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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出土文献说“言”“谳”同源兼及郭店简《六德》“狱■”的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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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晗 《出土文献》 2024年第2期39-48,170,共11页
上博六《景公疟》简4“听狱”,传世文献异文作“治言”。邬可晶先生指出“言”读为“谳”,表狱讼义。本文在此基础上,从语音、字用和语义方面详细论证了“言”“谳”应该是一组同源词。“言”从“言语”义引申出“讼”义,“谳”应是战... 上博六《景公疟》简4“听狱”,传世文献异文作“治言”。邬可晶先生指出“言”读为“谳”,表狱讼义。本文在此基础上,从语音、字用和语义方面详细论证了“言”“谳”应该是一组同源词。“言”从“言语”义引申出“讼”义,“谳”应是战国秦汉时期从“言”分化而来的。“谳”继承了“言”从下言上的核心语义,但其整体语义域比“言”缩小很多,是一个专用于司法刑狱的综合性动词。“言”“谳”亦可以从动词引申为表示动作关联的对象名词“狱讼”。本文还讨论了郭店简《六德》中的“狱■”,认为“狱■”当读为“狱彦(言—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同源词 综合性动词 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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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的録獄制度與司法監察
2
作者 李屹軒 《简帛研究》 2023年第1期87-101,共15页
嶽麓秦簡和張家山漢簡中“録獄”的本義都是指檢查司法案卷。秦及漢初的郡守常常在行縣時開展録獄工作,并且檢查範圍不會局限於縣自己上呈的司法案卷,説明當時郡對屬縣有較大的主動司法管轄權。録獄制度的功能是督促官吏完善司法文書,... 嶽麓秦簡和張家山漢簡中“録獄”的本義都是指檢查司法案卷。秦及漢初的郡守常常在行縣時開展録獄工作,并且檢查範圍不會局限於縣自己上呈的司法案卷,説明當時郡對屬縣有較大的主動司法管轄權。録獄制度的功能是督促官吏完善司法文書,確保司法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縣在接到録獄的舉劾後,需要通過重新整理案卷或者重審案件等方式進行回應,其對於防止縣長吏徇私枉法、保障司法的程序正義應該起到了重要作用。録獄制度和漢武帝以後出現的録囚制度極爲相似,但郡長官在録獄時從始至終都不會見到案件的當事人,而録囚制度的側重點却在於直接面訊囚徒,因此二者并不能完全等同。秦代録獄制度與漢代録囚制度的差異,或正反映出秦漢司法監察制度演變的總體性趨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嶽麓秦簡 司法監察 録獄 録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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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秦簡《奏讞文書》的文書構成——文書學的視角
3
作者 蘇俊林 《简帛研究》 2023年第1期129-155,共27页
上呈文書附加附件不僅是秦律的要求,也是行政文書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文書附件説”在嶽麓秦簡《奏讞文書》中能够成立,其最初就是由奏讞案例文書及其文書附件所構成。通過對文書標題、文書用語及案例内容的分析,可將《奏讞文書》的文... 上呈文書附加附件不僅是秦律的要求,也是行政文書中普遍存在的現象。“文書附件説”在嶽麓秦簡《奏讞文書》中能够成立,其最初就是由奏讞案例文書及其文書附件所構成。通過對文書標題、文書用語及案例内容的分析,可將《奏讞文書》的文書分爲“敢讞之”類文書、“敢言之”類文書和奏狀3類。《奏讞文書》的案例由衆多文書部件所構成,這些文書部件都對應着獨立的原始文書或律令,原始文書會作爲文書附件而隨同上呈。律令不形成文書附件,而是隨文援引。對原始文書的摘録及程式化編寫和匯總,就形成了《奏讞文書》。《奏讞文書》等奏讞類文書的文書構成,反映出奏讞制度與司法制度之間的密切關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嶽麓秦簡 文書 文書學 文書構成 文書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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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譊、妘刑殺人等案”看秦丞相史的司法職能
4
作者 李勤通 《简帛研究》 2023年第2期149-158,共10页
嶽麓秦簡《爲獄等狀四種》“譊、妘刑殺人等案”中“丞相、史如”是審理乞鞫案的主體,由此産生“丞”相、“丞相”與“丞相史”三種解讀。丞“相”的觀點有説服力,但悖於郡丞不能主導郡級審判的制度。“丞相”與“官職+名諱”的官文書... 嶽麓秦簡《爲獄等狀四種》“譊、妘刑殺人等案”中“丞相、史如”是審理乞鞫案的主體,由此産生“丞”相、“丞相”與“丞相史”三種解讀。丞“相”的觀點有説服力,但悖於郡丞不能主導郡級審判的制度。“丞相”與“官職+名諱”的官文書記録方式相悖,且與秦漢丞相的司法執掌不相契合。“丞相史”的觀點合乎秦漢丞相掌有司法權但往往不直接行使的制度,且部分材料顯示丞相史能够處理地方司法事務。因此,“丞相、史如”的斷句可能爲“丞相史如”。對丞相史司法權的考察可見,秦中央對地方的司法控制有多元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嶽麓秦簡 譊、妘刑殺人等案 丞相 二年律令 疑獄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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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州级审判“鞫谳分司”制度探析
5
作者 覃霄翔 《时代人物》 2023年第35期80-82,共3页
宋代法律继承自唐代传统并具有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其中“鞫谳分司”制度可以说是宋代法律制度设计里最具特点的一项。所谓“鞫谳分司”,就是将案件的侦查、审理与判决分别交由不同的机构进行,其目的在于审、判分离,达到使司法官员相互制... 宋代法律继承自唐代传统并具有其独特的制度设计,其中“鞫谳分司”制度可以说是宋代法律制度设计里最具特点的一项。所谓“鞫谳分司”,就是将案件的侦查、审理与判决分别交由不同的机构进行,其目的在于审、判分离,达到使司法官员相互制衡,防止权力滥用的效果。“鞫谳分司”制度对维护案件公正,防止官员专权起到了重要效果,但其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的弊端也使得其没有被后世继续沿用,成为宋代独有的司法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鞫谳分司 司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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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间谳略》所见填补原则的明代司法适用
