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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质参与:公正的呼唤——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结合试点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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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剑鸣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3-9,共7页
为了修正速裁程序试点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较低而可能出现的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受到损害的后果,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和速裁程序的结合性试点,应当设置激励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法律帮助制度。... 为了修正速裁程序试点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较低而可能出现的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受到损害的后果,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和速裁程序的结合性试点,应当设置激励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法律帮助制度。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和速裁程序的结合性试点中,各个法律群体基于自身角色要求而主张权利/权力的协商过程,不仅有利于效率价值和公正价值的共同实现,而且有利于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形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 速裁程序 律师 实质参与 公正价值 效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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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案件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三大实体法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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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0-99,F0003,共11页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 我国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改革实践是值得肯定的,能否对企业涉及的重罪案件作不起诉决定,不仅要关注企业治理结构的改进,而且要考虑刑罚目的的实现。现行刑法并没有把企业刑事合规计划作为免责事由,而且对重罪案件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平等原则,有放纵犯罪之嫌,并不可取。否定在重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合规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否定企业因在事前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排除其具有单位犯罪意志。若企业已经实施了完备的、科学的刑事合规计划,而单位之下的自然人借助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不构成单位犯罪,只需追究单位之下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在事后刑事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即使对单位及单位之下的自然人从宽处罚,也不宜由此赋予企业刑事合规义务。对于企业反悔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抗诉,做好企业刑事合规的“后半篇文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罪案件 单位犯罪 刑事合规不起诉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刑事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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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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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兆振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7期81-83,共3页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倒逼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调整。量刑建议制度因其在司法实践及法律理论中的重要性而受到广泛关注,其发展因此变得尤为关键。本文旨在探讨量刑建...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逐渐显现,倒逼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调整。量刑建议制度因其在司法实践及法律理论中的重要性而受到广泛关注,其发展因此变得尤为关键。本文旨在探讨量刑建议权的理论基础,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分析量刑建议权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冲突,特别是检察机关在规范行使量刑建议权方面的挑战与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建议制度 量刑建议权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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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主义的刑法实践模式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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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80-97,共18页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 重构主义立足于犯罪人与被害者、国家之间的关系网络,强调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以此作为无罪认定或从宽处罚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行政或民事处理前置程序、犯罪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等无罪处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规定,都只能从重构主义才能得以合理解释。刑法是法益保护法,而法益保护不只是指向过去,以确保保护法益被损害后的惩罚,同时也面向未来,激励行为人在保护法益被损害后及时修复。重构主义的制度实践,需要正确对待刑法中的"迷途知返条款"建构,强化犯罪治理上的"协约自治",并在部分经济犯、秩序犯中予以推广,使犯罪治理符合经济发展理性与社会发展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构主义 综合主义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迷途知返条款 法益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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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贿赂合作机制及对我国反腐败机制发展的启示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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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方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24-132,共9页
美国反贿赂合作机制在规制企业贿赂犯罪与改善企业内部治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问题上的优异表现,不仅实现了对企业贿赂犯罪的有效震慑,而且也成功地避免了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从推进全面反腐,提高海外反腐与追赃追逃的角度出发,我国可... 美国反贿赂合作机制在规制企业贿赂犯罪与改善企业内部治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问题上的优异表现,不仅实现了对企业贿赂犯罪的有效震慑,而且也成功地避免了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害。从推进全面反腐,提高海外反腐与追赃追逃的角度出发,我国可以考虑借鉴美国反贿赂合作机制的经验,推动国家与被调查单位和个体间合作,通过与被调查单位及个人的合作配合,破解贿赂犯罪调查取证执法困局,完善单位自首、立功、坦白及单位缓刑制度,促进反腐败法律机制的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贿赂合作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单位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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