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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涉外法律适用的风险防控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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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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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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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63-80,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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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研究”(20JHQ073)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域外法律保护问题研究”(2019YBFX026)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西部地区高新企业跨境商贸的法律适用风险防控问题研究”(CYS19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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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适用是一种选择法律的行为。无论是按照规则选择的理论,还是依据结果选择的思想,法律适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当事人之间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谋求一种能得以确定其相关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风险作为一种可能但并没有现时发生的损失状态,滋生于现时对未来的不确定之中。涉外法律适用的风险是由法律的选择产生的,从风险的产生到成就,再到实际损失的产生,是"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实体结果"的过程。但风险的成就并不代表实际损失,最终的实际损失还需要实体权利义务的确定而得以衡量。目前国际私法迎来新的挑战与使命,不仅要有效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还要为我国争取国际话语权及维护国际民商事秩序。寄希望于通过论证法律适用的风险及其防控,为促进涉外民商事纠纷合理解决提供思路,保障我国当事人在涉外民商事交往的合法利益,提升我国涉外民事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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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冲突法
风险防控
合理的法
证据充分程度
挑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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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flict laws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easonable laws
evidence sufficiency
court se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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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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