6
作者 蒋佳凌 《黑龙江史志》 2023年第7期50-52,共3页
《云间谳略》收录了毛一鹭于松江府担任推官时的案件判语及公文。对书中裁判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填补原则在其案件的审理裁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填补原则是一种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一点损失或者痛苦中找出... 《云间谳略》收录了毛一鹭于松江府担任推官时的案件判语及公文。对书中裁判案件进行梳理发现,填补原则在其案件的审理裁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填补原则是一种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一点损失或者痛苦中找出均衡点的思维方式,其目标在于友好关系的修复或维持。这种原则的适用为解决民间纷争提供了一种灵活的方式。文章主要通过探讨填补原则在明朝民间的司法实践以揭示中国古代社会秩序大于权利的价值位阶现象及法理文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云间谳略》 填补原则 民众权益 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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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MPSK编码调制在传输压缩图像的Rayleigh衰落信道中的性能 被引量:3
7
作者 张立军 袁东风 +1 位作者 曹志刚 高春艳 《通信学报》 EI CSCD 北大核心 2000年第7期82-86,共5页
本文研究了两种结构的RS MPSK编码调制方案在传输压缩图像的Rayleigh衰落信道中的性能。采用计算机仿真的方法得到了该方案在Rayleigh衰落信道中的误比特率 ,并与理论上限进行了比较。将该方案用于传输压缩图像时 ,可大大提高系统的性... 本文研究了两种结构的RS MPSK编码调制方案在传输压缩图像的Rayleigh衰落信道中的性能。采用计算机仿真的方法得到了该方案在Rayleigh衰落信道中的误比特率 ,并与理论上限进行了比较。将该方案用于传输压缩图像时 ,可大大提高系统的性能 ,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S码 MPSK谳制 衰落信道 压缩图像 图像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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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所取荆新地”与苍梧郡设置 被引量:10
8
作者 蔡万进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03-105,共3页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叚(假)卒史目鸟复攸广隼等狱簿》载录的秦代案例文书,具体反映了秦灭楚国的战争进程与秦时苍梧设郡的历史事实。秦令中称秦"所取荆新地",应指秦攻取楚之"陈以南至平舆"、&q...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叚(假)卒史目鸟复攸广隼等狱簿》载录的秦代案例文书,具体反映了秦灭楚国的战争进程与秦时苍梧设郡的历史事实。秦令中称秦"所取荆新地",应指秦攻取楚之"陈以南至平舆"、"淮南"、"荆江南地"等地,是相对于公元前278年秦"越宛有郢"置南郡的楚地而言的;"苍梧"之地由楚入秦为郡,成为秦所取荆(楚)之"新地",不应超过秦始皇二十六年,抑或即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时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家山汉简 奏谳书 秦代 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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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轼“乌台诗案”的几种刊本 被引量:9
9
作者 刘德重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2年第6期5-9,共5页
苏轼“乌台诗案”,宋时即已流传,并有多种抄本、刊本。今所见几种刊本中,《函海》本《东坡乌台诗案》、《忏花庵丛书》本《乌台诗案》为原案实录,基本上保存了诗案原貌;《苕溪渔隐丛话》本按编撰诗话的要求作过删改;《学海类编》本《诗... 苏轼“乌台诗案”,宋时即已流传,并有多种抄本、刊本。今所见几种刊本中,《函海》本《东坡乌台诗案》、《忏花庵丛书》本《乌台诗案》为原案实录,基本上保存了诗案原貌;《苕溪渔隐丛话》本按编撰诗话的要求作过删改;《学海类编》本《诗谳》则可断定是伪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苏轼 乌台诗案 诗谳 刊本 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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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忧案是桩冤案”辨析——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研究之二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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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科学 《江汉考古》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87-90,72,共5页
汉简《奏谳书》案例一记载了蛮夷成年男子毋忧因逃避"都尉屯"而被起诉,由夷道官吏审理,但未能判决。该案被上报廷尉,廷尉判处毋忧腰斩刑。本案诉讼程序完整,适用军法也符合汉初的司法要求,所以毋忧案是一则典型的军法案例。
关键词 《夷谳书》 为屯 《蛮夷律》 廷报 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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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秦简奏谳文书商业问题新证 被引量:7
