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论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的建构
被引量:1
1
作者
欧阳爱辉
谭泽林
机构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出处
《保定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40-43,共4页
基金
湖南省教育厅优秀青年项目"网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14B155)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项目"非刑罚处罚的司法适用"(XJ2016C13)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随着信息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证据大量涌现,这导致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日渐具备实际价值。设置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的必要性在于信息社会电子证据运用范围越发广泛,构建系统的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能有效保证信息社会刑事诉讼公正。对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的具体建构设计,可以由明确电子证据保管链长度、明确电子证据保管链的证明要求、明确鉴定人范围与判断结论采纳标准三环节展开。
关键词
电子证据
刑事电子证据保管链
司法审查
保管 链 长度
鉴定人
Keyw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the electronic evidence chain of custody in criminal procedure
judicial review
the custody chain length
appraiser
分类号
D925.2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我国证据保管链制度及其记录体系问题研究
被引量:5
2
作者
杨颐嘉
机构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77-79,共3页
文摘
完整规范的证据记录体系是证据保管链制度的基本要求,是确保证据链条不存在断裂的可靠方法。加快完善我国的证据保管链记录体系,是强化对实物证据的收集运用的必然要求,也是摆脱当前刑事物证困境,解决实物证据鉴真与鉴定难题,实现对新兴电子数据有效规制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
证据保管链
记录体系
鉴真
物证
Keywords
chain of custody
recording system
authentication
physical evidence
分类号
D924.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题名 证据保管链制度的诉讼价值与构建思路
被引量:1
3
作者
王维汉
机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30-35,共6页
基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公安机关刑事证据保管链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8YCYB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证据保管链制度是保障证据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诉讼法制度,它要求从证据的收集到证据在法庭上出示的每个环节均有妥善的保管和连贯的记录,并在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时要求相关人员出庭作证。该制度具有规范收集、保管、运用证据行为,规避事实认定错误的风险,完善既有的证据规则的价值。当前我国刑事立法中并未确立证据保管链制度,近些年披露的一些案件暴露出司法实践中证据保管方面存在大量问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社会背景下,尽快推动证据保管链制度的构建十分必要。
关键词
同一性
证据 资格
证明力
证据保管链
Keywords
identity
evidence qualification
probative force
evidence custody chain
分类号
D92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证据保管链制度研究——以侦查工作为视角
4
作者
肖茜
机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出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8-13,共6页
文摘
证据是“证据载体”和“证据事实”的有机统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的证据载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证据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其同一性,而证据保管链制度是一项保障证据同一性进而保障证据资格和证明力的诉讼法制度,具有推动调查取证规范化、帮助法官更准确地认定事实、保证鉴定意见科学性的意义。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当下,建立证据保管链制度并运用于侦查阶段,对提高侦查质量大有裨益。
关键词
证据保管链
同一性
刑事诉讼
侦查
Keywords
evidence custody chain
identity
criminal proceedings
investigation
分类号
D925.2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刑事电子数据保管链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5
作者
张晨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04-109,共6页
文摘
建立证据保管链不仅仅是实现鉴真的方式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事实认定的准确程度,并承担明确违反证据保管义务责任主体的功能。考虑到电子数据证据效力之过程性,建立电子数据保管链具有重要意义。对电子数据保管链的重要评价标准是其是否完整。在提升事实认定准确程度这一根本目的的要求下,以物理场域和数字场域中的双重客体为对象,以无损原则和可追溯原则为指导,兼顾效率价值,电子数据保管链之“完整性”要求体现为无损的“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完整性”两个层面。以此为标杆,现行规范存在诸多缺漏,无法保障并确认电子数据证据在中间传输环节的证明价值,应当对有关制度予以完善。
