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量:3
1
作者 高知鸣 《巢湖学院学报》 2006年第5期26-27,共2页
“诉讼不停止执行”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行政诉讼实践的发展,该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日益显露,需要在执行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 行政诉讼 不足与完善 诉讼不停止执行 合法权益 强制执行 中国
下载PDF
行政诉讼暂时权利保护制度之反思——从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谈起 被引量:2
2
作者 徐文新 《行政与法》 2004年第2期81-83,共3页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ProVisionalLegalProtectionSystem)具有“权利确保”与“分配法院判决风险”之作用,也可以说是行政诉讼是否运作良好之“橱窗”。在“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理念之大环境下,有必要反思我国行政诉讼中之不停止执行...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ProVisionalLegalProtectionSystem)具有“权利确保”与“分配法院判决风险”之作用,也可以说是行政诉讼是否运作良好之“橱窗”。在“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理念之大环境下,有必要反思我国行政诉讼中之不停止执行原则。德国之“概估模式”与“利益衡量模式”,对我国在此领域理论之建树,发展有良好借鉴之功能。在第一阶段,法院应审查行政行为是否明显违法或明显合法,以及本案诉讼是否有明显理由亦或无明显理由;在此基础上方能进行第二阶段审查即进行利益衡,就此才能决定诉讼能否停止执行,而非迳直执行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 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权 申请人
下载PDF
“诉讼停止执行”原则与“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之争 被引量:2
3
作者 张莹莹 《南海法学》 2019年第2期29-39,共11页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诉讼不停止执行”的基本原则,但作为其理论基础的行政行为效力理论、行政法律秩序稳定理论与公共利益优先理论均无法站稳脚跟。而采用“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的德国则面临例外被大量使用甚至滥用的困境,支持... 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诉讼不停止执行”的基本原则,但作为其理论基础的行政行为效力理论、行政法律秩序稳定理论与公共利益优先理论均无法站稳脚跟。而采用“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的德国则面临例外被大量使用甚至滥用的困境,支持变更“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的几个学界视角如暂时权利保护又有其绕不开的逻辑困境与解释难题。跳出“诉讼停止执行”与“诉讼不停止执行”之争,转以司法裁量为核心对是否存在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进行审查不失为更加合理的选择。当然,赋予法院充分的司法裁量权的同时必须借助于“阶段性审查”、明确不确定法律概念等手段将其限定在必要的范围之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停止执行 诉讼不停止执行 司法裁量
下载PDF
原则抑或例外——论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 被引量:14
4
作者 张艺耀 沈军 张智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96-102,共7页
在行政诉讼中 ,应以诉讼停止执行为原则 ,还是诉讼不停止执行为原则 ,是行政法上一个争论已久话题。但现代行政的发展和世界各国的立法表明 ,两者的原则———例外之争已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其重心都已向“法院停止执行程序”转变。
关键词 行政诉讼 立法 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诉讼停止执行制度 制度变迁 中国 行政诉讼 行政效率 司法公正 服务型行政
下载PDF
论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2
5
作者 王小红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6-20,共5页
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主要包括诉讼期间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以及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不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理解为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 我国行政诉讼暂时法律保护制度主要包括诉讼期间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制度以及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不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理解为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可以在诉前申请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可以在诉讼开始后,法院裁判前的任何阶段提出申请。法院应当在听取诉讼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停止或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裁定,裁定应当说明理由。停止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裁定没有溯及力,并且可以由法院撤销或者变更。法院对行政机关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应当予以扩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暂时法律保护 诉讼不停止执行 财产保全 先予执行
下载PDF
行政行为执行力诉前阻断机制之建构
6
作者 乐巍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第5期42-53,共12页
我国行政诉讼法上之"诉讼不停止执行"的例外规定与诉前保全,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现行的行政预防性保护制度,但其救济权利的作用十分有限。为能更充分地保障合法权益,就十分有必要建构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诉前阻断机制。该建构制度... 我国行政诉讼法上之"诉讼不停止执行"的例外规定与诉前保全,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现行的行政预防性保护制度,但其救济权利的作用十分有限。为能更充分地保障合法权益,就十分有必要建构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诉前阻断机制。该建构制度应坚持效益性、事项限制性与程序性监督三项原则,并应严格限定提起阻断申请的主体资格。诉前阻断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并不能产生终局性效果。如果行政机关认为,阻断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可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紧急解除,而如果确有错误的,则可通过司法建议、司法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诉前阻断程序的经过时限以后,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自行恢复,并应继续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不停止执行 行政行为执行 诉前阻断机制 程序性制度
下载PDF
日本谏早湾填海工程致害与渔民维权的启示
7
作者 肖进中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89-95,共7页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由日本政府推行的谏早湾填海工程在当地致害严重。受损的渔民联合环保组织、当地农民与居民,先后求助于日本环境纠纷协调委员会(EDCC)和地方法院,并提起"复兴有明海!"诉讼。历经8年、6次诉讼的最后结果... 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由日本政府推行的谏早湾填海工程在当地致害严重。受损的渔民联合环保组织、当地农民与居民,先后求助于日本环境纠纷协调委员会(EDCC)和地方法院,并提起"复兴有明海!"诉讼。历经8年、6次诉讼的最后结果是开放湾口闸门试验来证明致害与工程有无因果关系。从中得到的启示:一是从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入手来完善中国的司法救济制度,二是尝试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谏早湾填海工程 日本环境纠纷协调委员会(EDCC) “复兴有明海!”案 诉讼不停止执行 环境监察专员
下载PDF
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完善 被引量:1
8
作者 周伟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0年第1期14-17,共4页
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行政法治建设,乃至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取得了卓著的成就。但新形势下的行政诉讼制度有必要适当扩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展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废止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制度、创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对行政法治建设,乃至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取得了卓著的成就。但新形势下的行政诉讼制度有必要适当扩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展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废止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制度、创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创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原文传递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名词解释(四)
9
作者 纪正 《人口与计划生育》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24-24,30,共2页
十六、[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一定的效力。如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就随意中断,否认行政行为,会造成法律秩序上的... 十六、[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一定的效力。如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就随意中断,否认行政行为,会造成法律秩序上的不稳定,影响国家行政管理严肃性,对社会公众的利益也难以保障,所以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还要继续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名词解释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 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全部上缴国库”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