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的品格矫正——基于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贯通的思考 被引量:2
1
作者 王霖 《西部法学评论》 2016年第4期10-19,共10页
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扩张的品格危险,应立于违法二元论的立场之上建构作为义务的二元实质标准对其进行品格修正。将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相贯通,实现事实考察与规范判断的双重关注。在因果关系支配可能性阶段,以法益保护为基... 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扩张的品格危险,应立于违法二元论的立场之上建构作为义务的二元实质标准对其进行品格修正。将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相贯通,实现事实考察与规范判断的双重关注。在因果关系支配可能性阶段,以法益保护为基点进行事实判断,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社会团结义务之合理信赖阶段,以规范维持为基点进行价值衡量,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实质基础。通过事实考察与规范衡量的双层过滤,确立密切信赖共同体的作为义务与临时危险共同体的作为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 规范维持 二元实质标准 密切的信赖共同体 临时的危险共同体
下载PDF
相对刑事责任范围研究
2
作者 周梦杰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66-72,共7页
我国刑法条文中存在不少法律拟制规定,其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立法者通过特殊的刑法规范来满足社会特定保护的法益。关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是否应当适用法律拟制以及如何适用法律拟制规定,由于各学者对相对刑事责任范围立场选择的不同... 我国刑法条文中存在不少法律拟制规定,其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立法者通过特殊的刑法规范来满足社会特定保护的法益。关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是否应当适用法律拟制以及如何适用法律拟制规定,由于各学者对相对刑事责任范围立场选择的不同导致这一问题在理论界更是难以统一。基于刑法的任务是保护法益的刑法哲学基础,相对刑事责任范围应当包括法律拟制,其在法律适用效果、和内在逻辑上均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人具有同等效果。当然,由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的特殊性,其法益保护具备一定的局限性,在适用时也应当考虑危害结果严重与否、是否被教唆或者被利用导致犯罪等情形加以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对刑事 责任范围 法律拟制 法益保护 规范维持
下载PDF
诉讼请求变更的理念与实践——以诉讼请求变更原因的类型化为切入点 被引量:10
3
作者 许尚豪 欧元捷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12-121,共10页
纠纷当事人若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需在社会生活事实中选定由法院审理的事实的范围,再据此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中诉讼请求项目上的替换与追加,既可能是因社会生活事实变更,也可能是因原告对事实的主观认识有所改变。同一程序... 纠纷当事人若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需在社会生活事实中选定由法院审理的事实的范围,再据此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中诉讼请求项目上的替换与追加,既可能是因社会生活事实变更,也可能是因原告对事实的主观认识有所改变。同一程序能够容忍何种程度的变动,取决于所持观念是规范维持,还是纠纷解决。以纠纷解决价值观来判断诉讼请求能否变更,就是以同一社会生活事实为基准的变更原则,而宽容认知改变而导致的诉讼请求变更,以此充分发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能力,达到"案结"即为"事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请求变更 规范维持 纠纷解决观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