11
作者 朱德贵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154-165,共12页
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出现了有关秦商品交换、市场管理和商业纠纷等新材料。岳麓秦简显示,秦不仅商品交易种类丰富、货币经济发达,而且还出现了合伙经商的情况。岳麓秦简还披露了秦"列肆"的新史料,这在一定程度... 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出现了有关秦商品交换、市场管理和商业纠纷等新材料。岳麓秦简显示,秦不仅商品交易种类丰富、货币经济发达,而且还出现了合伙经商的情况。岳麓秦简还披露了秦"列肆"的新史料,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世文献记载之不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批简文不但首次出现了秦"亭佐"及其管理职能方面的史料,而且还第一次向世人展示了秦处理商业纠纷的过程,为学界深入探讨秦亭制和法制史问题提供了新的史料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岳麓秦简 奏谳文书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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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所见的亭及其吏员——秦汉亭制研究之三 被引量:6
12
作者 高荣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67-71,共5页
秦汉的亭除了逐捕盗贼和供客止宿外,还具有关卡和邮驿组织的职能;亭长是在战国、秦时亭尉、校长的基础上逐渐演变而来的。秦时校长实即乡亭之长;汉初以后,都亭、乡亭之长均称亭长,校长则成了陵园令长之属吏。亭父身份为吏,与亭卒求盗不... 秦汉的亭除了逐捕盗贼和供客止宿外,还具有关卡和邮驿组织的职能;亭长是在战国、秦时亭尉、校长的基础上逐渐演变而来的。秦时校长实即乡亭之长;汉初以后,都亭、乡亭之长均称亭长,校长则成了陵园令长之属吏。亭父身份为吏,与亭卒求盗不同,或即亭长的别称。亭长的地位在汉代(特别是东汉)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汉 《二年律令》 《奏谳书》 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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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咸炘论古籍辨伪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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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化平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51-157,192,共7页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刘咸炘在一篇短文和若干著作中论述了古书的体例、古籍辨伪的方法和理论。他对古书体例的研究,比如其目录学,深受章学诚的影响,在章学诚的基础上加以推演、补充,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他认为古籍辨伪要重视校雠学和...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刘咸炘在一篇短文和若干著作中论述了古书的体例、古籍辨伪的方法和理论。他对古书体例的研究,比如其目录学,深受章学诚的影响,在章学诚的基础上加以推演、补充,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他认为古籍辨伪要重视校雠学和辨明书籍的宗旨,且严格定义伪书的概念。在分析一些古籍的真伪时,刘咸炘能够做到不轻疑,不迷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刘咸炘 古籍辨伪 古书体例 《伪书谳绪论》 目录学 章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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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戍”考 被引量:11
14
作者 张伯元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4年第1期71-75,共5页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有“爵戍”一词 ,是什么意思 ?本文为解决这个问题讨论了《二年律令》、《奏谳书》中的“爵减免赎”、“夺爵令戍”与“爵当”等语的含义 ,通过比较分析 ,从而得出在秦汉之际 ,爵级是可以用来减罪、免罪或...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有“爵戍”一词 ,是什么意思 ?本文为解决这个问题讨论了《二年律令》、《奏谳书》中的“爵减免赎”、“夺爵令戍”与“爵当”等语的含义 ,通过比较分析 ,从而得出在秦汉之际 ,爵级是可以用来减罪、免罪或赎罪的 ,爵戍就是用爵级来抵偿戍边惩处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爵戍” 爵当 爵级 《二年律令》 《奏谳书》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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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徭役制度——由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毋忧案”说起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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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荣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1期113-121,共9页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毋忧案记载西汉初年蛮夷男子毋忧因徭屯问题受到起诉并因乏军兴被腰斩。西汉初"徭"是不包括屯戍在内的狭义徭役,仅指劳役而言,屯戍是兵役。服兵役者统称为正卒,"一岁屯戍"即"一岁以为卫士...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毋忧案记载西汉初年蛮夷男子毋忧因徭屯问题受到起诉并因乏军兴被腰斩。西汉初"徭"是不包括屯戍在内的狭义徭役,仅指劳役而言,屯戍是兵役。服兵役者统称为正卒,"一岁屯戍"即"一岁以为卫士","一岁力役"即"一岁而以为材官骑士";普通劳役者为更卒,其中践更指亲自服役,包括在本县服役与到外地服役两类,过更是出钱雇人代自己服役。如淳所言更三品"卒更"、"践更"、"过更"实际上只有两品——"践更"与"过更"。西汉初无爵士伍傅籍年龄为二十岁,二十三岁转入正卒,只至免老才能免于徭役和兵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奏谳书 屯戍 正卒 践更 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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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法制变局中的覆判制度--以大理院覆判活动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2
