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04篇文章
< 1 2 6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证券代表人诉讼中投保机构角色的理论阐释与规则厘清——基于“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的分析
1
作者 谷佳杰 《经贸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22-38,共17页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反映出证券代表人诉讼实践中投保机构存在的角色困惑,主要表现为投保机构不同角色之间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以及投保机构的诉讼代表人角色与投资者和法院之间的权责模糊。这是由投保机构公私属性的理论分歧和投保...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反映出证券代表人诉讼实践中投保机构存在的角色困惑,主要表现为投保机构不同角色之间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以及投保机构的诉讼代表人角色与投资者和法院之间的权责模糊。这是由投保机构公私属性的理论分歧和投保机构以诉讼代表人身份参加诉讼的理论争议所造成的。投保机构的性质应当定位为证券领域中以私法主体实现公益目标的专门机构。投保机构一方面通过相应投资者委托授权的任意诉讼担当获得以诉讼代表人身份参加证券代表人诉讼的资格,另一方面通过“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法定诉讼担当来集合最广泛的案涉中小投资者之诉讼实施权。通过厘清投保机构的股东、调解人、诉讼代表人等身份角色在纠纷事前预防阶段、事中控制阶段与诉讼执法阶段的功能分工,细化投保机构与投资者在诉讼实施权与监督权上的分配规则,平衡案涉权利人范围确定中法院的职权干预与投保机构的私人执法权限,才能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证券代表人诉讼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震慑违法企业、规范企业治理与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治理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 证券代表人诉讼 投保机构 诉讼担当
下载PDF
诉讼代表抑或诉讼担当?——从“康美案”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被引量:1
2
作者 徐文海 王安琪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3年第3期143-155,共13页
“康美案”首次适用《证券法》第95条第3款规定之特别代表人诉讼,但此“代表人”是否属于传统代表人诉讼之理论范畴,对此需探讨第95条第1、2款与第3款之间的关系,并以诉讼担当理论为基础,揭开特别代表人诉讼之面纱——以诉讼代表之名,... “康美案”首次适用《证券法》第95条第3款规定之特别代表人诉讼,但此“代表人”是否属于传统代表人诉讼之理论范畴,对此需探讨第95条第1、2款与第3款之间的关系,并以诉讼担当理论为基础,揭开特别代表人诉讼之面纱——以诉讼代表之名,行诉讼担当之实。同时,对于法条之间的关系而言,第94条第3款与第95条第3款规定赋予投资者保护机构不同法律地位与身份,随着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不断持股,第94条第3款规定的股东代位权诉讼,相较于特别代表人诉讼“高门槛”的特征以及“低回报率”的可能性,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股东代位公司参加诉讼显然在理论以及实践层面都更具优势。这种优势会导致程序选择上的一种必然趋势——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适用,随着投资者保护机构积极持股,终会逐渐让位于股东代位权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代表人诉讼 特别代表人诉讼 诉讼担当投资者保护机构 股东代位权诉讼
下载PDF
诉讼担当概念的比较法研究 被引量:2
3
作者 陈俊达(译)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3年第2期30-48,共19页
在日本法上,法定诉讼担当情形中,判决既判力一概扩张于被担当人。与此相对,德国法上的法定诉讼担当却区分了两种情形:既判力扩张于被担当人的“排他的诉讼担当”与既判力不扩张的“并存的诉讼担当”。日本法虽以德国法为蓝本,但为何在... 在日本法上,法定诉讼担当情形中,判决既判力一概扩张于被担当人。与此相对,德国法上的法定诉讼担当却区分了两种情形:既判力扩张于被担当人的“排他的诉讼担当”与既判力不扩张的“并存的诉讼担当”。日本法虽以德国法为蓝本,但为何在诉讼担当问题上却与德国法产生差异,这是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在日本法上,诉讼担当通常被描述为这样一种情形:第三人有权代替权利归属主体或者有权与该主体同时,就争议的法律关系实施诉讼。在诉讼担当时,判决的既判力都扩张于权利归属主体。然而尚不清楚的是,究竟在诉讼担当的哪些具体情形之下,担当人与被担当人能够同时享有诉讼实施权。在回答前一问题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探究,也是主要目的。结论是,日本式的“并存的诉讼担当”对应的情形是2017年债法修改后的股东代表诉讼和债权人代位诉讼。此外,这种并存的诉讼担当也可涵盖不可分债权人中一人提起的诉讼(《日本民法典》第428条),尽管通说并不将这种情形视为(法定)诉讼担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担当 既判力扩张 诉讼实施权 代表人诉讼 债权人代位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不可分债权
下载PDF
任意诉讼担当的解构与分析
4
作者 王泉树 《法学(汉斯)》 2023年第3期1019-1024,共6页
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与争议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适格当事人原则上应是涉讼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利人的诉讼实施权基于法律规定或意思自治由他人代为行使,诉讼结果仍然由权利人本人承受,此即为诉讼担当,... 传统理论认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与争议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适格当事人原则上应是涉讼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权利人的诉讼实施权基于法律规定或意思自治由他人代为行使,诉讼结果仍然由权利人本人承受,此即为诉讼担当,其中权利主体通过自己的意志授予他人诉讼实施权的为任意诉讼担当。任意诉讼担当对于解决纠纷、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颇有裨益,但这一制度的滥用也容易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秩序造成冲击。本文将从任意诉讼担当的理论分类、构成要素、适当性限制(容许性)三个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解构与分析,并对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作出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任意诉讼担当 构成要素 适当性限制 容许性
