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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报复”抑或“修复”?——社会欺凌的教育哲学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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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占魁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37-144,共8页
面对欺凌,尽管人们通常都倾向于首先诉诸'依法''讲理'的方式,但在说理无效的情势下,整个社会又渐趋形成了一种'以闹求理'甚或'以暴制暴'的行事逻辑。事实上,自古以来,成人社会在应对欺凌的问题上存在求... 面对欺凌,尽管人们通常都倾向于首先诉诸'依法''讲理'的方式,但在说理无效的情势下,整个社会又渐趋形成了一种'以闹求理'甚或'以暴制暴'的行事逻辑。事实上,自古以来,成人社会在应对欺凌的问题上存在求诸'上帝'(老天)、诉诸'法官'(警察)和仰赖'侠客'(或自扮'复仇者')等三种正义反应形式。其中,前两者属于相对客观的'报应性正义',后者则属于相对主观的'报复性正义'。不过,在处理'未成年人'之间的欺凌问题上,教育者(教师和父母)主张通过'说理教育'使双方'重修旧好',落实'修复性正义'。整体来看,报应性正义及其所象征的'天理'(良心)乃是报复性正义和修复性正义共同的价值基础和合法性根源,修复性正义应是报应性正义和报复性正义的理想图景,而报复性正义实则为前两种正义'求而不得'时寻求'法外正义'预留了人类原始的自主正义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欺凌 报应性正义 报复性正义 修复性正义 讲理公民 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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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修道之教”到“传道之教”——论中国儒家的道统改造及其现代教育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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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占魁 《教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72-85,共14页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子之"道"乃是一个具有"本体"或"真理"意义的价值范畴,也是奠定古典儒家"志道"理想的核心概念。《中庸》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的主张,不仅昭示着儒家教育的"...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子之"道"乃是一个具有"本体"或"真理"意义的价值范畴,也是奠定古典儒家"志道"理想的核心概念。《中庸》所谓"尊德性而道问学"的主张,不仅昭示着儒家教育的"德性"(实践)目的论和"学问"(致知)方法论取向,也实际成为后儒宗承的两种"修道"进路。修道的本质在于"受道之教"、"以道为师"。然而,为强化儒家参与封建秩序重建的政治影响力,后儒对这一道统自"天道"至"人道"再至"王道"的降解式改造,在实现了儒家士子从独立自主的"志道君子"到依附权贵跻身统治阶层的"入仕儒吏"的人格转变之余,也酿成了"文—道分离"和"师—道分离"两大教育病症。由此,儒家教育的重心逐渐从注重内发的"修道之教"转向强调外铄的"传道之教"。其间,后儒对"道/德"的虚化、泛化、边缘化、物化乃至个人化等认知偏差,也成为长期制约中国教育"求真"、"究理"的思想障碍。为此,在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的背景下,我们亟须回归古典儒家的"志道"初衷,秉持"尊德性而道问学"的教育逻辑,发扬"一以贯之"的方法论旨趣,重振古典儒家具备人类"公共"、"共由"品格的"求道"精神在现代"文教"与"师教"实践中的价值指引作用,使之成为现代中国"讲理公民"普遍养成和"现代科学"自然生发的互补进路,从而为中国文化复兴和科学繁荣奠定可靠的教育哲学基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道 传道 文以明道 师者解惑 讲理公民 中国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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