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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债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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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爱民 《社会科学家》 CSSCI 2008年第2期6-9,共4页
电子债权是指由银行发出的,在电子债权管理机关登记的,以数据电文形式的存在金钱债权。电子债权是一种记名债权,性质上属于普通债权,而非证券债权。电子债权由电子债权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由银行发行。确立电子债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电... 电子债权是指由银行发出的,在电子债权管理机关登记的,以数据电文形式的存在金钱债权。电子债权是一种记名债权,性质上属于普通债权,而非证券债权。电子债权由电子债权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由银行发行。确立电子债权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电子债权的转让,并通过转让促进企业融资的顺利进行。在我国建设电子债权市场有促进企业间结算手段的电子化、促进债权流通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以及促进电子商务的深化和发展等重大社会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债权 记名债权 电子债权管理机关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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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害债权行为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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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立泽 高猛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160-173,共14页
要求特定主体履行特定行为是债权的内容,缺乏估量债权具体价值的标准,则债权难以成为数额犯的行为对象。处分行为是交付型财产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而非夺取型财产犯罪所必须。行为人为不履行债务杀害债权人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抢劫罪;捡拾银... 要求特定主体履行特定行为是债权的内容,缺乏估量债权具体价值的标准,则债权难以成为数额犯的行为对象。处分行为是交付型财产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而非夺取型财产犯罪所必须。行为人为不履行债务杀害债权人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抢劫罪;捡拾银行卡并在机器上取款、消费的行为是对他人债权利益的侵害,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盗窃记名债权凭证,支取债权凭证所记载的财物的行为,成立诈骗型财产犯罪。盗窃债权凭证虽未支取,但造成失主无法挽回损失,可成立盗窃罪,不可一概作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消极债权侵害行为(故意不履行债务、迟延履行债务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主观意志的明确程度、欠款金额、欠款性质以及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认定。无钱食宿的情形可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不宜一概做非犯罪化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 信用卡诈骗 记名债权凭证 无钱食宿 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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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及适用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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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叶军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25-31,共7页
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是债的清偿制度中的一个具体制度,也是债法理论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它是指债务人善意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的清偿为有效清偿,近代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对此都有明文规定。在我国,除在有关行政规章就某些领域有所适用以... 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给付效力,是债的清偿制度中的一个具体制度,也是债法理论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它是指债务人善意对债权之准占有人的清偿为有效清偿,近代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对此都有明文规定。在我国,除在有关行政规章就某些领域有所适用以外,《民法通则》并未对其作出规定,理论界也较少有人论及这个问题。在实务中,这类案件时常出现,由于偿律未有明文,又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常感束手无策。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其原理和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占有 真实债权 行使债权 债务人 效力 善意无过失 记名债权 从权利 受让人 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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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网络游戏账号交易侵财行为的司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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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鹏飞 展嘉文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66-77,共12页
实务中对出售游戏账号后又找回、虚构账号交易骗取钱财或保险等行为定性时,存在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错乱、盗窃与诈骗不分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对网络游戏账号法律属性及其法益构造的理解混乱。通过辨明游戏账号“不记名债权凭证”的身... 实务中对出售游戏账号后又找回、虚构账号交易骗取钱财或保险等行为定性时,存在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错乱、盗窃与诈骗不分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对网络游戏账号法律属性及其法益构造的理解混乱。通过辨明游戏账号“不记名债权凭证”的身份,进一步阐清我国刑法上的财物还应当包括财产性利益,从而证成游戏账号系财产犯罪的保护对象;而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准确区分,关键在于类型思维方法的引入,建构起“售后找回型”“虚构交易型”“骗取保险型”等具体行为类型。同时,在涉案账号价值定量上也存在认定规则不统一的现象。对此应重塑标准,在交易过程中因与现实货币产生兑换机制而赋予账号“票面数额”;对于购入后充值部分的价值认定,则应遵循民法上的风险转移原则,重构一套“直接财产损失+充值部分鉴定”的账号价值认定模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游戏账号 法益构造 记名债权凭证 账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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