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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公共性表达的诉讼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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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世宏
陈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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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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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网络传播研究》
CSSCI
2017年第1期3-29,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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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与表达权的法律边界研究”,编号:15ZDB144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新媒体传播环境下的隐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编号:SK2017A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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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网络公共性表达实现法治理性的重要路径就是诉讼制度的优化:首先,强化执法司法行为的程序正义性,采取刑事检察听证制度制约办案程序符合法定正义,并对案件实行异地管辖与批捕立案上提,防止地方权力干预。其次,着重诽谤犯罪的自诉与公诉制度设计的完善,理性解释法律条文,网络诽谤应该优先适用民事责任。符合刑事诽谤责任追究要件的,应有条件地去公诉化。最后,推进以审判权制约侦查权的诉讼制度建构,弱化侦查权的中心地位以恢复辩方主体的平等性,排除非法证据,确立审判权中心地位,在此基础上加强控告方的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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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共性表达
法治理念
诉讼制度
言论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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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blic expression
rule of law
litigation system
responsibility of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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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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