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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设立民事一审固定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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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敢生 宫鲁江 杨俊广 《学习与实践》 2000年第10期63-64,共2页
所谓民事一审固定证据制度是指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自己所掌握的证据,逾期不能或没有提供就应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以在一审时未提交的新证据为由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对新证据不予审查。也就是说... 所谓民事一审固定证据制度是指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自己所掌握的证据,逾期不能或没有提供就应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以在一审时未提交的新证据为由提起上诉的,二审法院对新证据不予审查。也就是说,一审庭审终结后,当事人便不能再提交新的证据,由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份数便由此固定下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一审固定证据制度 民事诉讼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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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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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振波 《河北法学》 CSSCI 2004年第8期156-159,共4页
关键词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制度 司法体制 程序选择权 证据固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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