16
作者 韩涛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222-228,共7页
大理院是晚清官制改革过程中设立的专掌审判的近代最早的最高法院,在各省审判厅尚未一律普设、四级三审制无法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外省未设审判厅地方行政衙门审理的死罪案件,暂由大理院覆判。大理院负责覆判外省死罪案件的专门机构是详谳... 大理院是晚清官制改革过程中设立的专掌审判的近代最早的最高法院,在各省审判厅尚未一律普设、四级三审制无法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外省未设审判厅地方行政衙门审理的死罪案件,暂由大理院覆判。大理院负责覆判外省死罪案件的专门机构是详谳处,覆判结果一般分为维持原判、驳回重审与直接改判三种。大理院的覆判对于慎重民命、确保全国法律统一适用具有进步意义。而作为过渡时代的权宜之计,大理院覆判活动亦体现了新旧司法体制的衔接与调和,折射出近代司法独立的艰难和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法制变局 大理院 覆判 详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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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研究的新收获——读《张家山汉简法律思想研究》 被引量:2
17
作者 付粉鸽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75-176,共2页
关键词 张家山汉简 法律思想 《二年律令》 《奏谳书》 古代法制史 司法诉讼 法律制度 江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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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鞫谳分司”:“听”“断”合一与分立的体制机制考察 被引量:2
18
作者 霍存福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22-31,7,共10页
宋代府州一级审判一般有推勘、录问、检法、拟判、审核、判决六道程序。"推驳(推正、驳正)"制度是理解当时司法程序的枢纽。法司"驳正"与录问"驳正"针对府州鞫司的"鞫狱不当"。鞫司针对下级机... 宋代府州一级审判一般有推勘、录问、检法、拟判、审核、判决六道程序。"推驳(推正、驳正)"制度是理解当时司法程序的枢纽。法司"驳正"与录问"驳正"针对府州鞫司的"鞫狱不当"。鞫司针对下级机构的"推正"和府州内诸鞫司之间互相移推是"推正"的二种类型,宋代法律从正面直接规定了录问官的驳正权。"定夺驳正"主要是针对"入人死罪"的情形。其上的幕职官及通判以"定夺"程序纠正"检法不当",而不是"别推"。"定夺驳正"是"当职官"以程序权力"驳正"冤案。开封府幕职官以推鞫为业,对刑事案件有建言权。"鞫谳分司"不排斥长官与副职参与,有长贰参与的聚议制度是长官制体制大背景所引致的必然结果,也是展示各方意见的好平台,可供长官做最后定夺。关注鞫、谳之外的其他程序,包括录问官与录问程序,幕职官的角色与作用等,不忽略其他官员或机构的存在和贡献,是正确、适度评价"鞫谳分司"及鞫谳双方作用所必须坚持的立场,"鞫谳分司"是我国古代"听""断"合一与分立的重要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鞫谳分司” “推驳” “定夺驳正” “当职官” “幕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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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补正举隅 被引量:3
19
作者 蔡万进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06年第2期1-5,共5页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中存在如错释、漏释、缺文补释不当以及原简文中讹、脱、衍文未予校出等失误与不足。本文就笔者翻检所及,共二十七处,提出不同的补正意见。
关键词 张家山汉简 奏谳书 释文 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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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谳狱制度考论 被引量:3
20
作者 程政举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2期65-67,共3页
谳狱制度是疑难案件的请示制度,西周、春秋、战国时已经存在。汉代谳狱制度在汉初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谳狱适用的对象为疑难案件,在程序上为逐级上谳,处理谳狱的专门机构为廷尉。谳狱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统一法制,确保法律的公平实施... 谳狱制度是疑难案件的请示制度,西周、春秋、战国时已经存在。汉代谳狱制度在汉初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完善。谳狱适用的对象为疑难案件,在程序上为逐级上谳,处理谳狱的专门机构为廷尉。谳狱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统一法制,确保法律的公平实施,体现了汉代统治者的慎刑原则,同时也促进了法律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谳狱 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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