下载PDF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理论反思与规范解释
5
作者 陈国欣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7-76,共10页
出于公益维护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证券诉讼规定》时,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添加了许多公益色彩。“公益目标”和“私益内核”的双重影响,使得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性质不明,不仅导致投保机构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界限不清,... 出于公益维护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证券诉讼规定》时,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添加了许多公益色彩。“公益目标”和“私益内核”的双重影响,使得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性质不明,不仅导致投保机构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界限不清,还导致特别代表人诉讼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关系紧张。以民事诉讼学界对“公共利益”“私益诉讼维护公益”的研究为依据,可论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性质是私益诉讼。在此基础上,一方面,结合任意诉讼担当理论,可准确界定特别代表人诉讼中法院、投保机构和投资者的关系,厘清投保机构的诉讼地位和权利界限,并重新解释《证券诉讼规定》第21条和第22条。另一方面,结合普通共同诉讼理论,可重新界定并消除特别代表人诉讼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紧张关系,并重新解释《证券诉讼规定》第32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纠纷 共同诉讼 代表人诉讼 诉讼担当 诉讼实施权
下载PDF
任意诉讼担当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29
6
作者 肖建国 黄忠顺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54-62,共9页
在我国,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上的研究尚还没有全面展开,这必然导致在理论运用层面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有待于学者加以解决。同时,由于任意诉讼担当理论本身处于理论模糊阶段,因而对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进行系统化研究的时机尚不成熟。基于此,... 在我国,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上的研究尚还没有全面展开,这必然导致在理论运用层面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有待于学者加以解决。同时,由于任意诉讼担当理论本身处于理论模糊阶段,因而对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进行系统化研究的时机尚不成熟。基于此,我们只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从个案层面对任意诉讼担当适用的类型化问题进行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任意诉讼担当 诉讼实施权 团体诉讼
下载PDF
功能论视角下任意诉讼担当的类型研究 被引量:17
7
作者 纪格非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59-169,共11页
早期的任意诉讼担当作为实体当事人适格标准的例外出现。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任意诉讼担当在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功能日趋复杂,渐次注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等程序功能。对于任意诉讼担当适用条件的理解离不开对其功能剖析... 早期的任意诉讼担当作为实体当事人适格标准的例外出现。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任意诉讼担当在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功能日趋复杂,渐次注入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等程序功能。对于任意诉讼担当适用条件的理解离不开对其功能剖析。任意诉讼担当的不同功能决定了不同类型的任意诉讼担当应有不同的适用标准。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应充分发展代表型的任意诉讼担当;厘清拟制型任意诉讼担当的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关系;谨慎对待代理型的任意诉讼担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任意诉讼担当 诉讼担当 当事人适格 实体当事人 诉讼实施权
下载PDF
论复数侵权责任主体间的法定诉讼担当 被引量:2
8
作者 肖建国 黄忠顺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120-126,共7页
侵权责任形态的设置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实现填补受害人损失、预防损害再发生、惩罚恶意侵权人以及保障行为自由等多重功能的关键所在。立法者在《侵权责任法》中煞费苦心构建的数人侵权责任形态体系却因程序法配套理论研究滞后而难以在司... 侵权责任形态的设置是我国侵权责任法实现填补受害人损失、预防损害再发生、惩罚恶意侵权人以及保障行为自由等多重功能的关键所在。立法者在《侵权责任法》中煞费苦心构建的数人侵权责任形态体系却因程序法配套理论研究滞后而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在解释论上,法定诉讼担当的运用能够在坚持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基础,兼顾一次性纠纷解决理念的实现与复数侵权责任主体最低限度程序正义的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主体 诉讼实施权 法定诉讼担当 程序正义
下载PDF
诉讼担当的理论推演与现实环境 被引量:6
9
作者 李德恩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87-92,共6页
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相统一是民事诉讼的理想格局,但新的民事主体和实体权利随社会发展不断产生,使两者之间的分离成为普遍现象。诉讼担当既保护了既有实体权利,又为新的实体权利的生成乃至最终为立法所确认奠定了条件。但是,诉讼担当双... 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相统一是民事诉讼的理想格局,但新的民事主体和实体权利随社会发展不断产生,使两者之间的分离成为普遍现象。诉讼担当既保护了既有实体权利,又为新的实体权利的生成乃至最终为立法所确认奠定了条件。但是,诉讼担当双重功能的发挥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就因运行环境不佳导致在解决群体纠纷时的作用有限。强化群体纠纷替代解决方式的建设是我们的现实选择,同时也不能忽视代表人诉讼运行的环境建设,对法治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而言两者都不可或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担当 诉权 代表人诉讼 社会环境
