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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警民话语冲突预防体系的建构
被引量: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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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宏丽
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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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警察学院公共基础教研部
山东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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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35-14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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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警民冲突性话语研究"(项目编号:J11WD1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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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警民话语冲突是警民关系的重要话题。警民关系不仅是警察与民众的双边关系,也与国家、社会、法律、文化等共同构成多边关系,这决定了警民话语冲突预防体系的建构具有系统性,它既要有宏观建构,又要有微观建构。从警方的视角来看,警民话语冲突预防体系的宏观建构主要包括建章立法、提升素养、宣传与沟通等背景预防体系的建构,微观建构主要包括执法态度、执法行为、执法话语等现场预防体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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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民话语冲突
预防体系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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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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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警民话语冲突探因
被引量: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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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宏丽
单希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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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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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95-10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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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J11W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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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警民话语冲突是指警察在执行警务活动过程中与当事民众之间因为某些原因而引发的话语攻击、谴责、训斥、对抗、辱骂、威胁等。引发警民话语冲突的原因往往是复合而非单一的,对这些复合原因条分缕析,可以梳理出如下几条:利益的争夺,权势的对抗,面子的威胁,文化的碰撞,执法的失范,他因的迁移。有的原因彼此相容,有的原因互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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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民话语冲突
利益的争夺
权势的对抗
执法的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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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verbal conflicts between police and citizens
dispute for the interests
confrontation against powers
nonstandard law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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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13.1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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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警民话语冲突的触发点和结束途径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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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宏丽
马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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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警察学院公共基础教研部
山东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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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43-14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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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警民冲突性话语研究"(项目编号:J11WD1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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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警民话语冲突的触发点是引发警民话语冲突的最后的、直接的原因,不满意的处置、诋毁或侮辱性话语、被视为冒犯的小动作、不良含义的微眼神、被解读为蔑视的沉默、大嗓门的吆喝声、民族或文化忌讳等,都会成为警民话语冲突的触发点。警民话语冲突的结束涵盖三种情况:一是话语冲突被彻底消解;二是话语冲突终止,结局是无后续影响的"不了了之";三是由显性话语冲突"潜伏"为隐性冲突。警民话语冲突的结束途径有:解决事项问题、话语沟通、一方退出、第三方介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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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民话语冲突
触发点
结束
消解
终止
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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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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