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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认罪协商程序及其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启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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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婧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48-154,共7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一面的体现。该制度虽已开始试点,但却存在不可避免的困境: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适用范围没有明确;被追诉人认罪的自愿性、真实性没有落实;被追诉人的辩护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宽一面的体现。该制度虽已开始试点,但却存在不可避免的困境: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适用范围没有明确;被追诉人认罪的自愿性、真实性没有落实;被追诉人的辩护权利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如何将该制度体系化也未明确。而美国的认罪协商程序一直以来都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著称,在保障被告人权利、彰显被告人程序主体地位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也在美国刑事诉讼中广为适用。该程序及其中的协商实践为我国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富有启示的范本,值得学习借鉴。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在适当借鉴美国认罪协商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着手:在适用普通程序审判的案件中适当引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从宽幅度限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控辩双方达成的认罪协商协议必须经过法官严格审查;赋予被追诉人有效辩护权及程序选择权;厘清认罪认罚从宽与现行审判程序的关系,对其明确定位,出台更多细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美国认罪协商程序 权利保障 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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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读与完善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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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岑岑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65-71,共7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大改革主张。从外在表现形式上看,两者似乎存在冲突,但是仔细分析后可知,两者在追求公正的内在价值上是一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制度上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大改革主张。从外在表现形式上看,两者似乎存在冲突,但是仔细分析后可知,两者在追求公正的内在价值上是一致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可行性,而审判中心主义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认罚协商制度、律师辩护制度、法院审查对象和过程尤其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中心主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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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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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春娟 姚晓晓 《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24-29,36,共7页
刑事速裁程序有利于优化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程序正义。目前我国正在试点的刑事速裁程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促成了一些制度上的创新,但我国刑事速裁程序也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等立法不足和适用率不高等司法实践缺陷。构建我国刑事... 刑事速裁程序有利于优化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程序正义。目前我国正在试点的刑事速裁程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促成了一些制度上的创新,但我国刑事速裁程序也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等立法不足和适用率不高等司法实践缺陷。构建我国刑事速裁程序,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包括程序简易程度、轻案范围、当事人权利保障、量刑优惠和证明标准等。认为我国应借鉴域外刑事速裁程序的两种模式,立足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增设协商式速裁程序,完善我国目前试行的刑事速裁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速裁程序 案件分流 诉讼效率 认罪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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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研究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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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海燕 付奇艺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5期9-16,共8页
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制度,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提供了制度保障。宏观上,实体从宽应当遵循个别化、理性化和层次化原则;微观上,应当将"可以"从宽改为"应当"从宽,增... 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制度,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提供了制度保障。宏观上,实体从宽应当遵循个别化、理性化和层次化原则;微观上,应当将"可以"从宽改为"应当"从宽,增加非刑罚化措施,适用轻缓化刑罚,依据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态度、形式和适用的程序确定从宽的幅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合理程序体系包括速裁程序、认罪协商程序和现行简易程序。当前,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构建认罪协商程序,确立速裁程序和增进程序间的协调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速裁程序 认罪协商程序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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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比较视野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被害人保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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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艾婧 《人民检察》 2019年第14期73-76,共4页
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实务部门大多将重点聚焦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上,而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有所忽视。台湾地区以被害人的身份本位为考量,着眼于保障与被害人有实际利害关系的实体性权利。这一做法具有参考价... 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实务部门大多将重点聚焦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上,而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有所忽视。台湾地区以被害人的身份本位为考量,着眼于保障与被害人有实际利害关系的实体性权利。这一做法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被害人的意见表达权上升至与被追诉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同等重要的位置;实现从宽幅度的层次差异,建立先行提存制度,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普遍适用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被害人 台湾地区 认罪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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