关键词
电子数据
证据保管链
完整性
可追溯性
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证据保管链制度研究
被引量:67
6
作者
陈永生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75-191,共17页
文摘
证据保管链制度要求建立自侦查阶段收集证据至审判阶段将证据提交法庭的完整记录体系;除少数例外情形,所有接触证据的人员都必须出庭作证。这一制度对规范侦查、起诉人员收集、运输、保管证据等行为,协助法官和辩护方审查判断证据的真伪,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要求对证据的收集进行记录,而不要求对证据的运输、保管、鉴定等也进行记录,更不要求接触证据的人员出庭作证;这对保障实物证据的证明力极为不利。我国在未来立法时有必要借鉴域外经验,建立系统的证据保管链制度。
关键词
证据保管链
记录体系
出庭作证
证明力
Keywords
chain of custody, recording system, testify in court, probative force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电子数据鉴真规则探析——以证据保管链机制为切入点
被引量:3
7
作者
孔祥伟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东南司法评论》
2019年第1期445-457,共13页
基金
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课题“网络犯罪证据的审查与运用”(批准号:GJ2018HX09)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证据鉴真要求诉讼中向事实认定者进行他向证明的一方,在提出证据之前预先证明其打算出示的证据与本案事实存有关联,并确保该证据与其当庭实际出示之物完全同一。在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事审判中的事实认定机制不断予以反思和优化的努力下,一个初具规模、初成体系的中国式电子数据鉴真规范已基本成型。尽管如此,该规则体系仍存在着鉴真规则的功能缺位这一核心症结,而在立法原旨上,该体系的漏洞填补和应急立法功能远远高于系统性的构建价值。未来电子数据鉴真规则的全面完善应着眼于证据标签的电子化运用、推定鉴真制度的合理引入、认真检讨以鉴定方式鉴真的应然地位等三个方面。
关键词
电子数据
证据 鉴真
证据 能力
证据保管链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电子文件-电子证据保管链研究
被引量:4
8
作者
许晓彤
机构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电子文件管理研究中心
出处
《档案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8-116,共9页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可信文档数据治理生态建设研究”(21DTQJ01)
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单轨制背景下的电子文件证据效力保障体系构建研究”(2020GN05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本文对电子文件管理业务链条与电子证据应用实践环节进行综合分析,发现二者在整体工作流程和具体业务活动方面均存在一定关联,基于此构建了电子文件-电子证据保管链,以系统揭示电子文件到电子证据的变化过程和运动规律。该保管链包含规划预备、形成流转、取证、结案四个固定阶段,以及归档管理、保存利用、调解、法庭使用四个机动阶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电子文件-电子证据保管链对提升电子文件证据保留工作的指导意义:丰富前端控制内涵、明确归档固化节点、拓展全程管理环节、重视后端驱动思路及强化证据保留能力。
关键词
电子文件
电子证据
证据保管链
Keywords
electronic records
electronic evidence
chain of custody
分类号
G276
[文化科学—档案学]
题名 医疗纠纷证据保管链制度研究
被引量:3
9
作者
高鹏志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出处
《证据科学》
2018年第4期469-478,共10页
文摘
医疗纠纷证据的真实性问题依然突出,新颁布的《医疗纠纷和处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医疗纠纷证据的封存及管理等制度,旨在解决这一问题,但显然作用有限。而证据保管链制度要求收集证据至庭审阶段有完整的记录体系,对于解决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医疗纠纷领域已经存在有关证据保管链环节的立法,并且有自身的特色,遗憾的是没有形成体系。从长远看,我国应当从证据保管链的角度系统考虑医疗纠纷证据的收集、封存、保管等问题,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证据保管链的完整性。
关键词
医疗纠纷
证据保管链
保管 责任
病历
可疑医疗物品
Keywords
Medical malpractice dispute
Chain of custody
Responsibility in chain of custody
Medical record. Susnicious medical treatment item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证据保管链探析
10
作者
祁治军
杜国栋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5期49-52,共4页
文摘
证据保管链是确认实物证据真实性的途径之一证据保管链不完整,证据的真实性将很可能难以得到确认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应当充分重视证据保管链问题,从而有效地防范因证据保管不当而妨碍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
关键词
证据
证据保管链
验真
真实性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鉴真规则与证据保管链制度侧重不同
11
作者
白冰
机构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8年第6期157-157,共1页
文摘
证据保管链本身是包含多重含义的。例如,作为鉴真方法的证据保管链,即对实物证据自获取时起,提取、储存、运输、出示的保管全过程。此外,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证据保管链还作为一项程序法上的制度而存在。证据保管链制度的要求包含:一是对证据记录体系的要求,即要求执法机关建立完整而连贯的记录。
关键词
实物证据
证据保管链
程序法
多重含义
鉴真规则
鉴真方法
记录体系
执法机关
