,它从来就是实质的。顺应构成要件的实质价值属性,应从是否具有处罚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角度理解刑法构成要件,并以之为内容建立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 类型 犯罪论体系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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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日构成要件理论的嬗变——贝林及其之后的理论发展 被引量:11
19
作者 郑军男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59-69,共11页
德日刑法学上的构成要件理论发端于贝林提出的构成要件概念。然而,在此之后,德日构成要件理论经过近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发现以及"消极的构成要件理论"的影... 德日刑法学上的构成要件理论发端于贝林提出的构成要件概念。然而,在此之后,德日构成要件理论经过近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发现以及"消极的构成要件理论"的影响,构成要件概念已然脱离了原初的"客观的"、"价值中立的"特点,进而发展成为内含有客观要素与主观要素并具有不同内涵和多层次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 主观的违法要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消极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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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倾向——以梅兹格(Mezger)的犯罪论体系为视角 被引量:6
20
作者 王充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73-79,共7页
作为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主要代表,梅兹格的犯罪论体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梅兹格发现了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从而使构成要件发生了主观化、规范化的转变;其次,随着构成要件的转变,构成要件成了违法性的存在根据,而违... 作为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的主要代表,梅兹格的犯罪论体系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梅兹格发现了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从而使构成要件发生了主观化、规范化的转变;其次,随着构成要件的转变,构成要件成了违法性的存在根据,而违法性也具有了实质化的倾向;第三,由于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变化,在责任层面规范责任论替代了意思责任论成为主流。总之,梅兹格的犯罪论体系是新康德主义二元论思想在犯罪论体系中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 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 违法性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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