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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乡村振兴背景下土地经营权登记制度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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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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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辽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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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乡村论丛》
2024年第2期3-1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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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土地经营权作为农地产权分置后的一种新型权利类型,其登记客体的明确对于土地经营权登记规则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意义。依据不动产用益物权理论,应将土地经营权的客体界定为农村承包地。土地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直接支配权,在物权体系中属于一项完整的用益物权,故其登记层级应为自物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经营权登记可借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先前经验,但囿于两种权利结构体系的差异性,土地经营权设权登记规则需要依其自身权利属性进行制度设计。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应当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设立模式,以此实现土地经营权设权登记规则的内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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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
登记客体
流转登记
设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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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2
[政治法律—法学]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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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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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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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襄樊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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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41-14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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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在法律上对公司享有的对所持股份的所有权和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包括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应采取相对自由模式,除章程对转让进行限制外,股东权可以自由转让;其转让的程序包括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两个阶段。股东权的外部转让应采取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选择适用的模式;其转让的程序包括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三个阶段。应坚持公司内部登记生效主义和公司外部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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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权
内部转让
外部转让
设权性登记
宣示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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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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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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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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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襄樊学院政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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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襄樊学院学报》
2007年第10期34-3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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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包括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应采取相对自由模式,除章程对转让进行限制外,股东权可以自由转让;其转让的程序包括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二个阶段。股东权的外部转让应采取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模式;其转让的程序包括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三个阶段。应坚持公司内部登记生效主义和公司外部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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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东权
内部转让
外部转让
设权性登记
宣示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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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hareholders Right
Internal transfer
External transfer
Force adeffect register
Declarative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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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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