下载PDF
法定诉讼担当的基本范畴研究 被引量:24
10
作者 黄忠顺 《法治研究》 2012年第2期111-118,共8页
法定诉讼担当具备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主体诉讼动力不足、辩论能力有限问题,防范实体权利义务主体通过怠于或者恶意行使诉讼实施权致害于利害关系人,确保能够从诸多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法律地位的主体筛选最有利于民事纠纷彻底解决的当事人,... 法定诉讼担当具备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主体诉讼动力不足、辩论能力有限问题,防范实体权利义务主体通过怠于或者恶意行使诉讼实施权致害于利害关系人,确保能够从诸多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法律地位的主体筛选最有利于民事纠纷彻底解决的当事人,并在相当程度上构成群体性诉讼机制的理论基石。然而,学界对法定诉讼担当尚未进行任何专项研究,有必要从本质、特征、界分、正当性基础以及效力扩张等方面对其基本范畴进行基础性研究,以期形成对其加以系统研究的必要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诉讼担当 诉讼实施权 既判力主观范围片面扩张
下载PDF
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完善——以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基础 被引量:4
11
作者 张旭东 郑烽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98-107,共10页
现行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排斥对诉讼当事人的筛选,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群体诉讼问题的有效解决。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诉讼实施权在“最佳诉讼当事人”间进行重新配置提供了法理基础。从域外任意诉讼担当的制度化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出... 现行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排斥对诉讼当事人的筛选,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群体诉讼问题的有效解决。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诉讼实施权在“最佳诉讼当事人”间进行重新配置提供了法理基础。从域外任意诉讼担当的制度化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出,应当依据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不同类型的特征,类型化设计消费者群体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规则。应对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中大规模侵害类型的救济需求,要将任意诉讼担当作为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制度设置的依据,以代表人为中心,赋予其独立、完整行使当事人权利、履行当事人义务的诉讼地位;而面对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中小额分散性侵害类型缺乏专门救济程序的问题,在当事人制度设计上,可允许消费者协会任意诉讼担当受害者之诉讼实施权,进而依托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框架,达到由消费者协会一并诉请救济消费者公益与私益的理想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群体诉讼 任意诉讼担当 大规模侵害 小额分散性侵害
下载PDF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之完善 被引量:2
12
作者 谢绍静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5期80-83,共4页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对现代型纠纷的解决而言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鉴此,本文在考察我国现状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民事诉讼担当 法定的诉讼担当 任意的诉讼担当
下载PDF
“公共利益”作为诉讼标的之正当性及其诉讼担当 被引量:4
13
作者 孙午生 《天津法学》 2014年第4期27-32,共6页
2013年《民事诉讼事法》第55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可是,从诉讼标的的角度,"公共利益"在实体法中的阙如成为公益诉讼正当性的一种阻遏,那么,在以权利而非利益方可启动诉讼的前提下,只有对"公共利益"进行权利化描述才是... 2013年《民事诉讼事法》第55条规定了公益诉讼,可是,从诉讼标的的角度,"公共利益"在实体法中的阙如成为公益诉讼正当性的一种阻遏,那么,在以权利而非利益方可启动诉讼的前提下,只有对"公共利益"进行权利化描述才是根本出路。在求证出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之后,诉讼担当是成为检察机关介入公益诉讼的最佳理论依据,但是,检察机关承接的只能是公益诉讼形式上的权利,而实体权利仍归真正权利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权利化 诉讼担当
下载PDF
论任意的诉讼担当之法律构造 被引量:4
14
作者 李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59-64,共6页
任意的诉讼担当是对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的突破,我国现行法对其的规定较为零散,范围过于狭窄,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究其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律师代理制度及诉讼费用制度等限制因素的影响。德日台等大陆法系国家及地... 任意的诉讼担当是对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的突破,我国现行法对其的规定较为零散,范围过于狭窄,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究其原因,是因为受到传统当事人确定理论、律师代理制度及诉讼费用制度等限制因素的影响。德日台等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以选定当事人制度和团体诉讼为中心,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任意的诉讼担当体系。我国应在完善当事人确定理论的基础上,以代表人诉讼为中心,引入团体诉讼制度,适当扩大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范围,重构我国任意诉讼担当的理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任意的诉讼担当 当事人适格 团体诉讼 代表人诉讼