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题名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法律本质与适用边界
被引量:21
12
作者
谢登科
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21年第12期5-15,共11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司法区块链的制度体系、可能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CFX005)阶段性成果。
文摘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在网络信息时代的司法程序中得到越来越普遍使用,我国各地司法机关自发开展了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实践探索。区块链存证通过分布式记账、数字签名、共识机制等信息技术,来保障入链电子数据的形式真实性和同一性,其在法律本质上属于电子数据的技术性鉴真方法。"区块链电子数据"和"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数据生成、存储节点、真实性程度等方面存在重大区别。证据保管链和存证区块链都是电子数据的鉴真方法,但区块链存证主要通过算法和程序来防止电子数据被篡改,在技术层面实现了电子数据自我鉴真。作为技术性鉴真方法,区块链存证仅能保障入链电子数据的形式真实性,但不能保障电子数据的实质真实性和入链之前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且无法为电子数据合法性提供背书,在电子数据"一体收集"模式中适用也具有局限性。
关键词
电子数据
证据保管链
区块链 存证
鉴真规则
分类号
D922.285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交通行政执法电子证据应用的问题与应对
被引量:4
13
作者
刘峰
蒋山
赵长江
畅君元
机构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重庆邮电大学
出处
《科技与创新》
2017年第7期23-25,共3页
基金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研与地方标准规范项目"重庆交通执法电子证据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交通行政执法中的电子数据具有虚拟性、易逝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其生成、传输、存储和使用有其自身规律,必须满足相关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够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目前,交通行政执法无法确认电子数据自产生时的完整状态,没有形成完善的证据保管链来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同时,缺少系统的举示、管理和使用方法。结合交通执法的特点,提出了建设电子证据云平台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其涵盖交通执法电子数据的生成、传输、存储、审核、形成案件等整个周期的管理和运用,能够确保电子数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关键词
交通行政执法
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
证据保管链
分类号
D631.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题名 移动恶意代码攻击数字证据取证调查处理程序之研究
14
作者
张志汖
戴天岳
沈明昌
贺宇才
机构
台湾警察专科学校
出处
《计算机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B10期55-64,共10页
文摘
鉴于移动互联与通信科技蓬勃发展,移动式设备(Mobile Devices)存有丰富的个人信息,并具备高度机动性和强大的软硬件功能,在各层面广泛运用,然而,手机诈财短讯、彩信与移动恶意代码攻击等移动领域中的数字犯罪手法推陈出新,移动式设备已成为许多犯罪者所使用的高科技犯罪工具。首先针对移动恶意代码攻击行为进行静态分析,再进行深入的恶意代码动态分析,探讨数字证据取证处理程序,研制有关移动式设备数字证据的处理程序及规则。最后,利用移动通讯设备取证软件作为主要的取证工具,让取证人员能够运用此取证程序与取证工具,即可完成取证工作,了解恰当的证据保管链(Chain of Custody,CoC),便于为日后的调查分析提供数字证据,并于法庭上增强数字证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精确性。
关键词
移动式设备
恶意代码
数字证据 取证
处理程序
证据保管链
Keywords
Mobile equipment,Malicious code,Digital evidence forensics,Procedures,Chain of custody
分类号
TP309.5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题名 论我国实物证据鉴真规则体系的建成
15
作者
王维汉
机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31-139,共9页
基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公安机关刑事证据保管链制度研究”(2018YCYB15)
文摘
实物证据有着“现代证据之王”的美誉,在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的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而鉴真对保证实物证据的真实性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近年来借鉴美国证据法,加强刑事立法工作,初步构建了以严格把握证据入口关、关注流转和保管、确立了程序性制裁措施为特点的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但目前在刑事司法中暴露出了我国实物证据的鉴真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确立实物证据保管链制度,二是实物证据鉴真规则体系尚未建成。应当以国家决策为指导,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为指引,循序渐进完善立法,构建实物证据保管链制度,完善“子规则”体系,以期建成完善的实物证据鉴真规则体系,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胜利完成。
关键词
实物证据
鉴真
证据保管链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Keywords
physical evidence
authentication
chain of custody
