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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商业标识法律保护制度的协调与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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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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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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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97-209,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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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反不正当竞争中商业标识保护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14BXF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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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商业标识的保护模式一种是设权保护模式,以《商标法》为代表;另一种是侵权法保护模式,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代表。以法益保护模式相关理论为指导,重在厘清《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标识的界限。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反向假冒和抢注域名不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应当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在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增加淡化和阻碍竞争两类针对商业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如此,《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商业标识或可得到周延、恰当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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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标识保护
设权保护模式
侵权法保护模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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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egal protection of trademarks
protective mode of establishing rights
protective mode of tort law
protection of Competi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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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20.0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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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知识产权法益体系化保护路径之建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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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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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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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1年第6期103-11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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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17ZDA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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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知识产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法益,知识产权法益是知识产权领域中为法律上主体所享有并给予保护的利益,是知识产权权利的前状态。知识产权法益的生成,既源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事实行为,又来自民事法益价值指引下的法益保护原则在知识财产利益中的自然延伸,还依赖于知识产权法对知识财产利益予以保护的正当性建构。知识产权法益具有弥补私权保护不足、作为侵权抗辩事由、产生新型知识产权权利、拓展公有领域与激发创新的功能。知识产权法益的保护路径应有别于权利,采取突出法益保护地位和作用,积极拓展法益保护内容,以竞争法保护模式为主、设权保护模式为辅的体系化保护。具化到商业标识法益保护之中,我国应注重商业标识权利与法益的区分化保护,实现商业标识体系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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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益
民事法益
设权保护模式
竞争法保护模式
商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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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legal interest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civil legal interests
protective mode of establishing rights
protective mode of competition law
commercial sig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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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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