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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敦煌的婚书程式看唐代许婚制度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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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云 《敦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35-38,共4页
唐代法律将互报婚书、订立私约、接纳聘财作为衡量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要件 ,若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 ,其婚姻关系就受法律的保护 ,但从法律规定和传统婚仪看 ,这也只能视作为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许诺。《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规定既是... 唐代法律将互报婚书、订立私约、接纳聘财作为衡量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要件 ,若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 ,其婚姻关系就受法律的保护 ,但从法律规定和传统婚仪看 ,这也只能视作为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许诺。《唐律疏议》中的相关规定既是对这种许婚事实的承认 ,又是对这种许婚制度的保护。敦煌发现的“通婚书”与“答婚书” ,既可看作是唐代婚书的样文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许婚制度 敦煌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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