trial-centered criminal procedure system reform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电子数据搜查、扣押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90
16
作者
陈永生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11-127,共17页
文摘
我国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增列为证据的法定种类,这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对电子数据的相关问题,如电子证据的搜查与扣押,出示与质证,审查判断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传统证据相比,电子数据具有以下四大特征:存储内容的海量性、形态的易变性、变动的可察觉性以及内容的难以直接感知性。电子数据的以上特征对电子数据的搜查、扣押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首先,在搜查、扣押之前,侦查机关必须申请司法机关签发令状;在搜查、扣押过程中,无论是对电子设备的搜查、扣押还是此后对电子设备中存储的电子数据的进一步搜查,都必须受到令状原则有关合理根据和特定性要求的约束。其次,侦查机关搜查、扣押电子数据之后,必须允许辩护方对被搜查、扣押的电子数据进行查看、审查和复制,从而防止侦查机关滥用权力,保护辩护方的合法权利。另外,为保障电子数据的客观性和原始性,还必须建立严密的证据保管链制度。我国在以上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在有些方面甚至完全空白,立法机关在未来修正《刑事诉讼法》时必须进行完善与重构。
关键词
电子数据
特征
令状原则
证据 展示
证据保管链
Keywords
electronic data
characteristics
writ principle
evidence discovery
chain of custody
分类号
DF7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论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
被引量:12
17
作者
白冰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05-114,共10页
文摘
实物证据的鉴真要求提出证据的一方能够证明其所提出的证据是其所声称的那份证据,同时该证据的状况未发生实质改变。美国法对实物证据的鉴真确立了丰富的鉴真方法与相应的鉴真程序。从理论上而言,证据保管链是实物证据鉴真的一种方法,二者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我国司法解释在借鉴的基础上确立了鉴真规则,但存在着鉴真规则形式化、证据保管链缺少保障的问题。鉴真规则的确立有望推进侦查的精密化、丰富证据辩护的内涵、构成一种新形态的程序性制裁。未来,在完善鉴真规则的基础上,鉴真规则的程序意义将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
关键词
实物证据
鉴真
证据保管链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论物证的鉴真——基于物证保管机制的考察
被引量:2
18
作者
孔祥伟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
出处
《南开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105-121,共17页
文摘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完善证据制度。物证作为一种客观性较强的实物类证据,从收集取得到提交法庭将会经历提取、运输、保管、送检等多项环节。我国实践中办案人员处置物证缺乏监管,保管场所、保管条件因陋就简等问题比较普遍,因保管不善致使物证发生变质、污染,甚至灭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成因角度分析,物证鉴真规则的功能缺位主要表现为审前取证的简单化、物证保管的粗疏化,以及证据排除的困难化。未来物证鉴真规则的立法构建应从链首鉴真、封装措施与保管笔录等三个方面着力。
关键词
物证
鉴真
证据保管链
保管 笔录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
被引量:5
19
作者
张爱艳
肖燕(译)
机构
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罗伯特·H·麦金尼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
出处
《证据科学》
CSSCI
2016年第2期246-256,共11页
文摘
在美国,使用电子证据已经成为法庭上非常普遍的现象。陪审团审案时,试图使用电子证据的检察官要想使得初审法官采纳该电子证据必须克服一些阻碍。一些证据标准被设计来限制陪审团的事实发现过程。检察官可要求法院启动庭前审理程序来决定电子证据是否可以被采纳。建立一个电子证据保管链和专门处理电子证据的既定机构程序是检方工作的关键环节,这样能确保法庭调查中获得陪审团的信任。挑选能认同电子证据重要性的人员担任陪审团成员非常重要,同时还要避免选择那些想要根据自己专业知识来主导陪审团决议的人员。
关键词
电子证据
证据 标准
证据保管链
陪审员选择
Keywords
Digital evidence, Evidence admission standards, Evidence chain of custody, Jury selection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题名 论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保管的独立性
被引量:1
20
作者
高洁
机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出处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1期621-641,共21页
基金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刑事对物之诉”(项目批准号:16CFX036)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涉案财物保管通常被认为是侦查、起诉、审判行为的附属行为,由公安司法机关自行处置,实行管办的相对分离。但是根据权力分离与制衡原则,涉案财物保管属于宏观性司法行政事务,应当独立于办案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保管主体更为妥当。就如对人之诉中对被追诉人的审前羁押需要在看守所而非办案单位实施,对物之诉中,只有实现涉案财物保管的独立,才能保全涉案财物的经济价值与证据价值,才能形成客观、完整的证据保管链,完成对实物证据的鉴真,才能将涉案财物与办案机关相隔离,切断两者之间的利益牵连。为了构建涉案财物的独立保管机制,应当明确涉案财物保管主体、保管对象以及保管职责,并构建完整的证据保管链记录体系。
关键词
涉案财物保管
独立性
对物之诉
宏观性司法行政行为
证据保管链
鉴真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