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公众参与在行政决策生成中的角色重考
被引量:25
- 1
-
-
作者
骆梅英
赵高旭
-
机构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基地
-
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4-45,共12页
-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规制革新研究"(SFB3010)的阶段性成果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基地2014年度立项课题(2014B005)的资助
-
文摘
相较学理上和实定法上的"优待",公众参与在实践中被屡屡虚置,原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参与不能或无效;对参与成本的忌惮;公民社会的未完成以及公众影响力需求的未满足;公共政策的"搭便车"效应等。对此,一方面,应当细化公众参与的具体技术:在遴选上注意代表性的强弱问题;在时间节点上,应与决策程序共生共存、并肩同行,且始终交融贯通;在方案的选定上,应克服结构化带来的弊端;另一方面,应当为有意规避公众参与、违法恣意决策的行为设定责任机制。同时,也应认识到,公众参与并非当然的、最好的制度安排,应注意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式,同时也应与其他决策程序相互配合,达成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平衡。
-
关键词
公众参与
行政决策
角色重考
-
Key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Reexamination
-
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