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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言词证据语用审查方法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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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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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交通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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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39-15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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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项目《法律人工智能的案件事实论证模型研究》(19SFB3003)的阶段性成果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诉讼论辩中的法律论证型式研究》(19FX14)的最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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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言词证据作为一种由言词提供者将偶然感知或了解的案件事实,通过语言传递于目标听众的证据类型,本质上是一种说者与听者间的言语交往活动。言词证据能否有效传递取决于二者间的互动。为此应回归言词证据本身的语用特质,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审查模式。审查者既要从宏观结构布局把握言词证据论证链、论证层次的连通形式,又要从微观论辩话语中剥离出言词证据论证型式的制约条件,从反驳因素考虑证明要件入手设置相应的批判性问题,在批判与回应的对话剖面中检验言词证据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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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言词证据审查
论证型式
批判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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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verbal evidence review
argument schemes
critical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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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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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成年受害人作证能力与庭审质证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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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译
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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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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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88-9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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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成果(2020YFC8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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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未成年受害人参与庭审的能力有限。在确定作证能力和提供的证据证明力等方面,未成年受害人可以参考一般证人的立法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将“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作为证人的身份条件,但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率依旧过低。实务中的“印证证明模式”简化了言词证据的审查,阻却了未成年受害人言词证据证明力的发挥。现行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受害人参与庭审质证欠缺更为细致的规定,立法应对未成年受害人科学评估作证能力,审查未成年受害人的作证资格,明确庭审质证阶段的证据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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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脆弱证人
言词证据审查
印证证明模式
宽松印证规则
证据补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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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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