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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庭审证明实质化改革的双轨式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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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海伟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4-74,共11页
我国当前的刑事庭审证明实质化改革呈现以卷证为媒介的证明与以庭审为场域的证明并行的双轨模式,既保留侦查卷证与庭审的紧密联系,又希望通过强化庭审尤其是各类证人出庭作证,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实现证据信息的增量,削弱侦查卷证的影响... 我国当前的刑事庭审证明实质化改革呈现以卷证为媒介的证明与以庭审为场域的证明并行的双轨模式,既保留侦查卷证与庭审的紧密联系,又希望通过强化庭审尤其是各类证人出庭作证,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实现证据信息的增量,削弱侦查卷证的影响。双轨模式存在结构性、阶段性、技术性与方法论等层面的正当性基础。问题在于侦查卷证侵蚀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决定,证人出庭正常化难以实现,以庭审为场域的证明模式受到以卷证为媒介的证明模式之干扰。作为保留卷证的代偿,改革的重心应向以庭审为场域的证明进一步倾斜,包括传唤证人出庭要件由职权主导转向诉权驱动,构建证人不出庭作证时对笔录证据的采证规则,落实国家在强制出庭作证、证人保护等方面的责任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庭审实质 证明实质化 侦查卷证 直接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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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减刑、假释程序中的实质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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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卫国 贾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1-42,共12页
2021年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大力推动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而实质化审理的关键是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促进证明的实质化。当前在减刑、假释案件的证明中,存在证据形式单一、证据内容不规范、证据关联松散、证明标准不明等问题;同时,办... 2021年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大力推动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而实质化审理的关键是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促进证明的实质化。当前在减刑、假释案件的证明中,存在证据形式单一、证据内容不规范、证据关联松散、证明标准不明等问题;同时,办案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能力不足、各机关之间配合不畅制约不足等问题,也影响着办案质量。对此,一方面,应当注重过程证据与结果证据的相互印证,提升实体条件证据的证明力;另一方面,应当重塑办案机关的配合与制约机制,保障司法程序正义,尤其要提升刑罚执行机关的证据意识和履职能力,以高质量的证据材料和完善的程序机制促进减刑、假释案件证明的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刑 假释 实质审理 实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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