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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教育与国民教育体系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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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勇 刘海二 曹战京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0-55,共6页
证券投资者教育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证券投资者教育有利于扩大投资者的信息集,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有利于加强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进而实现买者自负。而证券投资者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由证券公司来提供,存在一定的悖... 证券投资者教育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证券投资者教育有利于扩大投资者的信息集,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有利于加强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进而实现买者自负。而证券投资者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由证券公司来提供,存在一定的悖论,应该主要由国家来提供,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投资者教育 市场无效 悖论 信息集 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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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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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波 《金融信息参考》 2004年第2期25-25,共1页
关键词 证券投资者保护教育基金 证券市场 中国 美国 散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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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行为法律调整的二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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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兴权 《投资者》 2019年第1期3-25,共23页
投资者教育义务在本质上属公法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基于证券市场公共监管机制的承担行为并未改变此属性;因与营业服务活动发生内在联系,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的行为会产生私法效应。因此,应坚持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路径对证券经营机构... 投资者教育义务在本质上属公法义务,证券经营机构基于证券市场公共监管机制的承担行为并未改变此属性;因与营业服务活动发生内在联系,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的行为会产生私法效应。因此,应坚持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路径对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教育行为展开法律调整。鉴于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义务缘于法定的受托,规则设计应坚持区分策略、谦抑策略、结合策略,即将该义务明确界定为公法义务而与私法义务隔离,不得就投资者教育事宜对证券经营机构提出过度的监管要求,应当适当处理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的关系以便同时满足提供行为指引与行为边界的双重需求。对于私法属性义务的设计,宜坚持反射效应、消极要求、功能辅助、随附属性的立场。即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教育的私法义务仅仅是对教育行为私法效应的被迫回应,并非直接依据某个法律规定、法律原理而创设,重在设置消极要求以达到有效抑制教育行为主体不当利用利益冲突的效果,不宜对该类义务在提升投资者教育监管政策实效上有太高期待而提升义务水平,宜将按合同法附随义务原理构建并将其处理为附属于随附义务的私法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者教育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义务 公法义务 私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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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徽商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热力呈现徽商区块链风口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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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昕 刘姜(摄影) 《徽商》 2021年第1期44-47,共4页
2020年12月29日,由徽商传媒主办、安信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冠名的“新时代新未来”2020徽商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热力呈现。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徽商企业家、区块链行业代表和各路媒体荟萃一堂,共同见证《2020安徽区块链产业发展报告... 2020年12月29日,由徽商传媒主办、安信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冠名的“新时代新未来”2020徽商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热力呈现。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位徽商企业家、区块链行业代表和各路媒体荟萃一堂,共同见证《2020安徽区块链产业发展报告》的正式发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 徽商 荟萃一堂 证券投资者教育 高峰论坛 产业发展报告 企业家 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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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新东:以眼光创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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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 2021年第1期50-51,共2页
2020年12月29日,由徽商传媒主办、安信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冠各的“2020徽商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合肥举行,《2020安徽区块链产业发展报告》重磅发布。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徽商传媒总编辑、徽商全球理事会主靡团执行主靡兼秘书长... 2020年12月29日,由徽商传媒主办、安信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冠各的“2020徽商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合肥举行,《2020安徽区块链产业发展报告》重磅发布。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徽商传媒总编辑、徽商全球理事会主靡团执行主靡兼秘书长韩新东发表精彩致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期刊协会 区块链 徽商 证券投资者教育 产业发展报告 高峰论坛 传媒 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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