下载PDF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初论 被引量:2
15
作者 谢绍静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58-59,共2页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对现代型纠纷的解决而言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鉴此,本文在考察我国现状的基础之上,就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 民事诉讼担当 法定的诉讼担当 任意的诉讼担当
下载PDF
民事诉讼担当理论视角下的股东代位诉讼法理研究 被引量:1
16
作者 宋平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07-108,共2页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当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或者面临他人侵犯本公司合法权益时,股东直接起诉这些公司高管,以及这些特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怠于行使诉权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当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或者面临他人侵犯本公司合法权益时,股东直接起诉这些公司高管,以及这些特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怠于行使诉权时,公司的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侵权人,案件的审理结果由公司承担的制度,就是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为了充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文章认为股东代位诉讼制度应当进行必要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 代位诉讼 诉讼担当 立法完善
下载PDF
论法定诉讼担当的理论类型 被引量:8
17
作者 黄忠顺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1期42-45,共4页
法定诉讼担当系立法者在价值衡量的基础上授予非实体权利义务归属主体以法定诉讼实施权。基于不同情形下的法定诉讼担当既存在着共通性也存在着互异性,法定诉讼担当有必要从理论上加以类型化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其个别性机理。
关键词 法定诉讼担当 诉讼实施权 类型化分析
下载PDF
论诉讼担当 被引量:2
18
作者 相庆梅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9年第10期163-165,共3页
诉讼担当理论主要是围绕第三人代替权利义务主体参加诉讼的场合展开讨论的。第三人替代诉讼标的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者与权利义务主体同时)持有当事人适格,并且该当事人承受的判决效力也及于权利义务主体的情形,就被称为第三人的诉讼担... 诉讼担当理论主要是围绕第三人代替权利义务主体参加诉讼的场合展开讨论的。第三人替代诉讼标的之权利义务的主体(或者与权利义务主体同时)持有当事人适格,并且该当事人承受的判决效力也及于权利义务主体的情形,就被称为第三人的诉讼担当。根据管理权获得的不同情况,第三人诉讼担当可以分为法定诉讼担当和任意诉讼担当。所谓法定诉讼担当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当然发生的诉讼担当就是法定的诉讼担当;其当事人适格的基础可以理解为:基于法律授权而获得管理权,并具备当事人适格。所谓任意诉讼担当就是基于本来权利义务主体之意思进行的诉讼担当;其当事人适格的理论基础可以理解为:基于当事人授予管理权或者是诉讼遂行权,而具备当事人适格。下面,就对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担当分别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担当 管理权 法律授权 诉讼遂行权
下载PDF
任意诉讼担当适用中的“被告可预期理论” 被引量:1
19
作者 田伟 《消费导刊》 2009年第9期141-141,共1页
任意诉讼担当是指第三人经过法律关系主体的直接授权取得诉讼实施权,这一制度具有维护实际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扩大司法解决纠纷的范围、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的功能。基于平等保护被告诉讼权利的需要,应对任意诉讼担当的适用进行一定的规制。
关键词 诉讼担当 任意诉讼担当 被告可预期
下载PDF
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与实效提升
20
作者 李德恩 《中州大学学报》 2023年第6期48-54,共7页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助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第三人的诉讼担当、形式当事人概念的提出为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的分离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为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提供了法律...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助力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第三人的诉讼担当、形式当事人概念的提出为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的分离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为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环境公益诉讼成为民事诉讼正当当事人理论演进在中国的实践成果。为了提升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的实效性,立法应该基于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的公益性、补充性、修复性等特点进行完善;检察机关需要更加重视支持起诉工作,更加重视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中的检行协同,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使用效能的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担当 检察机关 民事公益诉讼 检行协同 实效性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6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