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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定性视域下警犬气味鉴别的证据化建设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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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卞宏波
李美荣
董美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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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警察学院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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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42-4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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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我国警犬气味鉴别结论在庭审中不能作为鉴定意见形式的证据使用,主要缘于其证据属性中法定性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国外警犬气味鉴别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源于其一系列的严格程序规定保障下的证据的科学性。两者之间的差异正是我国气味鉴定结论不能成为证据的症结。厘清气味鉴定证据的科学性内涵要素,借鉴国外气味鉴定证据的科学性基础,就可以进一步明确我国警犬技术气味鉴别应用存在的问题,进而对警犬气味鉴别活动进行系统的构架设计,完善我国气味鉴定结论证据化的设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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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犬气味鉴别
证据化不足
法定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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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ice dog’s smell identification
insufficient evidence
legal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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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8
[政治法律—法学]
D925.1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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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警犬气味鉴别结论的证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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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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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宁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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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公安科技》
2022年第2期34-35,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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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警犬气味鉴别作为警犬技术的核心,目前已经在许多国家得到应用和具备相对完整的程序规制,并且在荷兰、波兰等国不同程度地作为法庭证据使用;而在我国,警犬气味鉴别被广泛地运用到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中。通过比较研究和定性分析研究发现,我国目前警犬气味鉴别结论尚不具备证据资格的条件,在证据属性之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还不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是作为侦查手段,发掘证据线索和完整证据链条的作用还是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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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犬气味鉴别
证据属性
公安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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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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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温度对嗅源气味样本转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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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然然
龙成生
吴德华
宋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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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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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刑事技术》
2020年第6期606-60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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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16YFC0800310)
公安部科技强警基础工作专项项目(2016GABJC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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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探索警用嗅源气味样本转运过程中温度对其质量及有效性的影响。方法气味样本分别在4、20、25、38℃等温度下密封保存24h,采用警犬气味鉴别与仪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检验分析痕迹嗅源和原物嗅源气味样本在不同温度下保存的质量及有效性。结果嗅源气味样本分别在4、20、25℃温度下密封保存24h,其物质成分不会发生质的变化,也不会影响警犬气味鉴别的结果;嗅源气味样本在38℃温度下密封保存24h,其物质成分变化显著,警犬气味鉴别的准确率也有所下降。结论在警犬技术工作中,可采用低于25℃的密闭环境转运嗅源气味样本,4℃相比25℃环境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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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警用嗅源气味
转运
警犬气味鉴别
仪器分析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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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icing-purposed olfactory-source odor
transportation
policing dog odor identification
instrumental analysis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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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94.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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