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警讯笔录的可采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1
- 1
-
-
作者
刘英俊
-
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政学院
-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5-79,共5页
-
文摘
警讯笔录的可采性问题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考察中国司法实务景况后,对警讯笔录采纳标准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方面,澄清了学术界的一些认识误区;另一方面,指出警讯笔录具有可采性的基础是任意性(也称自愿性)。然后,对警讯笔录可采性的保障机制和审查机制进行了制度建构,提出了完善路径。
-
关键词
警讯笔录
证据能力
任意性标准
侦查讯问程序
警察人文精神
-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论警讯录音录像证据
被引量:12
- 2
-
-
作者
吴纪奎
-
机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大学
-
出处
《证据科学》
CSSCI
2013年第3期365-374,共10页
-
文摘
2012年《刑事诉讼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警讯录音录像制度。如何科学理解、切实贯彻落实这一制度是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在科学理解警讯录音录像制度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应做实质性解释,对"可能"的界定应以法定最高刑为准,在录音或录像方式的选择上应坚持录像优先原则。为了切实发挥录音录像制度的功能,我们应建立警讯录音录像的随案移送和审前开示制度,并对违反录音录像规定的行为确立相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裁措施。在程序性制裁方面,应当可反驳地推定违反警讯录音录像规定获得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不具有可采性。即便控方推翻了这一推定,也应允许对警讯笔录的证明力做不利推论。
-
关键词
警讯录音录像
警讯笔录
审前开示
可采性
证明力
-
Keywords
Audio-visual Recording of Police Interrogation, Written Recording of Interrogation, Discov-ery, Admissibility, Probative Force
-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