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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间接持有体制及托管证券权利性质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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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雄兵 王邦武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30-32,共3页
传统的证券持有体制是一种直接持有的方式。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这种持有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在很多国家,证券的持有、交易等都是在间接体制下进行的。就间接持有体制下的托管证券的权利性质,一些国家有着不同的界定,这... 传统的证券持有体制是一种直接持有的方式。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这种持有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现在,在很多国家,证券的持有、交易等都是在间接体制下进行的。就间接持有体制下的托管证券的权利性质,一些国家有着不同的界定,这阻碍了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证券持有体制正处于从直接持有体制向间接持有体制转变时期,而托管证券的权利性质也缺乏明确规定,亟需完善相关的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间接持有体制 托管证券 权利性质 大陆法系国家 德国 美国 比利时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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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间接持有跨境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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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志攀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97-103,共7页
通过中介机构代理交易的证券跨国交易后,在外国登记公司就产生了间接持有的问题。如果中介机构破产,或用证券抵押贷款,就会引发第三方债务人与证券实际持有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关系到证券交易的全球化发展及证券电子化发展的前途... 通过中介机构代理交易的证券跨国交易后,在外国登记公司就产生了间接持有的问题。如果中介机构破产,或用证券抵押贷款,就会引发第三方债务人与证券实际持有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关系到证券交易的全球化发展及证券电子化发展的前途问题。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正在积极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有关国际就此问题的进展和我国所面临的问题作初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介机构 代理交易 证券跨国交易 投资者 证券公司 民间咨询机构 证券间接持有行为 临时信贷 证券托管 证券业务委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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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模式下跨境证券交易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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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璇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103-106,共4页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证券跨境交易迅猛发展。传统的证券直接持有模式开始向间接持有转变。证券的间接持有模式提升了证券交易的效率的同时,使得实际投资人在主张证券权益时更加复杂。传统的证券法律规范无法适应间接持有模式下的跨...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证券跨境交易迅猛发展。传统的证券直接持有模式开始向间接持有转变。证券的间接持有模式提升了证券交易的效率的同时,使得实际投资人在主张证券权益时更加复杂。传统的证券法律规范无法适应间接持有模式下的跨境证券交易的发展。在解决间接持有模式下跨境证券交易的一系列实体法问题之前,应先明确间接持有模式下跨境证券交易法律适用问题,为证券交易当事人提供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RIMA 证券间接持有 法律适用 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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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间接持有与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法律制度——兼论对《证券法》第七章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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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彩云 《证券法律评论》 2014年第1期165-179,共15页
建立证券的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制度是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服务制度发展的大趋势,伴随证券市场早期发展的分散登记、分散存管和分散结算制度而存在的证券直接持有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趋势的要求,证券的间接持有模式是与证券的集中登记、... 建立证券的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制度是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服务制度发展的大趋势,伴随证券市场早期发展的分散登记、分散存管和分散结算制度而存在的证券直接持有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趋势的要求,证券的间接持有模式是与证券的集中登记、存管和结算相伴生的。当前,各国的证券交易服务都处于由分散制向集中制的转变过程中,这个过程中证券的直接持有与间接持有模式的并存使证券交易服务法律制度体系处于彷徨两难的境地,集中制的证券交易服务制度的建立并非简单的制度规范的变迁,更本质的在于证券持有模式的最终转变,但是,在转变过程中厘清两种不同的证券持有模式,并分别就两种模式构建相应的登记存管制度,乃是当务之急,我国证券法的相关章节的修改正应以此为指导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间接持有 集中登记制度 中央存管机构 中央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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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制度下跨境间接持有证券的法律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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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晓凌 杨月萍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1期49-51,共3页
本文首先指出将QFII经纪业务强行置入我国现行的直接持有法律框架的做法,并不利于保护跨境投资者的权利。接着从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对QFII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将我国的直接持有体系改造为间接持有体系的建议,并指出在国际社会层面制定统... 本文首先指出将QFII经纪业务强行置入我国现行的直接持有法律框架的做法,并不利于保护跨境投资者的权利。接着从国内法和国际法层面对QFII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将我国的直接持有体系改造为间接持有体系的建议,并指出在国际社会层面制定统一实体法规范,来明确间接持有证券法律关系中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要求,主张将QFII间接持有的境外投资者的证券权利界定为信托财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QFII 跨境间接持有证券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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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跨境持有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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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清华 张俊波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7-10,共4页
着重分析了证券直接持有模式与间接持有模式及其项下投资者证券权益,剖析了两种证券持有模式下法律关系性质,阐述了中国现有证券持有体制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证券间接持有模式 法律关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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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规则的适用:困境及出路--基于制度发展史的考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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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林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624-632,共9页
对于证券间接持有模式下投资者证券权利的法律适用,学界及各国立法实践普遍接受了"相关证券中间持有人的所在地法"规则,并主张通过"意思自治""账户方法"及"分支机构及营业机构所在地"等方法确... 对于证券间接持有模式下投资者证券权利的法律适用,学界及各国立法实践普遍接受了"相关证券中间持有人的所在地法"规则,并主张通过"意思自治""账户方法"及"分支机构及营业机构所在地"等方法确定其"所在地"。由于跨国证券间接持有结构下的经营及交易行为的高度分散化、无纸化和非场所化,上述三种确定方法仍略显机械和教条,这根源于它们在本质上仍在遵循传统的冲突法立法思想。因此,在完善"PRIMA"规则的过程中,立法者应增加相关冲突法规则的弹性和灵活性,在降低意思自治原则适用条件的同时,增加冲突规范的连结点,并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以确定相关证券中间持有人的"所在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间接持有 证券权利 “PRIMA”规则 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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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账户权利”到“中介化证券”——《中介化证券实体法公约》核心概念的演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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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燕 楼建波 《证券法苑》 2011年第2期880-904,共25页
现代证券市场中,证券持有模式体现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或中央存管机构等金融中介开立账户,由后者代为保管(记录)证券并通过簿记来完成当事人指令的证券转让、借贷、出质等交易中的证券交收行为。由此引发财产法上的一系列新问... 现代证券市场中,证券持有模式体现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或中央存管机构等金融中介开立账户,由后者代为保管(记录)证券并通过簿记来完成当事人指令的证券转让、借贷、出质等交易中的证券交收行为。由此引发财产法上的一系列新问题需要回应,核心是对"证券"的重新界定。《中介化证券实体法公约》创设了"中介化证券"的概念,这是在扬弃了账户权利、间接持有证券、通过中介持有的证券、无纸化证券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方面反映了现代证券持有方式的技术特征,另一方面也力图包容各国法律对于证券财产权的不同定性。当前有必要消除对"中介化证券"概念的误解,借助《证券法》修改的契机而推动我国中介化证券立法,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财产法律基础,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介化证券 证券间接持有 证券透明持有 证券账户 无纸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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